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警方的最新“情况通报”来了,也看了好几遍,简单梳理一下, 1,8月28日13

东吴微笑说 2024-09-03 14:59:10

青岛警方的最新“情况通报”来了,也看了好几遍,简单梳理一下, 1,8月28日13时,王某驾车欲逆向超车时,林某未给予其超车,期间王某与逆向车道的大巴车发生轻微刮蹭,随后对林某辱骂,殴打。 2,8月28日14时,林某到返岭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依法立案,做笔录,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3,8月29日15时,王某与大巴车驾驶员联系,大巴车驾驶员表示车损轻微,不要赔偿,双方达成一致,王某不存在肇事逃逸。 4,8月29日18时,传唤王某到案接受调查 5,8月29日19时,法医鉴定林某的伤情为轻微伤,林某签字确认并表示无异议。 6,8月29日22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王某行政拘留十日,罚款1000元。 7,8月30日凌晨1时,将王某送往青岛拘留所 8,8月31日,警方将对王某的处罚决定送给林某,林某签字确认,期间警方告知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9,该案件系行车纠纷案件,不构成寻衅滋事。 10,“居家拘留”系谣言,首发者已被处罚 11,黑衣男(与王某同村),系事发时驾车途经现场。 12,王某因逆向行驶,被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3分。 通报很详尽,对此你们如何看?

0 阅读:210
评论列表
  • 2024-09-03 17:16

    行啊,青岛人觉得行就行,青岛文旅觉得行就行

  • 2024-09-03 17:06

    行政拘留十天对一般人来讲已经很重了,还是要相信司法的公正性!经济赔偿只要当事人协商好就行了!拘留是对女子冲动的一个教训!相信她一辈子也忘不了!

  • 2024-09-03 17:15

    避重就轻。

  • 2024-09-03 16:59

    没搞清楚,13时发生交通事故,14时打人,15时才与大巴车协商,是这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