王慧注定在劫难逃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出手,承诺免费提供法律帮助

思韵的小记 2024-09-02 01:23:18

近日,崂山那边儿出了个事儿,可真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

话说有个开路虎的女司机,名叫王慧,她在路上逆行,还想让别的司机给她让道。

这事儿要是搁平时,可能也就那么过去了,但那天,堵车堵得跟长龙似的,王慧这么一搞,简直就是在给大家添堵。

对面的林先生,也是个硬茬,他可不惯着这逆行的毛病,直接拒绝了王慧的无理要求。

结果呢,王慧技术可能有点儿超,想要挤回自己车道的时候,一不留神就“亲”上了前面的大巴车。

按理说,这时候王慧应该反省反省,道个歉啥的。

可她偏不,下车王某就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那架势,简直是要把人吃了。

林先生这边儿,倒是挺淡定,拿出手机就开始录像。

王慧一看,更火了,但最后,她居然一踩油门,跑了!

这事儿还没完,后来王慧虽然被警察叔叔找着了,也接受了处罚,但她对林先生造成的伤害可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弥补的。

林先生,一个退伍老兵,自己还开着民宿,现在却得在医院里躺着。

林先生说了,王慧到现在都没给他道个歉,连个认错的态度都没有,所以他坚决不和解。

可就在大家都觉得这事儿可能就这么算了的时候,转机来了——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去医院看望了林先生,还承诺给他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帮他讨个公道。

这事儿一出,网上的小伙伴们都炸锅了,各种声音吵得跟菜市场似的。

咱们来瞅瞅大家都是怎么说的:

退役军人事务局出手这事办的漂亮,全国退役军人都应予以点赞。

退役军人事务局就应该过问此事,职责所在,使命所在,责无旁贷,还事件以公正。一方面使违法者受到法律的惩罚,另一方面追究重事轻罚人的责任。还公民以公平,还法律以尊严。

打不还手的军人,沉稳,好样的。呼吁一定要关爱退役军人。此女太嚣张跋扈了,哪来的底气,严惩,看看去背景。我感觉不是一般人,一般人没这么狂。

吊销驾照终身不得驾驶任何车辆,判刑5年,包赔劳务费精神损失费50万元。

有个学生打了当年的老师两巴掌,换来刑期一年半。这个出手就是10多巴掌的,换来的是10天另加1000元。尺度咋有点不一样呢

说来说去还是崂山区分局的问题吧,处理辟重就轻,就应该按殴打军人罪,寻畔滋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才能服众

退役军人,同时也是预备役军人,担负着国有战,招必回的神圣使命。在待命期间,遭受暴徒如此的欺凌,必须对其加以严惩,以维护我军人的神圣尊严!战友们,顶起来!同时,也为退役军人事务局点赞!

她应该是寻衅滋事罪,一定是刑责。首先违规逆行,然后肇事,无故殴打他人,最后逃逸。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让百姓对执法机关失去信心,直接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声誉。

退伍军人事务局就应该站出来为退伍军人主持公道。5千7百万退伍军人支持事务局正确行动。

因为打人犯法,所以退伍兵更不能打人,这是军人的最高境界。 执法部门必须严惩凶手,决不手软,让社会看到公平公正执法。 1975年一1978年退伍老兵,义愤填膺。 盛世之下乱象丛生,国家应该来一次83年严打,净化社会秩序很有必要。

这是典型的寻衅滋事,已触犯了刑律,而且情节很严重恶劣,岂能是区区拘留十日就能解决的,必须严惩,!否则难以平民愤。

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这个逆向行车致使交通肇事算不算危害公共安全罪??出了事故跑了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罪??无故殴打他人算不算寻衅滋事罪??如果严重了算不算故意伤害罪?些个哪一条能整出来个行政拘留????一i为什么不是刑事处罚??好好查查吧!军人在战场上没流血,反倒是在祖国的土地上被一个野蛮妇女殴打流血!别让千千万 万保家卫国的子弟兵伤心流泪!必须严惩!

为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点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权利和尊严,也是给现役军人的一颗安心丸。

结语

说到底,这事儿给我们的启示是,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遵守规则,尊重他人。

王慧的行为虽然让人气愤,但也提醒了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能任性妄为。

林先生的克制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支持,也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的温暖和正义的力量。

让我们都保持冷静,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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