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有利于司机的证据出现了!9月5号有记者开车前往保定“11岁骑行男孩被碾压事故”的路段去考察了,本以为会封闭状态,但是结果大跌眼界,道路上有私家车,有电动车,自行车,农用三轮车,都来来回回的跑,如果家属能够过来拍摄视频保存起来。 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在8月25日发布逮捕通知书,原因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而判定这个结果的理由,是这条道路没有开通,所以姜永亮要担主要的责任。 当时都说这条路没有开通,但是如果到现在这条路都在正常通行,那么这个又该怎么算呢? 就算当初认定的道路没有开通。那么骑行队伍为什么也在这天公路上呢? 有个网友出的主意不错:不要把二十万给骑行者,悬赏找这条路修好后的交通事故处理文书,只要有交警队处理过这条路上的交通事故的证据,他们没交付的理由就不成立。 不知道网友提的这个建议,对不对,但是既然事情已经曝光了,人多力量大啊!大部分网友都是力挺司机师傅的!
有个网友出的主意不错:不要把二十万给骑行者,悬赏找这条路修好后的交通事故处理文书,只要有交警队处理过这条路上的交通事故的证据,他们没交付的理由就不成立!高,[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网络联名或投票,声援司机无责!
今天大家如果不为这个无辜的司机发声,下一个可能就是你我。一定让你要让这些枉法者看到民众的力量!
最该抓的是孩子的爹,
支持驾驶员无责!
交没交付老百姓无法判断,老百姓能不能走都是根据道路封闭状态判断的,现在这条路常年处于开放状态,无人监管,应当认定为已交付。
开通是交警处理,没开通是施工方责任,司机无过失
为司机发声就是为自己发声,我们开车在路上谁都有可能遇到这种事,法律必须是公平公正的
没开通,却正常可以通行是公共部门责任
像这种案件如果在其他主流国家或地区司机肯定无责,用香港电视剧打官司里面最后一句话就是犯罪嫌疑人当庭释放
酒驾一下试试警察上去抓不?警察开车去吗?去碰一下警察的车,他们是不是同罪?就算没死是不是也是“过失伤人”?
意识未开通的路出事后就应该封了,但是现在还正常通行,那之前定罪的理由就不合理
过失致人死亡的人应该是孩子父亲!
监护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叫什么监护人?
如果道路没开通没交付为啥不是施工工地,是不是以后没开通或者没交付的道路都是无主道路,那照这个逻辑只要没开通交付的道路里面的材料施工机械随便拿反正都是没主权人的。
鲁迅说,世上本没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
既然没开通,那就可以追加责任单位公路局
好像有个博主爆料荣成几月份在这里举行过仪式当初自行车汽车抖有
害死儿子还不承认只会嫁祸给无辜者,这种垃圾无论100个都会死100个
这路段醉驾抓吗
北方的朋友来浙江吧,江浙沪的生态环境好多了
高德地图上不是显示这条路有个超速抓拍点
这孩子碰瓷技术还是没有过关!这话不过分,因为它父亲就在旁边!
没有开通的道路,又没有拦阻标志,路政部门要付连带责任的
如果道路没开通,那也是公路管理局的责任。为啥不围起来?!如果没开通,大家都去了,那么汽车和个人都有路权,那就是正常交通事故。你如果非要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的过失制人死亡。那是不是该追究作为未成年孩子他爸第一监护人责任?!是不是该追究骑行组织者允许未成年参加骑行责任?!最后才是司机责任划分?!这是不是基本法律逻辑。但是法律却搞出这么臭的偏袒。恶心,真特么恶心
哪个瓜娃娃子出的主意要给那个人二十万,就逼着下跪还打司机这条,不把这个家属刀了就是仁慈的了,还给钱,
不起诉司机有罪,那到底谁有罪?孩子的父亲?骑行团的组织者?道路管理部门?检察院也不傻,四个选项放在一起,当然选司机啦。
事发突然避无可避,属意外,为什么判定过失致死,就不得而知了,如果有规定,未开通道路,机动车不得通过,且有禁止机动车通行,则判是无误
不能开这个先例大多数农村的路都是村民自己修的,还有些投资者修路上半山投资的可能水泥都不铺这路何来的验收?出事故交警来了第一件事就问这路有没有验收谁验收的有什么证明文件,没有就不归我管保险公司来了也一样说如果拿不出验收文件也不赔这不扯蛋吗[思考]
全民违法不是你脱罪的理由
通行标志线都画好了,而且那么多车辆都在使用和通行,就算是未交付使用,仅仅是移交手续没到位而已,这与小区内发生车辆碰撞也归类为交通事故同理。
应参照交通事故处理好一点,为今后类似情况作参考。
道路没有交付通车就应该进行封闭管理,未进行封闭造成安全事故不是应该由道路所有权者和施工建设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吗?
我觉得是孩子的爸爸主责,应该判实刑,次责是骑行组织者,司机拿个人道主义赔偿。
本来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交通意外(这种事情全国太多了),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赔钱,各回各家!结果交警不作为,就是不出责任认定书,现在双方都下不来了。拿着鸡毛当令箭,没验收的路,实际通行的情况多得去了,以后开车的人要小心,如果当地交警依据这次结果不干活,你走哪里都要小心
孩子是被他爹害死的
小编的意思是法不责众?
坚决不要给钱,害小孩的是他爸和那个撞倒他的队友,为什么要给钱,应该是小孩家属要赔钱司机,无缘无故的背上一辈子的阴影。
最主要的是撞倒孩子的那位…为什么第一责任人销声匿迹了?
没交付的路上交警贴单很积极,出了事故就是没交付无权处理[打脸][打脸][打脸]
尽管路未交付,但是已经具备了通车功能,在事实上已经是公路。
声援司机
交没交付,你拿了证据也不管用,他还可以关闭。说有交通隐患。只要找借口总是有的。
都在走了,还说没开放!
刷新对法律的认知
没有开通那么非机动车和行人也不能通行,这只能是借口。反正结合国内现在一审就是笑话的原则,坐等最高检判决
应该查查为什么建好的路为什么不开通?为什么道路安全不归交警管?为什么警察这不管那不管?为什么监护人和骑行队不抓起来?
干脆认定为故意杀人。
责任跟开没开通有什么关系
不按交通事故处理的最大受益方是保险公司。
这结果真的太离谱了!
又有斗争了
交警一推二六五 刑警也不调查调查 检察院迷迷糊糊 就怕三缺一啊
谁死谁有理是这个地儿的真理
司机不该背这锅。
谁给定的罪 杀他老木
jiaoj是否过早妄下结论?到底是谁的过错就下逮捕令?
天注定
按交通事故保险第三者可以赔付上百万的钱,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置司机于死地,除非保险干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