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哀,死了都要被儿女吃干抹净!”四川,一大妈住院时看到别的老人儿孙绕床,自己3

晓瑞聊社 2024-07-01 01:22:32

“悲哀,死了都要被儿女吃干抹净!”四川,一大妈住院时看到别的老人儿孙绕床,自己3个儿女却无一人肯来医院看自己一眼,大妈想不开,从医院5楼窗户跳下,当场死亡,大妈儿女们到医院大闹,索赔50万。

(来源:裁判文书网) 隔壁床上的老太太高兴的笑着,儿子领着儿媳孙子,提着着煲好的鸡汤来医院看她。

女儿在一旁给她洗脸洗手,儿媳端着饭盒,拿着勺子,轻轻吹凉,喂着老人,孙子坐在她脚下,给她轻揉着双腿。

王秀芬眼巴巴看着,双眼流下浑浊的老泪。

王秀芬已经75岁,年轻时候也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两个闺女和一个儿子。

年轻时候,王秀芬身强力壮,十分的能干,村里人人都夸她是个女中豪杰。

那时候家里穷,为了孩子们,王秀芬和丈夫,没黑没夜的劳作,只想把孩子们平安养大。

王秀芬种粮种菜,养鸡养鸭,没有缺了孩子们一口吃食,三个儿女都健健康康,慢慢长大。

丈夫在外打着零工,舍不得自己开销,攒下的钱,卷成一团,有零有整,回来交给王秀芬,给孩子买书买笔,供他们念书识字,不要像爹妈一样没有文化。

三个孩子不负所望,长大后考上大学,都在城里参加了工作,王秀芬两口一下成了村里的标杆,人人对她赞不绝口。

儿子要娶媳妇,媳妇要在城里买房,那时候商品房刚刚兴起,王秀芬拿出老底,又在亲戚家里开口借点,这才给儿子买了房子。

后面多年,两口又拼死拼活的给亲戚还债,丈夫劳累过度,终于有一天病倒,没有多久,就撒手人寰。

从此后家里只有王秀芬一人,她接着劳作了几年,还清了欠债,可是,她也已经成了老人,身体一日不如一日。 她孤寡一人在村里居住,三个孩子很少再回来看她。

没了老伴,日子难过,连个倒茶端水,说话的人都没有。

孩子们在城里生活,全然想不起来村里乡下,还有自己的老妈。

转眼之间王秀芬已经75岁,她面目憔悴,垂垂老矣,年轻时的风风火火全然消失,现在的她只是一个躺在医院病床上的可怜老人。

她回想着一生的艰辛,老伴的去世,儿女的无情,禁不住泪如雨下。

看到临床老人的孩子们,知冷知热,儿子女儿,有钱的掏钱,有力的出力,老人虽在医院,也是笑声不断。

王秀芬忍不住想起女儿,她先给大女儿打去电话,要她明天来陪自己做检查。

她告诉女儿,如果脱不开身,就让妹妹弟弟来一个人,只要一上午的时间,就可以检查完毕。

谁知大女儿电话里的语气很不耐烦,她说自己很忙,弟弟妹妹没人听她使唤。

至于能不能陪老妈检查,那就只能到第二天早上再看。

王秀芬挂断了电话,她感到自己是个多余之人,已经成了孩子们的累赘。

王秀芬一大早起来,盼着他们早点过来,谁知没有一个子女露面。

王秀芬抹了把眼泪,她爬到了五楼窗上,纵身一跳,结束了这悲苦的一生。 王秀芬自杀的消息迅速传开,三个子女第一时间来到医院,向医院索赔50万!

经过医院领导的商量,决定给他们5万元抚慰金,希望息事宁人,不要再折腾着闹事。

谁知三个子女认为医院这是敷衍了事,他们不同意这个赔偿方案。

三子女将医院告上法院,要求医院赔偿50万。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三子女认为,母亲在医院治疗,医院没有对老人尽到安全义务,老人跳楼自杀,医院必须为此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母亲在医院治疗,医院不给窗户安装防护栏,致使年迈的老人都可以轻易攀爬上去跳楼,医院有侵权责任。

医院的护士看管不周,致使母亲翻窗跳楼,医院必须给他们赔偿。

2,医院认为,医院内部管理没有问题,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后才投入使用。

老人住院时意识清醒,有自主能力,老人的自杀,是她个人行为,与医院无关。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老人之所以自杀,是因为三个子女不孝,老人想不开,所以才有了极端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这包括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以及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3,法院经过调查审理认为,医院的安全建设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老人自杀是自主行为,与医院无关。

医院已经按照规定,安排了对老人的护理,并安排了护士医生定期对老人进行检查护理。

老人的自杀是自主行为,主要原因是三个子女无一人前来探望尽孝。 法院判决,老人自身责任90%,医院责任10%,向老人子女赔偿5万元。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1 阅读:14641
评论列表
  • 2024-07-01 04:18

    判反了,这是子女在感情上抛弃了老人而迫使老人自杀的,应该是子女赔偿医院才对,老人的自杀给医院造成了不良影响,法律不应该帮助坏人。

    FKBZ 回复:
    支持你的看法。
    渴望 回复:
    对!
  • 鲁香 68
    2024-07-01 05:33

    人若没脸皮,天下真无敌

  • 2024-07-01 05:35

    她们说50万就按50金额比例?要是他们说5亿医院还得配5000万?

    嘉 隆 回复:
    应该抓起来判刑,这个不给钱能怎么样?
    用户13xxx80 回复: 嘉 隆
    早该整治了
  • 2024-07-01 06:16

    三个子女应当刑拘一个月,留下污点

  • 2024-07-01 06:07

    这种家属子女一分也不应赔偿!这种不孝子女还好意思闹!

  • 2024-07-01 05:40

    不以为耻!!!

  • 2024-07-01 07:09

    医院里一分钱都不应该陪,还应该告子女遗弃罪,不詹养老人

  • 2024-07-01 05:33

    子不孝父之过!老人百分之一百责任,医院无责。为了个人一时之欢,生下子女而不教,贻害社会,罪莫大焉!

    世界江湖 回复:
    不能教条套用三字经,这就是命运。传统文也是追求多子多福,孩子一多莫说教育,拖大成人已是不易。
  • 水哥 14
    2024-07-01 07:08

    讹诈。什么破判决。

  • 渭河 11
    2024-07-01 07:09

    为什么医院有10%的责任?

  • 2024-07-01 06:31

    法院应该判家属赔偿医院损失!

  • 2024-07-01 08:39

    如果医疗免费,确实没必要赔,但收费的

  • 2024-07-01 07:22

    最是无情读书人

  • 2024-07-01 07:52

    我们现在也是好奇怪的,小编说什么我们还真的就信了[哭笑不得]

  • 2024-07-01 07:03

    对对对,子女不在身边监护和给予关心,致老人跳楼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医院应该向其子女索偿损失

  • 2024-07-01 06:33

    最后的财富

  • 2024-07-01 07:43

    三个子女不赡养老人不该判罚吗?

  • 2024-07-01 09:07

    医院无责为什么要赔款

  • 2024-07-01 06:35

    这老人真可怜,养了三个儿女全是白眼狼,

  • lmf 2
    2024-07-02 14:56

    应该一分不给。

  • 2024-07-01 22:41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看文章字里行间里,就晓得当妈的偏心,溺爱小儿子,却不想生了一个报应,到头来一场空……农村的普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