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女子去给父亲上坟,竟发现墓碑上,有3个姐姐的名字,却唯独没有她。女子一脸疑惑,询问弟弟是怎么回事。弟弟理直气壮:“你没出钱,自然就没有你的名字。” 后来,女子做了一个决定,弟弟彻底傻眼了 (案例来源: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人到中年的李小梅被弟弟气到失声痛哭,她坚决要弟弟公开赔礼道歉,并在父亲的墓碑上补上她的名字。 可弟弟李聪却说他并没有错,还说姐姐没良心,才会落到这样的下场。连父亲的葬礼钱都不出,她的名字就没有资格出现在父亲的墓碑上。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老李育有4女1儿,他省吃俭用供儿子李聪读大学,后来,李聪在城里找了份工作,平时鲜少回家。 老李担心晚年没人照顾,于是,就给小女儿找了个上门女婿。 对于父亲的安排,李小梅没有一句怨言。可惜,她命不好,结婚没几年,她的丈夫患上精神疾病,家里的重担都落在她身上。 为此,老李也经常帮衬女儿一家,三个姐姐见妹妹生活困难,也会尽自己所能帮助妹妹。唯有李聪对姐姐一家的情况不闻不问。 老李75岁那年,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下身瘫痪。李小梅既要赚钱养家,还要照顾患病的丈夫,实在是腾不出时间照顾父亲,于是,就让弟弟回家在父亲床前尽孝。 李聪虽然回来了,可却极为不情愿,认为姐姐这么做就是卸磨杀驴,在他看来,父亲身体健康的时候,帮衬姐姐一家,现在他行动不便,姐姐就该好好赡养父亲。 李聪却根本没有考虑过姐姐的实际情况,半年后,老李因病离世。 李聪要求李小梅拿5000块丧葬费,李小梅只能拿出2000块,希望剩下的钱先由弟弟帮忙垫付,等她有钱之后再还给他。 可李聪却不同意,就因为姐姐拿不出这笔钱,连葬礼都不准李小梅参加。李小梅一气之下提出分家,又被李聪说成是自私,冷血,父亲还没有入土,就惦记老人的家产。 为了能够让父亲顺利下葬,李小梅选择了妥协,没有吵闹。 可她万万没想到,当她去给父亲上坟时,居然发现墓碑上没有自己的名字。这也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后来,还是3个姐姐出钱出力,找人在墓碑上添上了李小梅的名字。 从那以后,李小梅跟这个没有人情味的弟弟十几年没来往。 可退休之后的李聪,想回老家养老,准备将父亲的老宅拆掉盖新房,3个大姐都愿意放弃继承权,唯有李小梅不同意。 当地风俗,出嫁的女儿一般不继承娘家的财产。 在李小梅看来,她招的是上门女婿,等同于儿子。跟李聪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她不放弃自己那份额,李聪就没办法拆掉重建。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李聪竟以姐姐李小梅不孝为由,将她起诉到法院,说她没有资格继承父亲的遗产。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弟弟认为姐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就没有资格继承父亲的遗产。 《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在李聪看来,父亲瘫痪之后,原本有赡养义务的姐姐,嫌弃父亲生活不能自理,将父亲推给他照顾,这就是不孝。毕竟父亲当年帮衬了姐姐很多,姐姐这么做就是不仁不义。 而他为了照顾父亲,跟单位请了半年的假,他对父亲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因此可以多分遗产,姐姐没有尽赡养义务,少分或者不分。 2、3个姐姐则认为,妹妹生活困难,一家人理应相互帮衬。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在姐姐看来,李小梅处境艰难,自顾不暇没有能力照顾父亲,情有可原。父亲供弟弟上大学,他作为儿子照顾父亲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一家人理应相互理解,相互帮衬。 另外,父亲在世时,也从没有觉得小女儿不孝,对她只有心疼。因此,姐姐认为,妹妹招上门女婿,等同于儿子,有资格跟弟弟平分父母留下的老宅。 3、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老李留下的5间老宅,李聪分3间,李小梅2间。 李小梅不愿意放弃继承权,声称自己不为争房子,就是想争一口气。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李小梅对于弟弟之前的所作所为,一直无法释怀。在她看来,不管她跟弟弟有什么矛盾,弟弟都不应该剥夺她的“吊唁权',不在墓碑上刻她的名字。 弟弟这样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给她的身心带来伤害,让她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 现如今,她对弟弟的要求不高,只需他赔礼道歉就愿意放弃那2间老宅,免费赠送给弟弟。 可李聪却依旧不承认自己有错,姐弟俩无法冰释前嫌。 孝顺不是相互攀比,每个人做好自己的本分,做到问心无愧即可。 家是讲情而不是讲理的地方,兄弟姐妹之间理应相互帮衬,理解。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分家产时,按照传统风俗,女儿泼出去的水啥都没有。到老人病了要钱要照顾的时候,又要按照新风俗儿女平等了[开怀大笑]
有儿子也要招上门女婿,说明这个儿子根嫁出去的女儿差不多。
这弟弟真自私,一家人就应该相互照顾
我就有个问题有儿子还招赘婿说明这儿子可有可无了
为了2000块钱,连自己亲姐姐的名都不刻墓记上,这弟,也够不是人的!姐是真穷,不是🈶钱不想尽孝!这种亲情,🐩吃了一样
网上太容易被带节奏了!清官难断家务事,就凭文中一句姐姐只要求一份道歉就可以放弃2间房的继承权而弟弟没答应来看,至少弟弟不是贪财之人!还是一个讲究原则之人!
看面相就是个奸滑的
有儿子还要招上门女婿,只能说明老父亲认为这个儿子靠不住。
弟弟过分,姐姐也好不到哪去,父亲好的时候一直帮衬姐姐,瘫痪了就不管了
城镇户口的弟弟,不可能回农村盖房子。房基地,也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有本事到外面挣,最烦这种争来争去…
墓碑上写活人名字?
还大学生,这种亲戚,应该和几个姐姐的关系也不咋样。
既然是上门女婿,那就承认继承权
儿子在大学毕已经在城市工作,有城市户口,那他在农村的户口已经没有了,也就没有回农村建房养老的资格,只能租房才可以。
我奶奶去世,我小姑妈做生意的,包了一万二,我大姑妈贫农包两千。那有啥,看家庭条件,不要攀比。女儿家攀比反而会出矛盾。我们这边叔伯兄弟从未看轻大姑妈
按年龄算这个弟弟早年考出去,并分配有工作单位,那么户口应该不是村里的,这么算下来这个弟弟是有老人的房屋继承权,但没有拆老房子盖新房子的权利。
三个姐姐都知道,招上门女婿的这个妹妹生活不好,这个有钱的弟弟,仗着是家里唯一的男丁,专横跋扈,可能心里对这个,上门女婿和穷妹妹,早就积怨已深,觉得分走了,父亲该给自己的东西
再穷也不差那3000块丧葬费。按说既然是招婿。这个女的就得按儿子的费用来。总得来说。这个女儿不行。。儿子那句话没错的。身体好时帮衬女儿。这里也没说儿子不乐意。但是成了废人就甩锅给儿子。这合适吗。丧葬费其他5000。你只给3。你还是招婿。算儿子的份。我相信儿子花费超过3w。现在死一个丧葬费不会低于5w。
弟弟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回来照顾了半年就算尽孝了……
只能说,三个姐姐真的是通情达理,称得上“长姐如母”。而小妹跟小弟,呵呵。
时代不同了,是直系都有权利继承,除非有遗嘱,
有儿子还要让小女儿招婿,说明什么还不清楚?他爹自己都清楚儿子就是垃圾。
老父亲死了,为什么要姐姐一个人给钱安葬,弟弟竟然不出钱
玛德 书白读了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尽是读书人。那些年供出来个大学生,你好意思说你父亲帮衬别人多?
支持姐姐!
她弟弟请了半年假,她爹就活了半年。你品,你细品!
他弟弟在城里工作生活,户口估计早就迁过去了,有什么资格要宅基地盖房养老?
墓碑上只能刻男丁名字
凭什么弟弟分三间,姐姐两间?一个两间半不行么?姐姐招上门女婿,就等同于儿子一样是户主,为家里传宗接代了。
都不是啥好鸟!
前几年我们老家确权,老人名下的房子桩基,如果需要过的一个孩子名下,其他子女必须到场 ,放弃产权,才能过到这个孩子名下。哪怕出嫁了几十年的姑娘
我是弟,上面两个姐姐,我21岁母亲生病到06年去世,4年时间都是我父亲照顾我母亲的,我只管打工挣钱,我家是农村的,那四年没有办法种地,。到去世包括葬礼,我没有花两个姐姐一分钱。我40岁的时候父亲去世,同样没有让两个姐姐出钱。以为我是男人,是儿子
真是日了个狗!
立个牌还是外嫁的女儿出钱,这小舅子真有出息!!
有个儿子还招上门女婿,说明①老头有病,没把儿子当人看②儿子有病,不被老子当儿看还说自己是真男儿。 这个案子最大错误是老子和儿子。都没有担当,不是男人!
这样的弟弟,大学白上了,素质出奇的低,姐姐都大度到这份上,自己都不知道感恩,白活了!
养儿防老,多子多福,传男不传女,优秀传统文化,理应发扬光大
书都白读了,越读越自私,越读越冷血!
清官难断家务事!不要被带节奏!姐姐确实困难,但是确实没有赡养!嫁到外地的女儿,十几年回来十几趟,生老病死,如果都是两个老人,在最困难的时候相互照顾,养女儿就没有意义!偏偏有很多嫁到外地的女儿,和在外地工作结婚的儿子就是这种情况
家里有男丁就不要招上门女婿了,亲兄弟都不一定对付。老人糊涂呀,往后事多了去。
在我们老家,丧葬费都是儿子的
儿子作为七八十年代的大学生,可以说是全家的资源都给了他,尽管这些资源最多只是些人力财力上的支持,略显微薄了些,但是也是倾尽了全力了,他出去了尽到了自己的赡养责任了吗,
四个闺女一个儿,你品你细品
不是能赚钱吗?白事就算人情不是很多。也能收个几万吧?这个姐姐出了钱。要分这个钱不?这个是ai文吧?出钱不出钱跟刻字没关系呀
还是善良呀!
假,父母亡,城户儿没资格建房的
为什么不是五个儿女一人一间
一张嘴谁说谁有理,文中明显偏袒女儿。不清楚事情经过不好评论。至少文中说了老李在的时候经常帮衬女儿,老李摔倒以后就喊儿子开管了。儿子也来了的。并且我也是四川的,其他我不知道,但是我们那边习俗老人的丧葬和后事,包括以后敬老人的所有东西都是儿女平摊,这个不能帮忙,哪怕谁家再有钱都不能哪家多出哪家少出。这个好像是有什么说法的。至于遗产基本都是不分儿女平分。
这个儿子能力不行,既然考上了大学进城了,都不能把父亲接到城里住。
小编这点家事,不,是家丑,没必要拿出来放网上吧?
既然弟弟大学毕业在城里生活,农村的房子继承了想翻修也男得到批准。
这个弟弟把自私自利演绎的淋漓尽致
谁告诉你讲情就不讲理了?家庭当中既要讲清也要讲理!特别是面临利益纠纷的时候。
有些人就是矫情,当初问它挂不挂名,它唧唧哇哇不乐意,你真不给它挂名、事后还是唧唧歪歪说各种便宜话!
弟弟自私过分了!
还是重男轻女
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嫁到别的村的女儿没有继承权
家不是讲理的地方,女人最喜欢这句话!因为女人大多都不讲理!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为三个姐姐点赞
家不是讲理的地方要讲爱
姐姐不是东西
那地方呀,子女的名字上墓碑。
伤人心的往往是至亲!姐姐困难也许外人看轻,但姐姐没想到亲弟也捅了一刀,碑上无她名字,这一刀够狠,真的心狠,大家想想姐姐如何感受?!三个姐姐怎么会旁边看着?亲姐弟要成仇吗?!
这个弟弟是读书读狗身上了
仗义多是屠狗辈,负情多为读书人
老辈子的规矩,没出钱是没有名字的
有名无名又怎样!!
这个弟弟太计较了,姐姐的老公精神病,自己得去上班,怎么照顾老父亲,一起等着饿死吗?丧葬费也出来2000,是不多,但不是不给
老公瘫痪了,就让他早点死掉,少个累赘。反正老公也没什么用
都说广东人重视扫墓。可笑的是他们不知道,女儿几乎不扫自己父母的墓。我看到身边的,几乎都是这样。广东茂名
家里面还是把理讲清,在讲亲情好,有些人打着这个幌子,欺负善良老实的家人
亏你还是大学生,自私自利的很。
这个儿子当年吊起来打几次会好些。还不至于甩墙上。
都不是什么好人!还要装可怜
想想武则天为什么把天下还给李家?
这个弟弟,人渣
这弟弟读了五百册书
这种弟弟,不要也罢
姐姐生活困难,作为弟弟不帮不闻不问,还处处丢难冷眼相看,如些冷血的亲情不要也吧,过好自己的才是硬道理,让弟弟百年弥留之时悔恨而去,人将死时人易善,这个我见得多了,兄弟姐妹和解都是年迈将去的时候才和解的,作为旁人的我非常心痛
这样的弟弟就应该小时候带他去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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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儿子太不是玩意,没有同情心一点不善良。
没出钱肯定没名字 和我们村宗祠修路一样
招上门女婿她爸不在的时候不知道墓碑上没她的名字吗,就算后立的,立碑的时候她不去的吗?怎么后面上坟的时候才知道的
父母不在,形同陌路。:
这个只认钱都弟弟
我只想知道活着的时候谁对老人好?不关乎花钱多少!
我就想知道,如果儿子真的不怎样,会照顾父亲吗?就不能是父亲宠溺小女儿才招上门女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