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新闻上了热搜,印度医生怒掌掴隐瞒艾滋病的病人,最后医生被停职。
人人谈艾滋病色变。
当然印度的医疗行为、制度我们不熟悉。如果是我们国家,像这种骨折的病人,上手术前常规要检验艾滋病病毒抗体的。
在我国艾滋病人是有严密保护制度的。
《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等规定,医生在执业中,必须遵 守法律法规来保护患者的隐私,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看到印度的这则新闻,让我不由得想起半年前我曾遇到的一个同样隐瞒艾滋病病史的乳腺癌病人!
当时这个病人乳腺癌发现后即是晚期,并且患者后来没积极治疗,只是找草头医生弄些草药吃!右乳房全部皮肤溃疡发出恶臭,溃疡面积约15cm×15cm,大量渗液!几乎半天就要换一次药!
星期五下午来住院的时候,我详细问病人病史,问及病人既往是否有其他病时,患者说没有!
后面我每天给她换了2次药!
第三天,星期一,院感部上班了,电话通知我,我收住的乳腺癌病人是个艾滋病病人!我当时就吓得冷汗直冒!因为有一次换药时,带手套扯那胶布给病人贴胶布时,感觉不方便,觉得反正都给病人换完药了,就贴个胶布,就把手套脱掉了给病人粘胶布!
我赶紧查看我手,还好没有皮肤破损!
马上联系院感部,院感部仔细询问我这情况后表示,不会传染。
第一,病人是长期服用艾滋病阻断药,最近一次检查HIV抗体阴性是10天前。
第二,你皮肤上没有破损情况下一般不会传染。
第三,你只是贴了胶布,没有接触到病人的溃疡伤口分泌物。
此后病人再次复查了HIV抗体还是阴性的。
当然,我事后也担惊受怕了整整2个月,每2周复查一次HIV抗体,还好都是阴性的。
至于后来给病人换药,我都是戴了两层手套,两层口罩!
事后学习了很多关于艾滋病的知识,知道目前很多艾滋病病人,经治疗后结婚,生子等等都没影响。
艾滋病并没有你相像中的那么可怕。
至于艾滋病的相关知识,传播途径,治疗,治疗后效果等等,网上无数相关的资料,我就不一一累赘了。
我只是和大家分享了一次我和艾滋病人最近距离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