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阳县,栾留伟因救人而牺牲,他的家人被给予了100万元的慰问金。之前王龙的情况也是如此,也是100万元。但是,我们得知道,宁阳县的财政其实挺紧张的,让本地的乡亲们出这笔钱,真的合适吗?
想想看,除了直接给钱,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办法呢?比如说,政府可以联系全国见义勇为基金会来出这笔钱,或者提供一些长期的优惠政策,这些可能更有价值。比如,为家属在家乡购买房屋、看病、上学、支付医疗保险费用时提供优惠,做生意可以免税,免费乘坐公交等等。
另外,栾留伟在北京有一家火锅店,政府可以协调北京那边为他减免一些税费。类似的这些措施都可以考虑!
更重要的是,国家层面也应该考虑出台一些规定和政策,进行全国统筹,确保不仅仅是地方政府在关心这些见义勇为牺牲者的家庭,而是让他们在全国范围内都能享受到好的政策,真正得到实际的好处!直接让家乡的政府和人民承担这些费用,总感觉有些不太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