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观点认为,“南通禁售殡葬用品”的这一通告,无异于变相立法,设立行政处罚竟然
城市把脉
2024-03-28 16:30:04
一种观点认为,“南通禁售殡葬用品”的这一通告,无异于变相立法,设立行政处罚竟然是由民政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在哪里?不应该轻描淡写的批评教育,应按照规定追责,该通知是怎么通过的?
对此观点不敢苟同,这个行政处罚事项是在江苏省政府网站上公示的,而且也写明了引用条款,应该不存在变相立法问题。
算不算“懒政”可以讨论,但我觉得算不上“乱政”。原公告有写了依据《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这条例我查了一下,是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
这个条例里有这么个规定:“第四十条 禁止制造和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但向境外、省外土葬区和省内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居民销售土葬用品的除外。”
然后我去找了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站,在南通市“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分类里,找到了这一条。所以肯定算不上是私自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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