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恶了!”厦门,海沧区。为了赚钱,两名90后男子竟然干起了介绍卖淫的勾当,非法获利2万余元。因涉嫌构成犯罪,而被移送审查起诉。 浙江台州男子金某某,出生于1998年,在厦门从事新媒体工作,因为工作关系,认识了出生于1990年的安徽马鞍山人徐某某。为了赚快钱,二人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决定做高端外围女生意,具体就是他们充当中介的角色,一边联系外围女,一边联系嫖客,撮合双方的交易,然后从中抽取提成。说得难听点,那就是拉皮条。 后来,金某某联系到了外围女谭某某、黄某某,双方商谈合作事宜以及确定项目和收费标准,经过洽谈,确定一次性交易,收取3000元费用,如果选择包夜,则收费8000元,金某某每介绍一单生意,则根据项目不同进行提成。 后来,在金某某等人介绍下,先后有嫖客吴某某等8人与谭某某进行过交易,嫖客黄某某等人与黄某某进行过交易。通过介绍生意,金某某等人获利2万余元。 因为他们主要通过网络发布信息,比如微信群、朋友圈,因此被大数据给关注到了,生意没做几个月,金某某等人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 大数据扫黄还是比较厉害的,很多人以为网络是法外之地,神不知,鬼不觉,但实际上只要做违法乱纪之事,一举一动就会留下痕迹。 到案后,金某某、徐某某如实交代了违法犯罪事实,并得到嫖客、外围女等人证言证实。金某某、徐某某家属帮他们将非法获利2.35万元退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或者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359条第一款规定,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于金某某、徐某某介绍两名外围女卖淫,且获利2万余元,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二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太可恶了!”厦门,海沧区。为
灭蝇斗虎
2023-01-14 13: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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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云的蚊子
多管闲事[鼓掌]
驀然回首°浮生若夢
坐在办公室轻松破案!
用户15xxx27
收费不合理
用户10xxx27
为光棍解决问题,社会上就少了强奸犯,应该算有功才对呀?怎么抓了呢?难道像印度阿三那样强奸案件多了还更好吗?
用户10xxx08
什么叫竟然?
尤来尤去
特么的也才做了最多三十单吧
神龙大侠
瞎编乱造
元来是你
太贵了该罚[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