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没有人性了!”广东,惠州。80后男子到姐姐家做客,趁其家中无人时,找了一名95后失足女上门服务,双方因为言语纠纷发生争执,男子将失足女杀害在姐姐家中。因触犯刑律,该男子被判处死刑。 (案例来源于裁判文书网) 男子刘某某,出生于1981年,陕西勉县人,初中文化,在外打工。翻看刘某某的简历,就可知道这是一个典型的惯犯:早在21岁那年,他就因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满后,又因盗窃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两次入狱,并没有将刘某某改造成人,他反而破罐子破摔。 刘某某有个姐姐,住在广东惠州大亚湾某小区。虽然刘某某名声在外,但二人毕竟血脉相连,刘某某无处可去,他姐姐给他提供了容身之所,让他住在自己家中。 一天晚上,其姐姐及家人都外出了,只留有刘某某一人在家。闲居无事的他,下半身控制住了上半身,在凌晨时分叫了一个失足女夏某某上门服务。这个夏某某当时年仅17岁,由于年轻,可能服务态度不是很好,言语上对刘某某也有些冲撞,这让本来就因两次入狱而内心敏感自卑的刘某某受到了刺激。 “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失去了理智的刘某某用手掐夏某甲某的脖子、捂住她的嘴,并用烟灰缸猛砸其头部,导致夏某某昏迷。不解气的刘某某,再次用手掐夏某某的脖子,使她因窒息而死亡。清醒过来之后,刘某某不知是害怕,还是为了逃避,反而逃离了现场。 刘某某这样的人确实是没有改造的价值了,不光是穷凶极恶,更是没有人性。试想,他姐姐好心收留他,他怎么能够恩将仇报,在姐姐家里找失足女?即便找了失足女,又怎么能在姐姐家中行凶作恶?他姐姐家出了凶案,这房子还能住吗,出手还有人敢买吗?要知道,他姐姐也是有家庭的人,他这样的举动,不仅让他姐姐在家中不好做人,更是让他姐姐的家庭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他这样的举动,不就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吗? 不管刘某某怎么逃,纸里终究包不住火,一是刘某某找夏某某是有通讯记录可查,二是事发小区有监控录像,可以证实该时间段只有刘某某和夏某某出入的记录,三是刘某某打电话告诉他姐姐自己杀害夏某某后,因为事发现场在其姐姐家中,他姐姐没有办法,只能报警。 刘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因为嫖娼一事与人发生争执,进而使用捂嘴、掐脖子的手段,故意杀死夏某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刘某某曾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又犯盗窃罪,在其盗窃犯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故意杀人罪,系累犯,足见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 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某死刑。刘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后经最高法核准,刘某某被执行死刑。 #律师来帮忙#
“太没有人性了!”广东,惠州。80后男子到姐姐家做客,趁其家中无人时,找了一名9
灭蝇斗虎
2024-04-08 10: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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