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父母对车主任女士索赔回应:“孩子小,闹着玩,你开奥迪不在乎这点钱。”车身受损严重,维修费3759元。事件缘由待明,家长态度存疑。
2022年10月4日黄昏时分,任女士把奥迪车停放在东城区一路段正规停车位,随后去附近公园休闲。
18时30分她返回时,惊见一4岁男孩躺在车前盖,车身有多处明显划痕。
任女士迅速拍照留存证据并拨打报警电话,随后,小男孩段某的家长也及时赶到了事发现场。
任女士指出:“此损害由你家孩子所致,需承担赔偿责任。”
段某父母态度坚决:“孩子年幼无知,且您车辆价值不菲,望能宽容,不必过分计较。”
任女士把车送到北京一家汽车修理厂维修,项目涵盖多项修理内容。
后杠喷漆费用1000元,前杠喷漆费用1000元,机盖喷漆费用1000元,前牌照板更换费用750元。
总计花费为3759元。
任女士因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段某及其父母,并明确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车辆维修费用为3759元,而车辆折损费用则达到10000元。
段某父母庭审辩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划痕由孩子所为,维修单据表述不清,且未出具车辆折损鉴定,故无法确定责任。
本案的核心争议聚焦于:
1.认定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责任,2.明确监护人应承担的责任,3.确定损失赔偿的具体范围。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损,由监护人担责。若监护人已尽职,可减轻其责任。
关于损害事实的认定,需考虑因素:损害行为的存在、损害结果的发生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行为与损害间因果关系的证据需具备充分性和关联性,同时,损失金额的合理性也需得到验证,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院经审判认定:
前杠、机盖及前牌照板损坏与段某行为有直接因果联系,而后杠损坏与其行为的因果关系证据不足。此外,车辆折损的主张因缺乏充分证据,无法支持。
法院判决段某及其父母向任某支付车辆维修费2750元,并驳回其他诉求。
网友们称,部分家长过于纵容孩子,出事以年幼为由开脱,此教育方式有害。另有网友赞车主理性,仅索赔实际损失,态度值得肯定。
关于此事,各位有何见解?请在评论区留言,共同交流探讨。
其实车主应该重重表扬这个娃的行为,大大的鼓励他继续划,这样终有一天他走会上刑场[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