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真是可恶!”浙江,温州。一位年轻男子,被前女友分手,为了找到前女友,醉酒后报警称某地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后经公安机关查证,这名男子乃是虚报案情。因为行为违法,而受到行政处罚。 近日,男子肖某某的女朋友与他分手了。分手后,为了跟过去告别,女朋友离开了原来的租住地,换了手机号码,断绝了与肖某某的一切物理联系。 可肖某某却对女朋友不能忘怀,一直念念于心,不断地找寻她的踪迹,希望能够挽回这段感情。可是茫茫人海,如果一个人刻意地想要避开某个人,那么想要找到她,就跟大海捞针一样,希望还是比较渺茫的。 为了找到女朋友,他花了很多功夫,但却收获不大,不过还是隐约有些消息,前女友可能住在某地。 2023年2月17日凌晨3点多钟,在外借酒消愁的肖某某还没有入睡,心中仍在想着前女友。醉酒中的他不甚清醒,拨打了报警电话,称某地有人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实际上他是想通过这个方式来证实前女友是否住在那个地方。 但他不知道的是,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虚报案情,不仅滥用宝贵的公共资源,而且还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办案秩序,所以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有人问,肖某某处于醉酒状态,是不是可以对其违法行为不用处罚? 答案是否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据此,公安机关对肖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如果肖某某对此决定有异议,他可以怎么做呢? 对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作出了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肖某某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前一段时间,王思聪在上海因为殴打他人而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他后来就申请了行政复议,然后行政拘留就暂缓执行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网络非法外之地,一样需要遵纪守法,千万不要以为隔着手机就可以为所欲为!
“行为真是可恶!”浙江,温州。一位年轻男子,被前女友分手,为了找到前女友,醉酒后
灭蝇斗虎
2024-02-23 11: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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