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明察】纪晓岚先生自述——
雍正十年(1732)六月,一天夜里下大雷雨,献县城西有村民被雷击死。县令明公晟前往验看,下令用棺材收殓了。过了半个多月,忽然抓了一个人来审问他道:“你买火药做什么?’答:“用来打鸟。”追问道:“用火铳打鸟雀,少不过几钱,多到一两光景,足够一天用了。你买二三十斤,为什么?”答:“预备许多天的用途。”又追问道:“你买药不满一个月,估计所用不过一二斤,其余的现今藏在什么地方?”那人无话可说。用刑审讯他,果然得到因奸谋杀的情状,同姘妇一起依法判处死刑。有的问:“怎么知道是这个人?”答:“火药不是数十斤不能伪造打雷,合药必定要用硫黄。现今正当盛夏,不是逢年过节放爆竹的时候,买硫黄的人少,可以数得出来。我暗地使人到市上察看买硫黄的谁多,都说是某匠;又暗地察看某匠卖药给什么人,都说是某人。所以知道。”又问:“怎么知道雷是伪造的?”答:“雷打人,从上而下,不炸裂地面。或者有毁坏房屋的,也从上而下。现在茅草顶屋梁都飞了起来,土炕的炕面也揭了去,知道火是从下面起来的。又这里离城五六里,雷电是相同的。这天夜里雷电虽然迅猛暴烈,但都是在云中盘旋回绕,没有往下击打的样子,所以知道。当时死者的妻子先回了娘家,难以研求深问。因此一定要先找到这个人,而后可以审讯那女人。“这个县令可说是明察了。(故事来自《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