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深刻认为,青岛警方的处理中似乎遗漏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关键点:即林某遭受攻击时,正处于驾驶位上操纵车辆!
试想,若此事件发生在林某停车后,于车外发生,那么警方的处置或许并无明显不当。但问题的核心在于,袭击一名正在驾驶中的司机,其行为性质与单纯殴打他人岂能相提并论?从法律层面考量,这种针对驾驶中司机的暴力行为,其刑事责任是否应更为严厉?这不仅仅关乎个人恩怨的解决,更触及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范畴,至少也应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严重情节!
我个人深刻认为,青岛警方的处理中似乎遗漏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关键点:即林某遭受攻击时,正处于驾驶位上操纵车辆!
试想,若此事件发生在林某停车后,于车外发生,那么警方的处置或许并无明显不当。但问题的核心在于,袭击一名正在驾驶中的司机,其行为性质与单纯殴打他人岂能相提并论?从法律层面考量,这种针对驾驶中司机的暴力行为,其刑事责任是否应更为严厉?这不仅仅关乎个人恩怨的解决,更触及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范畴,至少也应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严重情节!
作者说得对。通篇有为路虎女司机开脱的嫌疑。连女司机着急上医院都通报了,就是不说小伙子为什么不让她?女司机逆行导致双方堵住,她跟小伙子说句好话小伙子也不至于不让她,好话没一句不说女司机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谁不生气?
通告对于事件表述明显是以路虎女一方的视角来阐述的,偏袒的太明显了。
闭重就轻
算了吧,当地的人看不到,更高级的官方也看不到的!
路虎女这么嚣张,绝对不是普通人。
这才是能抓住不法者最重要的文章
作者观点细致正确,问题是处理方式是避重就轻了,这不用怀疑警方的处置能力,就是严重怀疑了背后的操作。
最合理的解释是这女人精神病,无民事行为能力,大家都要让她,同情她的不幸。
眼光独到
为你点赞,应该是抓到重点了!
这可定论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
来了个懂行的嘞喂。
主播的观点极其正确完全对!
当自己多次行使所谓的正常行使路权的时候,已经成为滥用权利处于与对方的纠纷状态,和正常行使被攻击完全无关。
通报应当这样写,路虎女本是螃蟹精,适合横行,应让其横行,无过错,不让螃蟹横行有过错,这样写,就没毛病了[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说的太对了,大家都忽略了这个问题。
正处于驾驶位上操纵车辆时被殴打,万一车辆失控是谁的责任?
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这个逃不掉了!
避重就轻,为肇事者开脱,等于同伙,罪加一等!
女司机持物械攻击是一点不提啊[墨镜][墨镜]
对开车的驾驶员殴打!
你们说的都对,我就这么处理啦,你能咋的,我有权,我任性
你们都不要再假设,再具体的分析了。人狂没好事,狗狂挨砖头。上帝要让你天亡,首先让你发狂。人之所以发狂,那是底气太足了,底气就是身后看不见的能量,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要么是身后有钱,要么是上面有人。让我们静待花开花落吧。
这个才是关健!
危害公共安全罪
小伙子太老实了,应该趁着被打的时候果断踩下油门硬怼路虎,这样老女人危害公共安全罪跑不了了
有心聪明仔细法律行家
青岛明摆着处理的避重就轻,大事化小,
这个事情的教育意义非凡,令大家深刻探讨道法,刑罚等相关法律,青岛官警的良苦用心大家要体会啊
这女人背景不一样吧
你个水军别胡搅蛮缠了。滚吧
说到点子上
逆行叫借道超车,加塞叫并入顺向车道,在青岛交警眼里,这些都不属于违规,交规得重写了。
专业的事干的很扯淡,就是为了偏袒打人者
逆行是因为去医院,打人是因为对方不让道,
谁管你合理不合理,给你个解释就行了,你还没完了[哭笑不得]
终于有一个明白人出现了
看不见就是看不见,你咬我啊
赞同
还有始终没有公布的双方行车记录仪,有可能王某记录仪显示她与林某对车,开始狂摁喇叭,然后出言不逊,林某某当然不会让她,继而佐证了她寻衅滋事的事实,可能王某真是个普通人,是有人不想纠正自己的错误故意忽略了这段细节
确实应该从这个角度定罪。试想一下恶意欧打正在驾车的司机会产生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青岛警方万万没有想到此事处理不当造成了巨大的后果,路虎女王慧殴打的是退伍军人,这次她背后的靠山要崩塌了!
说的很对,被打人正在驾驶车辆中,车辆一但失控,将可能出现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想想都可怕!这女的,不就是典型的刑事犯罪吗?
不用说了人有背景的
说得有到了[点赞]
别闹,那条法律是暴力干扰行驶中的驾驶员!如果男子被殴打导致车辆发生位移那就要好好和侵害方一条条捋法律条款了。当然车辆发生位移不是受害方某些主观的情况下!事情很气人狠恶劣,没有伤害鉴定就是一个因路权导致纠纷
切入点很好,危害安全驾驶。
看到这有个疑问:如果在被打过程中因为紧张导致操作失误,踩到油门,加速冲向人群,应该是谁负责?
不用炒作了,背后博弈已经结束了
小编说到重点了
可惜了,两车被堵住不能动,否则真的构成以危险方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了。[抠鼻]
作者是大神,考虑周到,
这个跟有意思天马行空的问题,这个得问下林某当时是不是正在驾驶车辆?看下发视频时车是不是在行驶。
说一千道一万,这女的牛逼啊真牛逼
普通家庭妇女绝对不敢这么做的
一句话就是想保住黑衣人
看到路虎司机是女的长的不错,连顶三次目地是欺负调戏。几个大嘴巴子手过去,就怂了。巾帼不让须眉,此时,她由逆行无理方转换成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好汉。
逆行,打人,这就说明问题了,不是个好人
怎么不关一下车窗把她手夹那儿,拿着钥匙去旁边抽烟
看来以后在断案前应将案情(隐去真名)在各种媒体上公开讨论后再定性。网上的高手还真厉害,侦察能力、分析能力和甄别能力太强了。公众参与办案是执法公开的方式,应该试行后推广。
一老娘门,没素质,有点钱自以为是,要说坏透了也不至于,放一马就放一马吧
有道理
要么涉黑势力要么不懂法!
作者说的对,我打在开车的公交司机,就是危害公共安全,这没什么说的
准确来说是袭击退伍军人
顶!
分析的很透徹,说到点子上了
那女不应该倒车,倒车就成了寻衅滋事
本来都应该判个一年半载的了,现在加你这条应该没个三五年不应该啊!
为我们的人民警察办案以事实为凭证[点赞]大公无私的人民警察[点赞]
算了,都过去了,
就看点火了没有?坐在驾驶座上不一定是驾驶行为,但点火了就一定是
有点牵强,如果车辆当前正在行驶中,你这思路没啥问题
林某虽然有理,但是绝对有故意激怒女司机的主观恶意,连续三次故意顶车才是激发矛盾升级的根本原因。
必须从重处理,做全国典型案例!!!
若若打人的过程中被害人直接开车撞死了施暴人,算不算正当防卫
对!
真专家,法律专家,讲的在理
这是个问题,并且他车上还有乘客,从性质上来说应该和公交司机没有多大区别
顶上
说的一点不沾边!水平也就这样了,还好意思出来发表一下!
确实如此,青岛警方明显偏袒路虎女。
一针见血
有人才敢打人
如果恶人得不到惩罚,那么善良也将失去意义!
明明看到路虎司机打人后就驾车离开事故现场了,她是怎么和大巴司机协商处理的?谁安排的?
说得好
怎么没有一脚油门,把这个胎神婆娘送走?[静静吃瓜]
公交枪夺方向盘是危害公共安全
以危险方法影响公共安全罪
她打了林某,林某在车上,就是行车纠纷!得到大巴司机谅解以后离开不算肇事逃逸!下次撞车,直接让副驾驶写个谅解书,也算是得到当事人谅解了!
不光是路虎女有问题,警方也有问题。
她要是张嘴了,青岛会怎么样?很简单的算术题
不用再说了,通报没看到的多了,视频中那女的是拿东西打的人,有说过吗?性质一样吗?咱也不懂,也管不了。
手上拿东西的。这要是没人照着,一个手上东西袭击人脸,人脸就是头部,怎么定性?
在一个人开口说话之前,最好的是自己先被打
冇眼睇
记住下次去青岛放开手脚开,不让直接把打一顿,完后直接逃逸,没事,能逃掉就逃掉,逃不掉,也就拘留10天罚款1000,有青岛公安这么好的处理方式,大家不用怕
打一顿路立马通了。扬长而去。就是欠教育。
以后逆行不用怕,最高处罚也就罚200下车打堵你车的人再加1000就ok了。交警罚多了还扣分就拿这个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