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的“致富经”:光明正大搜刮,竟成常态!

小贤历史 2024-10-15 16:27:15

咱们聊聊古代那些当官的,他们怎么榨取百姓,还有百姓们的苦衷。这话题听着可能不太愉快,但历史嘛,总有些让人皱眉的角落。

古代当官的,方法多得很,能把百姓榨得一滴油都不剩,而且这些方法全藏在那些地方志里。地方志啊,咱们的老祖宗给咱们留下的宝贝,里面啥都有,简直就是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

跟那些大人物比起来,小官在史书里可能连个名字都没有,但在地方志里,他们可是主角。你能看到他们怎么影响地方上几十万人,还有那些农民的生活。说起来你可能不信,这些当官的敲诈百姓,居然都那么明目张胆。

比如说四川眉山吧,光绪年间,每次收税征粮,那秤砣上都得多加一个铜块,美其名曰“灯头”。就是说,你得先多交一份粮食,把秤平了,然后才开始算你要交的。这多出来的粮食,就成了官吏们的私囊,上下串通一气,二十年了都没变过。这多交的粮食,换算到现在,得有一百块左右。

这还不算,征税的时候,那些官吏威风凛凛,还要收什么房费、火号、票钱、升为之类的,稍有不满意,就一顿呵斥。零头还得反向抹零,比如你本该交十块零一毛,他直接给你凑个整,收你二十。这些数字看起来不大,但你想想,人口那么多,时间一长,那可不是小数目。

眉山县是四川盆地,天府之国,一个县就有五万户左右。这么收上几十年,那就是大几千万的银子啊!按理说,这些人靠收粮中饱私囊,应该对收粮很积极吧?那你可就想错了。

四川荣县那边,收粮的时候,库房书吏总是晚来早走,里面悠哉游哉,外面人山人海。很多人等得不耐烦,只好出钱找后门,找揽户代交。这场景,就跟现在有些部门门口那些代理公司一样。你不这样,十天半个月都交不上粮,家里的农活也耽误了。

这种情况太普遍了,上面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在县衙门口立了块石碑,规定收粮的人下午三点以后才能停收。这规定一出,众怒难平,还画了幅画,三点之前不许下班。你想想,这些衙役之前得多早走啊!

面对这些不合理,当地百姓有没有反应呢?当然有,但难度巨大。从汉朝开始,朝廷就规定,百姓不能随便离开所在地,得申请许可证。到了明朝,这许可证叫路引,清朝沿用。就跟早年的介绍信一样,没介绍信到处乱窜的,就叫盲流子,抓到就遣送回去。

在清朝,识字率不足百分之十,普通人要离开所在县去告状,基本不可能,只有少数读书人有这能力。眉山县就有个读书人,他看不惯县衙乱收费,就为民请命,走了五千里到省里去反映问题。结果呢?省里不但不主持公道,反而把他定性为出头鸟,判了十二年,还革了他的秀才身份。

要知道,秀才身份含金量高得很,有六大特权,免除徭役、赋税,见县令不用跪拜,不能被随意用刑。儒林外史里都提到过,买一个秀才名头要花一千两银子,作弊也要五百两,换算到现在,大概三十万。

还有,一个叫刘春堂的读书人,也是秀才,他和同县的戴龙恩被县衙搜刮勒索后,一起到省里告状。刘春堂也被拘了,只剩下戴龙恩不屈不挠,上京城告御状。从四川到北京,可不是现在买张票一天就到的事,那得花数月时间,上百两盘缠,还得克服崇山峻岭、土匪强盗,艰难险阻不是现代人能想象的。

还真算他运气好,顺利进京,户部也受理了此案,并发回四川重审。最终四川按查使司出台了规定,对收粮做了行为规范。但这些规定有没有落实呢?我想是没有的,因为地方限制。同样的条款每隔几年就会被重新发布一次,如果有用,何必反复下发呢?

真实的情况是,事情闹大了,上面发个文表示一下,下面开始收敛一些避避风头,等到风头一过,又开始肆无忌惮。然后又有人把事情闹大,于是新的文又下来了,如此循环往复。

既然欺压百姓的是县级官员,为什么向省级反映后依然无法解决,反而解决的是反映问题的人呢?答案很明显,因为二者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省级大员出巡时,每到一站都有应得的礼物,平时在家则有节礼、生日礼,按年则有帮费。争先调补的时候,还有私下馈赠。以上这些钱无不取之于各州各县,而各州县又无不取之于民。

这些省级领导究竟有多富呢?乾隆时期,甘肃布政使王亶望因谎报灾情被查办。甘肃土地贫瘠,人口也少,按理说民间可搜刮的油水也少,可调查结果让所有人包括乾隆都大吃一惊。整个甘肃省除了王亶望这个布政使外,上至总督勒尔谨,下到各县知县和县城,全部都和这些案件有巨大牵连,涉案总金额更是超过一千万两白银,粗略换算一下,就是十亿以上的美金,五十亿以上的人民币。光王亶望家中就查出白银三百多万两、九万两黄金,还有古董、字画等珍贵物品。

在这种情况下,百姓去找总督、巡抚、布政使告状,谁会理你?连问都不问。出现一个像戴龙恩这样付出巨大时间和经济成本进京告状的,北京方面也只不过会把案件发回重审,象征性地重视一下,比如发个文,让下面稍微消停消停,如此开启新一轮的循环。

往后各州县的官吏也明白了百姓那点伎俩不过如此,百姓也明白了向上告状必定不能解决问题。在封建王朝,二者的关系就像狼和羊一样,是定局。

州县的老爷们为什么敢如此不计后果、大摇大摆地敛财呢?其根本原因是人治。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管理机构是县衙,县衙的最高管理者是知县,也就是县太爷。在一个县里,县太爷掌控一切,兵马钱粮、词讼、文教科举,可以说全部由知县一个人说了算。

这很可怕,因为人不是冰冷的机器人,一定会犯错,一定有私心,一定会短视,这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客观规律。所以一定要有东西对人进行监督和惩罚,这个东西就叫做法律。

官吏如此搜刮民众,搞得怨声载道,这肯定是错误的,但他们依然选择在错误的道路上狂奔,只因他们个人能在错误的道路上获得好处。所以说,人治永远只有一小部分人受益,而大部分人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那么如何避免人治,实行法治呢?肯定不是喊喊口号那么简单,最关键的是落实平衡机制,避免出现县衙这种吃喝拉撒一把抓的超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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