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欺负人了!”河南平顶山,一男子经营的眼镜店,因店内销售价值10元的护理液,结果,被市监局罚了5万元。男子不服,为了不缴纳无理的巨额罚款,将市监局告至法院,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平顶山中院)
男子朱某,因小时候家境不太好,小小年纪的他,早早的就辍学外出打工赚钱了,可奈何朱某没技术没文凭,所以想找份好工作,可谓是难上加难。
还在朱某是一个心灵手巧且特别努力的人,经老乡介绍,他来到一家眼镜厂打工,由于朱某踏实肯干且好学,没多久朱某就把技术学会了。
在厂里摸爬滚打多年后,朱某对眼镜的生产、维修及利润都了如指掌,随着他的年龄越来越大,朱某想回老家了,不想再继续漂泊。
就这样,朱某辞去了厂里的工作,带着一身技术回到了老家,在与家人商议后,他拿出多年来的积蓄,在镇上选了一家门店,开了一家眼镜店。
由于朱某为人热情实诚,做出的眼镜既漂亮价格也公道,久而久之他眼镜店的生意也越来越好,当然这都离不开朱某的努力付出。
某天,朱某向往常一样开门迎客,可还没迎来顾客,店里就来了4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来人称他们是当地市监局的。
对于执法人员的到来,朱某心里有底,因为他开店时办理了《营业执照》,店内所销售的商品,都在营业执照的范围内,所以他不担心被查。
但终究是朱某大意了,在他认为一切都OK时,执法人员问朱某:店内是否有销售隐形眼镜护理液,听到执法人员的问话后,朱某想都没想,脱口而出就说:有的!
可就是这一句话,接下来执法人员,以朱某的眼镜店,在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隐形眼镜护理液为由,不仅没收了朱某店内的20瓶隐形眼镜护理液,还对朱某开出了5万元罚款。
面对执法人员开出的高额罚款,朱某瞬间傻眼了,他连忙解释称:自己店内的隐形眼镜护理液都是进价销售,一瓶只卖10元,他一般都是赠送,根本没盈利。可不管朱某如何解释,执法人员都没有采纳。
只是告诉朱某隐形眼镜护理液,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朱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销售,已经超经营范围了,违反此规定的,需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经营产品,并开出相应罚款。
执法人员在说完之后就走了,只剩下傻眼的朱某,对于执法人员开出的处罚,朱某不服,为了不缴纳无理的巨额罚款,无奈之下,朱某将当地市监局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定市监局撤销对他的处罚。
普法时刻,对于此事,我们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不管开什么店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对于开店要求,《营业执照》是必须要办的,而且店内所经营的范围,也必须得在营业执照范围内,超范围是不可以的。
朱某开设的眼镜店,店内所销售的产品也都在营业范围内,但是朱某忽略了一点,隐形眼镜护理液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在没有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是不可以销售的。
2、销售不在经营范围内的商品,会受到处罚吗?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产业规划和政策。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并给出相应的处罚。
朱某在没有办理相关证件的情况下,擅自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护理液,被市监局处予罚款,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3、朱某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朱某是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自己的行为有准确的判断和掌控,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法院经过审理后,一审判决:驳回朱某的诉讼请求。
朱某不服提出上诉,但是二审法院依然维持原判!
希望朱某能在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不要再因自己的无知而被处罚。
三湘游子
挖地三尺只为银子,其他都是扯蛋!
木瓜 回复 12-03 00:47
估计平时肯定惹人了
空城旧梦 回复 木瓜 12-03 11:22
应该是被人点水了
花宅喵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古人诚不欺我。
笑看人生 回复 12-02 18:14
新定义、新解释,新奇,专业专卖!卖芹菜的不能卖韭菜[捂脸哭]
翌影夜空 回复 12-02 15:49
“从此替爷征”我终于明白是怎么征了[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用户66xxx37
可以先警告,但是总是让你无奈,人家还是一个团队
小书蟲注定一生孤独的猪 回复 12-02 09:47
用词不当啊 别什么团队 是团伙
中国战忽二局 回复 12-02 16:32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用户18xxx04
卖出生证5000张,金额3个亿的罚款好像也是10万。都是医疗附属产品。
何振昌 回复 12-02 23:38
10万还少吗?人家假核酸才罚多少
我要怼人 回复 12-02 18:30
还要坐牢的
都市夜归人
穷疯了吧
用户13xxx25
就没有先通知警告,直接就是罚款,都是为了钱呀哈哈
飞天 回复 12-02 19:53
如果不罚款,改为其他处罚措施,他们就没有积极性了,所以熙熙攘攘,皆为利往。
金色年华 回复 12-02 18:03
通知警告了钱从哪里来?[得瑟][得瑟][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高低调调
团伙作案没办法,哈哈
灰太狼
有任务,没办法。
观星
家住大海管的宽
用户10xxx31
刮得天高三尺
用户10xxx16
护理液是隐形眼镜的护理液,隐形眼镜和护理液都属于医疗器械的范畴,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不能销售。一般的眼镜店都只能配框架结构的眼镜。这是常识。
意念万千 回复 12-03 06:43
同样的还是保健品,例如超市便利店需要卖东鹏特饮一样需要办理保健品销售证明
流水 回复 12-03 05:12
隐形眼睛是戴眼珠上的
橙色
上个被围观的是超市不能卖红牛
虎啸 回复 12-02 19:21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要加上功能性饮料才能卖红牛
狂赞士 回复 12-03 10:02
我在很多便利店,小店看到红牛,一查都得跪
用户16xxx24
真是疯了
竹溪嘉处
记得饭店吃拍黄瓜啊!
用户17xxx32
普通老百姓那分得清这么多条条框框??有这个心研究都当律师或做捣屎棍钻法律空子了[得瑟]
$→_→? 回复 tb5456528 12-02 21:00
明知故犯是因为他知道,连店主本人都不知道的,那不叫明知故犯
tb5456528 回复 12-02 17:25
就因为普通老百姓分不清才要重罚!卖眼镜的必须分得清。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必须保证合规 合格,需保证普通老百姓不懂也能买到正规合格的隐形眼镜以及护理液。一个开眼睛店的必须了解这些 不了解就是明知故犯 如同无证驾驶汽车!
一叶知秋
给你讲理你就好好听,非逼我耍流氓?
清风
以这个惩罚力度,市场没有假货,食品也没有那么多添加剂了,资本家也不敢违法了。可现实又是一个什么状态呢?
风影 回复 12-02 16:33
大企业营业额上亿的罚的也比这个多不了多少
上海原顶
估计要关门了
露透射机者
才罚五万也不多,亥酸造叚可是罚了七万呢。
初见 回复 12-03 04:32
那是造假几十次一共罚7万,其实造假一次只罚2000[开怀大笑]
顿悟
营商环境差的很
宁静致远
把行政处罚法搬出来!
麻婆来碗麻辣烫
我们这边一般不是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第一次第二次都是警告和限期整改,因为我是危化品经营,经常要应付这些部门
用户10xxx57
天高三尺。地陷一丈。
海东
让活不
杰拉尔
违法肯定是违法了,但卖株菜罚五万,卖瓶水罚五万,卖条人命还是五万,这法真的好合理!
lemon
人家就是为了罚款,专门问你销售吗?你自个回答销售而不是赠送能不被罚吗?明知道对方来查就得说送啊
笑看网游
我想问问:加油站销售食品,日常生活用品,还有汽车用品(润滑油),请问加油站办了几个证???
用户10xxx66
一个小个体户,没靠山没背景,挨罚还哔哔,下次把店给你砸了,不服?老子背景大,老子背景是国家!
用户10xxx92
为了搂钱,无所不用其极!
罗夏
地卖不出去穷疯了。
随意
又不是暴利,为什么第一次发现不警告处理,非要处予高额罚款。
雨夜星空
看了评论区,有很多人不理解,我就做个说明:隐形眼镜和隐形眼镜护理液属于医疗器械,需要许可证,普通眼镜店没办理是不能卖的。不信可以在购物网站搜索,你们就会发现卖隐形眼镜和隐形眼镜护理液的都是药店。我为什么知道,是因为我配过隐形眼镜。
arther789 回复 12-02 15:34
大家生气点不在于事情本身,而在于对下从严治理,对上没有一个监督跟约束。处罚过重对于普通老百姓并不能起到警示作用,而会倾家荡产。
雨夜星空 回复 arther789 12-02 16:40
5万不算重,谁知道他卖了多少,不要看写了10元/瓶,店里仅有20瓶被没收,另外眼镜店卖眼镜可不便宜,另外被罚,一个说是按进价10元销售,一会又说是赠送(如果是赠送,那问题就大了,只要卖隐形眼镜才会搭赠隐形眼镜护理液)。
陌路ampampampamp离殇
卖刀的不能卖磨刀石了
文刚
银行违规罚的款都没这个多
风筝的力量
没工作缺钱的,现在可以合法来钱快的方法你找到了,赶紧行动吧!
荼糜
富士康罚2万,这个罚5万
用户14xxx59
液体属于“器械”???脑洞大开!!!
喜杨杨
这样报道以后少播点,容易让人仇国
り烟随^ 风^逝$
发一下判决书截图啊,看看是怎么审理的
qzuser
你写的这是啥玩楞啊?处罚的条款呢?你是不知道还是故意不写?
MK白狼 回复 12-03 09:14
你逻辑不好别乱抬杠,毒品你能拿证么?超范围经营那个压根连审查都没有,就是找会计所几百块办嘅营业执照而已,你申请蒸馒头,炸馒头就处罚你,不能理解就回去读书,无知当有趣
qzuser 回复 MK白狼 12-03 16:18
毒品为什么不能拿证?一类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无证卖的就是毒品
涅槃的凤凰
这种所谓普法的自媒体都是流氓。
欢乐过大年
如果说其他法官还有点良心,那这个案件中的法官就是披着人皮的狼了。
肥蜻蜓
找上家,上家有。
明月照沟渠
不懂就问,配图是刑事庭?还配法警?
有狗要来咬我
最该死的是谁大家都清楚得很!
牛牛
坑在哪里,等你来跳!
用户16xxx49
这样的营商环境,谁敢在那投资经商。
Y_ang
唉任务没达标,找找毛病
懒得说
现在不是提倡包容审慎监管吗?行政处罚法也不是只规定了罚款,现在大额罚款咋层出不穷
千里江山
想钱都想疯了
Go_AwaY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唉
寒冬腊月
一定就要罚款吗?能提示警告嘛
用户14xxx04
吃人不吐骨头
紫沙壶
想割韭菜有一万条理由。
用户16xxx31
不罚你如何捞钱?
非衍
包子店不能卖豆浆一样
面包
粮油店卖清补凉的配料,会被罚吗,算中药吧
用户10xxx52
没事了去查查食品添加剂吧
大鱼
只能说实体店生存环境比网购平台恶劣100倍都不止
the cure cure me
确实没问题
洛鱼
眼镜店!又不是赔不起,暴利行业!
柳彬
河南!执法队伍有问题
枫哥
这也是扯蛋,明显判罚金额过高
六道仙人
开店还得把法律法规学全,不然怎么中招都不知道。太难了
榆钱儿
明抢
边缘游荡者
财政压力巨大
鱼跃花开
哈哈
金色峨眉
一经咬上,必须撕下一大块肉。
用户14xxx31
罚款能自留50%
旭亮
为了钱
龍神十至尊
危害社会了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无形
5万是情节轻还是重?编故事。
xhn 回复 12-02 16:48
半重不轻[抠鼻]
神大人
人情世故没做到位!
极光
大企业出事罚没款1万。个人罚5万呵呵
Babala
我记得眼镜店肯定都有这个卖呀
A清风
吃相难看
青山
是真的还是编的?现在的网络太多假的,同时,案子也很多颠覆认知
人皇 回复 12-02 19:46
真真假假
半步青铜
砍死几个才能进步一下
用户14xxx90
南京法官调来这个法院工作了
墨塲
这明显是没上贡点香,故意查他
长江液压
人家没事就在单位研究人民多了什么,执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处罚行为。
桂花酒
便利店如果营业执照没有保健品类好像一样不能出售红牛等功能饮料。不然一样罚款。
流转之径
以后个体户发给营业执照前先把培训考试安排上吧。比如我一个开饭馆的,因为卖个海鲜被罚款,那算什么?
奥巴羊
你倒是普法啊,拒不改正再罚款不行吗,他这执法完全是冲着罚款去的就为搞钱
临沂代记账公伺
建议告工商局,未尽告知义务,初犯应该免责,你不告,他就欺负你不懂
神恋幻想郷
那直接路边摊一锅端吧,食品经营许可证,你问问几个有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双证齐全,冷藏食品还需要另一个证,这种纯粹是钻漏洞,第一次警告,并且教育他,哪里做错了,如何补救,第二次知错不改,该罚就罚
唤醒
情节轻重是个笑话,只有规定具体的销售金额配套的处罚,才能做到执法必严有法必依
天下
核酸检测作假有没有法律管一管!
七巧玲珑
得,眼镜店买完眼镜,再到药店买护理液去,分工明确!
我勒个去
平时送点礼物,就没这事了
哔哩吧啦
编得挺好👍
seamoon_liu
执法没错,但应该属于过度执法了。未造成什么不良后果,属于情节较轻,应先警告。
笛韵
想问问各位大神,卖辣椒的可不可以同时卖芹菜,萝卜。
寻找快乐
特么的什么事[得瑟]
龙城泓杰哥
几颗菜都能罚几万你还能怎么办?
风雨从容
眼镜护理液,不是眼睛护理液。是医疗器械?
沈園
这是按最高罚款来处罚的。同样
血魔
开餐馆卖凉菜都罚,你这洒洒水了
mmm
我就站着看。
海运企业
乱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