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竹兵:企业定目标,责权利不能分割,一定要清晰

绩效咱得细细谈 2024-11-23 02:29:47

作者编

谈目标的时候,一方把目标往上抬,另一方把目标往下压。通常是老板抬目标,员工压目标。当谈权和利的时候,一方把权和利往下压,另一方就往上抬。员工都会期望“钱多事少离家近,位高权重责任轻”。而从企业方角度,希望以最小资源投入获得最大化的产出。

什么是责权利呢?责就是要达到的目标,权是为了达成这个任务所需要配备的人员和资源,以及企业需要给到的种种支持,利是目标达成后需要给到的好处。

实际上,目标不只是压力,也是动力;高目标,意味着高压力,如果达成高目标,也就意味着高收益;低目标,意味着低压力,即使达成结果也只能带来低收益。所以,有这样一个公式:

高目标=高压力=高回报

低目标=低压力=低回报

没目标=没压力=没回报

责权利要清晰

首先是责任要清晰。也就是目标可量化,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责任到人。一线部门目标要明确,销售、生产、采购等部门目标要具备关联性;二线部门,尤其是财务、人力资源、行政等部门,基于“服务一线”和“管理一线”的职能定位,理清楚各自的部门目标。

其次是权利要清晰。即为了实现目标所需要配备的资源支持,也要十分清楚明确。销售为了实现业绩增长目标,是否需要增加人员?是否需要增加营销广告费用等各项预算?是否需要二线的财务、人力资源、行政等部门提供具体的支持?其他诸如生产、采购、研发等部门也一样。各部门权利的清晰意味着公司的资源投入方向明确。

再次是利益清晰。做好了有什么说法,没做好又有什么说法。没有说清楚利益,就会导致员工动力不足。当然不是每个人都为利益活着,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责权利的清晰,不能搞得太复杂,要在一张纸上写清楚,要在10分钟内说清楚。如果一张纸都写不下,10分钟内还说不清楚,效果将大打折扣。

责权利要对等

我去某企业做绩效辅导时,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一年该企业的销售特别好,跟上一年比有很大的增幅,但是,我去他们的一个区域市场视察时发现,很多柜台的售货员都放假了,缺货了都没人补。

我一看,赶紧找到他们这个区域市场的负责人,我问他,你们怎么回事,连货都没人补!这位总监对我说:“江老师,不要急。”我说:“这能不急吗?年底是销售旺季,可是你们的一线都没人了。”

交流后发现,原来这位总监早就知道情况。我问他为什么知道情况也不去解决呢?他的回答很神秘,他说:“做那么多干什么呀?你今年做得多,明年目标更高。”

他给我算了笔账,去年做了4000万元,工资是40万元。明年的目标就定到了5000万元,如果达不到,就扣10万元。如果明年做4500万元,虽然业绩多做了500万元,收入却减少了5万元。这种亏本的买卖谁愿意?听他这么一解释,我心想难怪他会说——“做那么多干什么呀”。

这个案例中,责权利不对等,所以导致了一系列问题。责任大,权益小,做多拿少,其结果肯定是往小处做。反之,如果权益大,责任小,也会出问题。责权利之间好像一架天平,一头担着目标,一头担着利益,中间的支点是资源支持。

避免责权利的“翘翘板效应”。责权利的天平要保持平衡,不能一头高一头低。比如企业一方将目标拉高,将收益拉低,所谓多干活少拿钱。员工一方将目标拉低,将收益拉高,即少干活多拿钱。这两种思维模式都会出问题。重要的不是谁多谁少,而是要“水涨船高”,要把锅里弄满,碗里才会有。

责权利要一起谈

今天企业定目标,责权利不能分割。不能只谈责,不谈权和利;也不能出现只谈权和利、不谈责的现象。很多企业的情况是,责权利不是一起谈。年前谈责,年后谈权和利,或者年前谈责,年后忘了谈权和利。

责权利一旦分割开,就会出现两种情况:谈目标的时候,一方把目标往上抬,另一方把目标往下压。通常是老板抬目标,员工压目标。当谈权和利的时候,一方把权和利往下压,另一方就往上抬。员工都会期望“钱多事少离家近,位高权重责任轻”。而从企业方角度,希望以最小资源投入获得最大化的产出。这两种思考的背后都是人性,都希望己方利益最大化。

责权利一起谈,是时间和空间两方面。从时间上,不能出现分割,要一起思考;从空间上,不能缺失任何一部分。

在管理中,责权利三者是结合与统一的过程。责任既是权力的过程,也是管理的过程;利益既是权力的实现,也是管理的实现。没有权力的管理是空泛的,没有管理的权力是虚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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