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收入,六十岁以上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打零工收入,在申请低保时,按不超过低保标准数额扣除;其他持证残疾人就业收入按不超过低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扣除。
二、刚性支出家庭在申请低保时,对因病、因残、因学或意外事故产生的费用,按百分之五十抵扣收入。
三、必要的创业就业成本,在申请低保时,按低保标准的百分之三十在每月收入中抵减。
四、用于大重病患者就诊,或重度残疾人出行、不超过五万元的车辆,在申请低保时豁免。
五、大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家庭申请低保时,持有金融资产的额度放宽到不超过年低保标准四倍;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家庭放宽至五倍。
以上规定同样适用于现有低保享受对象。
另外,广东省已出台政策: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可以纳入“单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