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诉讼事项及债务事项。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2020年9月,被告秦皇岛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原告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西港路支行签订了房地产借款合同,发放贷款7,000万元,被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被告秦皇岛彤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秦皇岛盛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因原告认为被告秦皇岛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故而成讼。
请求判令贷款全部到期、被告秦皇岛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债务本金5,494.88万元、利息罚息167.39万元及其他费用,并要求其他被告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一审尚未开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新增诉讼事项主要为借款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涉及总金额约5.10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16%。
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
受市场环境以及运营资金紧张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新增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241,063万元。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展期等事宜。
公司本着对债权人、股东和社会各界负责的态度,以现金流为主线,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公司将积极协调并推动债务展期事宜,稳定经营大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