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贼捉赃,捉奸拿双。”湖北,襄阳。一男子喝酒后在路上看到另一名男子,认为对方与

灭蝇斗虎 2023-02-02 11:55:19

“捉贼捉赃,捉奸拿双。”湖北,襄阳。一男子喝酒后在路上看到另一名男子,认为对方与自己老婆有不正当两性关系,于是上前纠缠,被对方打了一个耳光。 据湖北保康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1月9日,男子张某在某酒店喝完酒回家,途中看到了男子胡某。张某认为胡某跟自己老婆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于是借着酒劲上前质问胡某。这种事情,无根无据的,胡某当然不会承认,认为张某血口喷人,于是双方发生争吵。 胡某见张某喝了酒,有借酒来劲的意味,而且在路上,人来人往的,两个男人之间为这种事情吵架,双方都有家庭,万一被熟人看见,谁的脸上都没光,所以他不想跟张某纠缠,打算骑着摩托车离开,但是张某挡在摩托车的前面不让胡某离开。 胡某调转方向,打算另寻他路离开,但张某死活不让他离开,非要他把事情说清楚了,在争执中,胡某的摩托车不小心碰到了张某的左腿,可能见张某这么烦人,胡某又打了张某一记耳光。可能激愤中下手比较重,张某脸部受伤。 对于男女关系这种事情,说实话,捕风捉影是没有用的,谁会傻乎乎地承认?而且,即便胡某与他妻子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张某也要明白,“一个巴掌拍不响”,光找胡某闹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何让妻子的心重回自己身上,张某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张某报警,随后二人被带往当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调查期间,胡某如实供述了打人的事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会认真悔改。 由于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殴打他人,违反了治安管理相关规定,鉴于其认错态度良好,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胡某给予行政处罚200元。

0 阅读:4
灭蝇斗虎

灭蝇斗虎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