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丧与吊丧都是哪些人?礼俗上有什么要求和讲究?

芸芸评文化 2024-09-26 17:36:44

居丧是自己有丧(即父母之丧)或自己家庭有丧(其他人员之丧),要按规定丧服(现在一般说戴孝)并在一定期间内服丧,即遵守丧礼规制,所以叫居丧守制,也称丁忧。居丧的核心意义是礼待和念怀逝者。

吊丧是别人有丧或别人家庭有丧,自己前往吊之。吊是吊问的意思,即吊奠逝者,慰问家属。吊丧人是没有丧服的,也不需要按规定遵守丧礼规制,即没有居丧守制要求。吊丧的核心意义是宽慰和帮助生者。

所以,居丧人和吊丧人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两类人。哪些是居丧人?哪些是吊丧人?古今也是有差异的。我们以规范丧礼典籍文本为依据,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供大家参酌与评述。

1、居丧人的范围

凡是按规定有丧服之人,都是居丧人。

丧服制度是丧礼的核心,也是宗法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诸如“父权家长制”“嫡长子继承制”“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等,都是丧服制度规范的。礼仪典籍文本《仪礼》《礼记》《朱子家礼》等,礼仪制度文本《大唐开元礼》《大宋政和礼》《大明会典》《钦定大清通礼》等,都有单独的“丧服”篇目。哪些人有丧服,都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

大体上讲,丧服分五等,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分别对应的居丧期间为三年、一年、九个月、五个月、三个月。自唐代居丧入律法,一直到晚清,不按规定居丧的,都是违法行为,是要依照刑律治罪的。比如不按规定居丧父母的,“徙三年”,徙音xǐ,即流放,比现在的有期徒刑三年还要重一些。

注意,生活语言中常说的“五服”,指的就是丧服“五服”。“五服”一开始就是五种丧服的意思,而且自始至终都是五种丧服的意思。民间将五辈人说成是“五服”,是丧服五服的简略说法,因为五服以血亲关系人的辈分为基础确定标准。

总体上讲,有丧服的人员分为两大类四个方向。所谓两大类:一是本姓家庭人员;二是亲戚人员。所谓四个方向:一是直系血亲人员;二是旁系血亲人员;三是本姓家庭各辈配偶娘家人;四是本姓家庭各辈出嫁女及其婆家人。我们具体分析一下。

(1)直系血亲人员

以自己为参照,向上是父、祖、曾祖、高祖,向下是子、孙、曾孙、玄孙。就是说,父、祖、曾祖、高祖有丧,自己是有丧服人员;子、孙、曾孙、玄孙有丧,自己也是有丧服人员。按规定都应该丧服并居丧守制。

夫妻一体,女性的礼仪位分从附于丈夫。母、祖母、曾祖母、高祖母,在礼仪位分上与父、祖、曾祖、高祖对等。但子媳、孙媳、曾孙媳的礼仪位分即丧服降一等。玄孙媳无服。

(2)旁系血亲人员

以自己为参照,同父的亲兄弟、同祖的叔伯兄弟、同曾祖的堂兄弟、同高祖的祖兄弟,有服。

以父亲为参照,父亲的亲兄弟、叔伯兄弟、堂兄弟,即按自己算的叔伯、堂叔伯、族叔伯,有服。

以祖父为参照,祖父的亲兄弟、叔伯兄弟,即按自己算的叔祖父、族叔祖父,有服。

以曾祖父为参照,曾祖父的亲兄弟,即按自己算的叔曾祖父,有服。

高祖父有服,高祖父辈的旁系血亲均无服。

以自己为参照,亲兄弟的儿子为侄,叔伯兄弟的儿子为堂侄,堂兄弟的儿子为族侄。自己有丧,侄、堂侄、族侄,有服;反过来一样,侄、堂侄、族侄有丧,自己有服。

以自己为参照,亲兄弟的孙子为侄孙,叔伯兄弟的孙子为族侄孙。自己是侄孙的叔祖父,自己是族侄孙的族叔祖父。相互之间为有服人员。

以自己为参照,亲兄弟的曾孙是族侄曾孙,有服。

以自己为参照,玄孙有服,但玄孙辈的旁系血亲均无服。

(3)娘家人

按规范丧礼的规定,以逝者为参照,有丧服的娘家人只有两辈,即妻子娘家人和母亲娘家人。其他娘家人,如奶奶娘家人、儿媳妇娘家人、孙媳妇娘家人、重孙媳妇娘家人等,均无服。

以逝者为参照,妻子娘家的有服人员包括岳父母,其他人员均无服。

以逝者为参照,母亲娘家的有服人员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姨表兄弟姐妹。其他均五服。

(4)出嫁女及其家人

以逝者为参照,本辈已出嫁的姐妹有服,外甥有服。旁系的叔伯姐妹和堂姐妹有服。其他均无服。

以逝者为参照,父辈的姑母有服,姑表兄弟姐妹有服。旁系的叔姑母有服。其他均无服。

以逝者为参照,祖辈的姑祖母有服,其他均无服。

以逝者为参照,女儿有服,女婿、外孙有服。旁系的侄女、堂侄女有服。其他均无服。

以逝者为参照,孙女有服,旁系的侄孙女有服。其他均无服。

以逝者为参照,重孙女有服。其他均无服。

上述列举的人员都是有服人员,即居丧人。严格按丧礼规定,所有居丧人员都是应该通丧奔丧的,都是应该丧服服丧的,即按丧礼规定居丧守制。

上述居丧人的家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没有丧服的,为无服人员。无服人员是居丧关系人,参与礼仪活动,没有礼仪位分,但不是吊丧人。

比如,外甥和外甥女是居丧人,外孙媳妇和外甥女婿是居丧关系人,就是说,外甥家庭和外甥女家庭是居丧家庭,不是吊丧家庭,所以不是吊丧人。再比如,玄孙有服,玄孙媳妇无服,但玄孙媳妇是家人,即居丧关系人,肯定不是吊丧人。

2、吊丧人的范围

按规范丧礼设定,吊丧人的范围包括:同事、朋友和邻居。

(1)同事

古汉语叫同僚。在一个单位上班的,在一个系统共事的,包括平级、上级、下级等,统称同事。古汉语的平级叫僚友,上级叫上位、领主等,下级叫属下、部属等。

古法社会条件下,同事是吊丧人的最大群体。严格按丧礼规定,丧事较为铺张糜费,一般家庭承担不起,需要别人帮助。所以,届时,同事、领导、下属、甚至国君等,都要对有丧家庭进行资助,而且资助是无偿的。

(2)朋友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在一起共同生活,有感情的,相互之间对眼的,都是朋友。

许多人在一起,有共同趣味共同理想的,为朋;少数人在一起,有共同爱好共同想法的,为友。朋友的核心意义是相互之间有情有义,即相互关爱,相互帮助,相互体谅,相互惦记。

在一起学习,一个老师的,是同门;许多老师的,是同学。一起打仗的,是战友;一起受苦的,是难友;一起坐牢的,是狱友;一起游历的,是驴友;一起耍钱的,是赌友;一起喝酒唱歌的,是酒肉朋友;男人的好友是同志,女人的好友是闺蜜;等等。

朋友之间,家庭有事,相互帮忙,是人之常情,人之常性。朋友多了好办事。所以朋友也是吊丧人的较大群体。

(3)邻居

农村来说,住在一起,前后左右是邻居,一个村落的是庄邻。城里来说,住在一起,一个弄堂的,一个胡同的,一个街区的,是街坊。邻居、街坊在一起生活,抬头不见低头见,遇事相互帮帮忙,也很正常。所以,邻居街坊也是吊丧人的较大群体。

3、居丧吊丧的现实生活选择

《礼记--曲礼上》有:“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意思是说,与逝者家属有情义,就慰问家属,与逝者有情义就哀悼死者;与家属有情义而与逝者无情义,就慰问家属而不哀悼逝者;与逝者有情义而与家属无情义,就哀悼逝者而不慰问家属。

一定要清楚,按规范礼仪规定,居丧人都是自己人,包括家人和亲戚。家人包括本姓家庭血亲人员及其配偶,亲戚是指姻亲关系人,包括本姓家庭各辈配偶娘家人和各辈出嫁女婆家人。

吊丧人都是外人,包括同事、朋友、邻居、路人等。自己人是有礼仪位分的,外人没有。《三国演义》中,周瑜死了,诸葛亮去吊孝,因为是盟友,暂时的朋友,即外人。

现实生活中,一般习俗认为,丧事本家人员为居丧人,外姓外家人员都是吊丧人。这是对规范丧礼的误读、误解和误传。比如亲家,包括女儿婆家人和儿媳妇娘家人等,家庭有丧,相互之间是居丧关系人,不是吊丧人。就是说,家有丧事,亲家之间叫奔丧,不是吊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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