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真如此!邯郸案件警方回应:3 名杀害同学的恶魔是有预谋作案,埋尸体的坑是提前挖的,一共挖了两次!第一天挖过一次,然后案发当天又在现场挖了一次! 对于网传的2米深坑,警方也明确回应了:2米深坑是不实的,那个坑实际只有56厘米深,没有大人参与! 这就能解释得通了,难怪之前那个1.8的网友现场测试,不间断的挖了6个小时,才挖了1米多,那时怎么也想不通3个12、13岁的小孩怎么能挖那么深。 如果是56厘米,就3个男孩子而言还是能办得到的。 不过仔细一想,这三个小孩真是坏到骨子里了,坑是提前挖好的,还是两次挖坑,说明他们就是有预谋的,就是故意的! 对于这样坏到骨子里的孩子,即便他们是未成年,也不能被未成年保护法保护。 真希望未成年保护法能把年龄改改,改到10以上,只要是故意杀人、情节特别恶劣的,都一律按杀人偿命来处理。 而对于10岁以下犯罪的,监护人承担一切。 仔细想想王同学的父亲在尸检结果出来后,发了一句话:儿子,等爸爸给你报仇雪恨…… 这话里话外的意思,不在乎就是再说如果不能公道处理,他也许就会用他的方式自行解决。 我想说的是,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是受到伤害的孩子,而不是保护伤害他人的孩子!未成年法不能逼受害者的父母走上犯罪之路。 如果这三个小恶魔真的不被以命偿命,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我估计会有很多可能,你们说是不是? 想到网上看到的那句话:我宁可去监狱探望,也不愿意绝望的在坟墓前哭泣…… 仔细一想,还真是话糙理不糙。
法不足惧刑不可畏才是恶魔们肆无忌惮敢于作恶的根源,他们哪个敢说自己不知道杀人偿命伤人抵罪的,因为手握免死金牌才变得做恶时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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