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中山市张老太发现楼下三轮车上挂着一条鱼,就顺手牵羊偷回了家。失主发现后在小区里喊话,河豚有毒不能吃。大妈不信,炖好汤给孙子喝,结果孙子毒发身亡。大妈哭天抢地起诉失主,要求他赔偿坐牢。 张老太向来节俭持家,儿孙们无数次劝阻她贪小便宜的习惯,她却总是置之不理。一天下午,小区里张老太路过三轮车棚,突然发现一辆车把上挂着一条新鲜的鱼。 这时年过七旬的张老太,又打起了占小便宜的算盘,她四处张望见没有人,便赶紧将那条鱼偷偷藏进了自己的菜篮里。 事实上,这次她偷鱼的主要原因,就是想给心爱的小孙子做顿鱼汤补补身子。 到家后,张老太洗净鱼身,小心翼翼地将其切块,下入冒着热气的锅中。鱼香阵阵,让她期待已久。很快,一碗香喷喷的鱼汤就熬好了。 小明放学回家,闻到诱人的香味后便直奔饭桌。张老太盛了满满一大碗,笑嘻嘻地端到孙子跟前。这鱼汤的味道真不错,小明吃得连连赞不绝口,一口气连喝了好几碗。 就在这时,院子里突然传来陌生人的大喊:"谁偷了我三轮车上的鱼?那可是剧毒的河豚鱼,千万别吃啊!" 张老太吓了一大跳,显然她的确偷了那条鱼。可是她对河豚鱼的毒性一无所知,看着眼前的孙子吃得那么香,他便把失主的喊话抛在脑后。 不久,小明开始捂着肚子打滚,痛苦万分。张老太大惊失色,赶紧将他送往医院抢救。可是不幸的是,小明因为摄入了过量的河豚毒素,经过全力抢救也没能救回一命。 家人得知噩耗后,无不痛哭流涕。张老太更是自斥理亏,亲手将心爱的孙子葬送了性命。她无比悔恨和自责,如果当时听从失主的劝阻就好了。 出乎意料的是,悲痛过后,张老太却对失主怀恨在心。她认为如果对方当时把鱼带走,自己也不会将这条鱼偷走,于是她把这一切全都归咎在失主身上。一气之下,她控告失主过失杀人,要求对方赔偿并入狱服刑。 法院经过仔细审理,做出了最终的判决。因为张老太偷盗并贪吃有毒河豚,导致孙子中毒身亡,而失主只是将河豚随意搁置,并不知情,所以不构成过失投放毒品罪。 相反,张老太的一意孤行才是悲剧的根源所在,她构成了过失杀人罪,如果儿子等人追究将面临刑事处罚。最终失主得到了无罪判决,而张老太却背上了万劫不复的罪名。 希望这一惨痛教训能让所有人引以为戒,珍惜眼前美好的一切,远离贪婪和冲动,用正确的价值观和谨慎的行为,去把握、珍惜生命中的每一个当下。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
这年头,偷别人东西吃死了也找别人赔钱,根本就没有因果的道德一说了。
张老太偷鱼为孙子补身子?太不负责了吧
多好的奶奶,帮孙子飞升,
厚颜无耻
我们这里也有过,但是好在没有出事。零几年一老板的三条河豚被人偷了吓得报警。还好有人认识偷鱼的去他家里正在炖汤。再晚一会就危险了。
太不要脸。
偷惯了
听说这个老太婆自杀身亡了。
就象果树打药,偷吃中毒一个道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偷鱼害人没有得道惩罚?难道他家里的都不是人
我有一个同学在自己家门前种了一棵葡桃果树,有些果有小虫子,一次附近的小孩子偷吃了肚子痛,小孩子的母亲还过来骂我的同学,同学认为街坊邻里的也不想多说,我同学就把果树砍了。
如果判有罪就真是牛逼哄哄。
先学习一下河豚毒属于那类,再编肚子疼这个故事吧
老太太不觉得这东西不像鱼吗?
河豚毒是神经毒素,中毒不会肚子疼满地打滚,只会全身麻痹心脏骤停~可见老太是故意杀人,自己下毒毒死孙子,然后栽赃嫁祸给河豚失主[并不简单]
老贼
一句话:愚昧无知是一切罪恶的源头!!!
这个必须要报案判刑的,非正常死亡要医院也要报案。过失致人死亡 是肯定能够上的,明知道有剧毒物品丢失放任结果发生必须追责,失主如果没寻回就必须报案让警方处理。
河豚中毒不会腹痛满地打滚,只是呼吸肌麻痹,活活憋死
咋自己不吃呢,有谋杀勾当吧。
这就是 自作孽
对于她孙子而言,老太太触犯刑法了没有?目前是不是监护人造成的被监护人死亡,都没有起诉,除非是恶性犯罪
不管自己🈚理 先讹钱再说 无知真可怕!!!
偷人家东西不应该赔钱吗?
首先现在能买到的河豚都是无毒品种,其次河豚毒素是神经毒素,中毒了会神经麻痹无法自主呼吸,能感觉到肚子疼那就说明没中毒[得瑟]。
从饥荒年代过来的人都老了,家里啥都不缺了。那时代的坏习惯还是都改不了。
贪小便宜吃大亏
偷东西还有理了?敢偷就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案件能受理?这可是刑事案件,会对被告人的生活工作造成伤害。受理单位在案结后,对当事人是否进行了消除不良影响的举动。道歉或赔偿之类的…[并不简单]
又不是投毒,偷的东西吃死人也敢去敲诈?
河豚和鱼样子老太婆分不清,建议小编去看看河豚图片在编。
爱贪小便宜吃大亏,是不变的真理![滑稽笑]
赔钱吧
瞎编,河豚中毒后是抱着肚子打滚吗?
经济纠纷证据不足或者恶意取证就不立案。这无法无天,光天化日的事到立案。真是呵呵了。
贪小便宜吃大亏
海边人不认识河豚,也都知道河豚有毒吧,都有吃河豚自杀该听说过吧
报应!
两把口上走钢丝,好在这把开得合理。万一开另一把口,那就赶紧洗净屁股上班
这个是真实的?
老天都看不过去了。
张老太自己怎么没吃?
张老太婆家是不是姓贾?
真会编
吃河豚不会肚子疼,神经毒素
河豚鱼中毒不是肚子疼。。。
这次小编编的有点像[哭着笑]
公正
还有个新闻是,把邻居种的水仙当韭菜偷了,包饺子给孙子吃…这两个奶奶卧龙凤雏啊
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真死的活该
河豚只要処理的好還是大䃼之魚,只是普通民眾不知道怎麼處理罷了
应该全家一起补!
这样才是好法官,要是让胡来县官判,非让丢鱼的负一部分责任
这个老贼最该死。
最差造谣奖
瞎编吧,这年月能弄到有毒的野生河豚基本是不可能的,全是养殖无毒菜场里卖的河豚
自作自受
小说里各个版本的贾张氏,你是那一版
国家就应该这样搞下去,不然谁告谁有理,谁弱谁有理不全完蛋了
有小偷偷东西爬防盗窗掉下来起诉装防盗窗的住户胜诉了
编,河豚中毒的症状全不对。
农村粪坑里的屎都随意放,为什么她不拿,这就五千年教育出来的德?
应以杀人罪判老太,不能因无知免责
厦门有人偷吃在晒中药死人,三审才胜诉最后还是培偿死人家里4万,这事很出名的。
应该的奖励,
这年头不要乱看热闹,小心掉几粿芝麻。
此子命中有此一劫。奶奶是他命中克星。
偷盗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几年?
不是所有的中毒都会造成腹痛难受的
去别人家院子里偷割水仙当韭菜吃的不也是同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