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5岁女子,将卖房款588万,全部捐给别人,自己选择出家当尼姑。上有八旬老母,下有18岁女儿,她没给老人和孩子留下一分钱。3年后,女子后悔想还俗,结果悲剧了。网友:她活该!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这天,一个女尼姑哭得泣不成声,紧紧拉住一名女记者的手。说道:“求求你帮帮我吧!我真的很想念我的女儿,可是她不愿意见我!” 然而,不管记者如何劝说。女儿李芯蕾态度异常坚决:在我心里,我的母亲早已经死了。” 那么这对母女之间究竟有什么解不开的心结呢? 事情还得从3年前说起........... 这天,王冬梅突然冷不丁地对丈夫说:“我们离婚吧!我受够了你这种闷葫芦的性格。” 丈夫李强冷冷地看了王冬梅一眼:“咱们都老夫老妻了,你还瞎折腾什么呢?” 可不管李强如何劝说,王冬梅就是执意要离婚。 李强只能无奈答应,为了让王冬梅晚年无忧,分割夫妻财产时,李强将价值588万的房子留给前妻,他只分到50万存款。 可谁承想,王冬梅离婚没多久,又玩起了新花样。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好失败,人到中年连个能说真心话的好闺蜜都没有,倍感孤独的她,无意中接触到佛教。 她觉得只有静心打坐的时候,自己的身心才能平和。若是能够远离尘世,皈依佛门那该有多么自在。 当她将这个疯狂的想法,告诉自己的父母以及女儿时,毫无疑问遭到强烈反对。 可王冬梅却一意孤行,人各有志,她要看破红尘谁也阻拦不了。 王冬梅却做了一件极其奇葩又自私的事,她竟直接将前夫留给她的房子卖了,然后将卖房款588万全部裸捐。你敢相信吗?她居然不给还在念高中的女儿留下一分钱,也不给年迈的父母留点赡养费。 她想当大善人,那是她的自由,可好歹也要为自己的家人考虑一下吧! 那时的王冬梅或许认为,只要自己出家当了尼姑,尘世间的一切都不再跟她有任何关系,她要绝情绝恨,心如止水。 王冬梅如愿进寺庙当了尼姑,起初每日清灯古佛相伴,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宁静。可粗茶淡饭的日子过久了,又怀念起人间美味。 每天在寺庙过那种千篇一律的生活,王冬梅很快又开始厌烦了。寂寞,苦闷的她这时才想起自己的女儿,才知道她是一个母亲。 在寺庙苦撑了三年后,王冬梅实在熬不下去了。这天,她突然还俗回到老家,因为她将房子卖掉,现在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四处打听总算是找到女儿的下落,可令她万万没想到,女儿居然不愿搭理自己。无论王冬梅如声泪俱下请求女儿原谅,女儿始终没办法原谅这个自私的母亲。 王冬梅有所不知的是,这三年来女儿受了多少委屈,父亲离异没多久就再婚了,根本无暇顾及这个女儿。 李芯蕾不想伸手向父亲要钱,看继母的脸色。只能靠自己勤工俭学赚取生活费,原本她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却因为这个任性的母亲,变成了一个“孤儿”。 李芯蕾不肯原谅母亲,她的心情我想大部分人都能理解,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 房子登记在王冬梅名下,这是她的个人财产,她将588万的卖房款捐给社会,从法律程面上来看,她这样的做法并无不妥。 《民法典》第1037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可人到中年的王冬梅, 不仅有八旬父母需要赡养,还有正在念高中的女儿需要她提供学费,生活费等.......可王冬梅却丝毫没有顾及女儿的处境和感受,竟将这么多钱都捐给别人。 做公益是好事,值得表扬!可如果置自己亲人的死活于不顾,那就是自私冷血无情。 所以说,王冬梅将房款裸捐合法但不合情。 2:王冬梅出家这三年,对年迈的父母不闻不问,没有尽到一点赡养义务。没给还在上学的女儿,提供任何帮助。 《民法典》第1067条第2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上规定,不管你是谁,不管是什么身份,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事实上,佛教教义中也明确强调,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修行的一部分。 《梵网经》中提到“孝顺父母师僧三宝”,不仅如此《大智度论》中也提到“孝顺父母者,名为报恩”。 所以即便是出家,也要赡养父母,抚养子女。 3:《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人生在世,不能只为自己而活。每个人都有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去逃避,王冬梅看破红尘想当尼姑无可厚非,但至少要让女儿和父母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就连弘一法师当年遁入空门,也提前把妻儿的生活安排得妥妥当当。王冬梅明明有这个条件,却让女儿陷入困境。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不是说捐给寺庙了,到这怎么变成捐给社会了?
给了尼好庵里的那些骗子忽悠完了。
佛主啊 ,赶紧让她去天堂吧!
百分百那588万给了寺庙,不然能让你去当尼姑??
这是很久的事,钱全给了寺庙,有个屁捐给社会
凡尘俗世与你无缘,还是回寺庙去吧,你哪有家人,出家人不可打诳语
不尽赡养义务还合法?
这样的人渣早就该死了!它不配有孩子
你用化名,能不能别让她姓王,我跟她一姓,觉得丢姓王的脸[捂脸哭]
以为捐款是大数,到里面就是尼姑庵的管理层了,结果到里面人人拿她当狗,父母子女不管,被人给踢出来了,自私的东西回老家也没人理
是她生重病被寺庙赶出来的
这个女的肯定是个精神病患者!
她被那些尼姑骗了,
你捐你的你过你的不要去打扰别人,人家也有生活,从寺庙里来就该回寺庙里去
又一个信仰欺骗,损失了几百可怜的女人。多年前有名星把几百捐给了寺庙 ,骗他说能治好乳腺癌。结果念经信佛治不好病。没人也死了,钱也被骗了
这是后悔了,想借舆论把钱要回来,我都看过几个版本了。
这又是给改编版本
被和尚骗财骗色
应该说女儿也不懂法,要不房子的钱不可能让她一个人处理的。
败类
这女人,不要去拖累女儿了,放过她吧。
传播善心做得好值得你们去学习
自己的亲人都不爱,又有什么资格去爱天下人。
活该
改编不是乱编,乱编不是胡编,是全部捐给了佛祖
屎了算吧, 不要污染地球
首先她有病,在发病的情况下做的事无效,再者有病要看,送医院管起来比较好。
估计是看她榨不出钱了就让她滚蛋了!
在寺院待一生,还回来干什么
我十年前就拉黑父母了,太自私的父母没必要来往
我佛不渡无缘人,罪过,罪过
好
王冬梅太自私,对自己的父母和女儿一点义务都不尽,现在想回来完原身,女儿不认,这女人应该是自作自受,活该![敲打][敲打][敲打][敲打][敲打]
很简单,继续当尼姑去吧,别折腾你女儿了
不要用法律来绑架可怜的孩子了
烧饼一个,
不是捐给寺庙然后没钱了被赶出来了没处去了找女儿?你这又是全新版本?
这种自私自利的人懂什么佛?佛教人慈善为怀,修行在人间也可以不必一定要出家。他们是不懂佛,这种人该有因果报应[抠鼻]
入地狱吧,不值得同情
这就是个神经病,如此而已
当时特别特别想做网红呗!
这么冷血的母亲及女儿,上有老下有小他一点都不顾及家人的感受,全部,捐赠给了寺庙就应该在寺庙度下半生余生,换上谁都不可能接受这样的母亲!
脑袋进水,那么多钱也不留给父母女儿一点,换任何人原谅你
四大皆空嘛,只能是她出家不坚决
600万卖房款给了寺庙,在庙里住了三年,等于一年付200万,现在被赶了出来,无家可归了。一点都不必可惜这个人,自找的。正常人都知道,你连自己都管不了,还去送钱财出去。
房子前夫留给她的,人家还不,是因为孩子
活该,老太太!
脑子多少有点问题
这人虽然活着,但是在她女儿的心理,早已死了
这就是没有人性的人
又一个被扣尚洗脑的
被假和尚骗了
有些人活着还不如死了,至少对该女子而言,她的父母和女儿是这样认为的
连自己亲人都不管的人,给别人捐再多都是伪善、精致的利己者!
上有老未尽孝,下有小未养成,人家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她这是为了装佛拿起屠刀。
活该
六根未净谈何脱俗。
枉为人
读书的时候一个女的追我现在她信佛教老公也被她来进去了还出家为僧啦每年都出门云游
药医不死病,佛度有钱人
这种人不顾老,不顾小,就顾自己,真是该死
如此优秀还不赶紧去如来佛祖身边伺候。
你峭家,叫你出家那个却还俗了
出家之人,何来有家呀
山寨山寨[得戚]编得还不够龌龊变态非主流[病了哦]
四大皆空六根清净无欲无求,还找女儿干什么!
神经了
活该
可能当时被洗脑了
这老娘们儿就不是个省心的主儿!
自作自受,自私自利
中邪了
要进寺庙必须给钱,等于她把余生的伙食住宿费全交满了。可那是全家的家产,太自私了
一张尼姑照,一堆假文
心不诚,继续出家就不会有父母子女房子票子的烦恼了,每天跟着主持把烦恼转给她(他)。
她本来是想花588万去寺庙养老,没想到那里太清苦。
难怪会离婚
出家人哪能朝三暮四
小仙女不分年龄
这样的人不配回去,找个地方死了算了
被和尚功夫迷昏头了,三年钱花光了和尚也不要她了[抠鼻][抠鼻][得瑟]
不作不死
无情无义的人渣。
千万不要原谅这种人,
精神病
不配为人母
这样的人不配成为母亲,女儿太苦了!想想都难受!生她的父母同样可怜
赶快让这种没有责任心的人受到惩罚吧
不知道怎么说,反正后悔也来不及了。
胡编乱造
有病的才这样
有钱真好
充分的说明女人感性的性格是流淌在血液里的。
捐完和赌完有什么区别
这个就是蠢
房子是自己的,想怎么捐就怎么捐,女儿是别人的,想要再生就是了
所以,中国人就应该修道,而不是捧那个阿三都嫌弃的佛教,现在的寺庙、和尚、尼姑,呵呵。
自做自受
给人下药了,才会干这种事
动物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