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山东,寿光。一名70后男子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将2名男

灭蝇斗虎 2024-04-08 10:45:47

“真是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山东,寿光。一名70后男子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将2名男子带回家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而他在一旁拍摄。因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来源于裁判文书网) 在两性关系问题上,明目张胆的人不多,一般都是偷偷摸摸,正常情况下都是被绿,可令人惊讶的是,竟然有人甘心主动绿自己,这就不可用常人的心理来揣摩了! 李某某出生于1971年,初中文化,虽然已经到了天命之年,但仍有一颗不服老的心,无奈岁月不饶人,有些时候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由于夫妻感情不错,既是为了寻求刺激,也是为了满足妻子需求,李某某便动起了歪心思。 李某某在网上的一些聊天群里认识了同城的张某和张某某,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双方有了一定的了解,于是决定线下接触。李某某将与张某、张某某接触的情况告诉了妻子,并介绍了他们的情况,其妻子开始还有抵触情绪,后来经李某某做思想工作,逐渐接受了此事。 后来,李某某就开始积极运作此事。某一年国庆期间,正好大家都有空,于是李某某就联系张某、张某某,约他二人来到自己家里玩乐。一天晚上,张某、张某某来到李某某家,在其卧室里,先后与李某某妻子发生了关系,而李某某则在一旁替他们呐喊、拍照。 后来,李某某由于吸毒被抓,交代了上述聚众淫乱的事实。随后,办案机关分别传唤了张某、张某某和李某某的妻子,他们的证言证实了李某某的交代为真。 对于聚众淫乱犯罪,《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只有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的人员,才会以聚众淫乱罪定罪处罚。首要分子一般都是组织者,而多次参加的标准一般是3次及以上。 不过,对于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其他参与者,虽然其行为构不成犯罪,但仍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治安管理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玩归玩,风险还是很大,所以最好还是不要轻举妄动,否则一旦东窗事发,大家脸面上都不好看。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审理认为,李某某为了寻求精神刺激,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组织他人与妻子进行淫乱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聚众淫乱罪。考虑到他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律师来帮忙#

0 阅读:0
灭蝇斗虎

灭蝇斗虎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