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父亲带男孩骑行被碾压致死案,司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

军乌季 2024-09-04 00:00:25

不出所料,父亲带男孩骑行被碾压致死案,司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

建议该案犯罪嫌疑人亲属不要再参与热炒,说一千道一万,涉事路段还未完成验收使用,在各路口放置有车辆禁行标志,任何机动车辆在该路段并无路权,不存在自行车逆行问题,原则上,机动车违法上“路”导致事故就是全责。考虑到孩子年龄低,不可骑车通行可以认定对死亡结果负有一定的次要作用力,但是不影响定罪。

继续热炒,审判阶段再调解不了就是告到天庭,也是实刑。目前,能够救济的是赶紧调解,不要再在网络热炒施加不良舆论影响,让热度降下来,争取被害人亲属谅解,由检察机关做定罪不起诉就算是最好结局了。

2 阅读:47953
评论列表
  • 2024-09-04 07:18

    车辆禁行也包括自行车,如果司机责任,小孩应该死在非机动车道上,而不是司机正常行驶的车道上。

    逗逗的豆豆 回复:
    先去把法学好,再来说话。未验收道路行人车辆包括非机动车都没有路权。然后机动车是正常行驶,而未满十二岁小孩依法不得骑乘自行车上路。造成车祸的原因是孩子摔倒,那么造成孩子摔倒的人,才是第一责任人,无碰撞摔倒的话,那么孩子的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人。然后才是汽车司机的责任。
    eagleylsd 回复:
    我认为至少监护人同等责任
  • 2024-09-04 07:33

    我反对,我认为这是事实上的道路,应按交通片判,对等责任。

    教主果皇一生推 回复:
    这就是事实上的交通事故,要是路未验收就是判罚理由,以后走个乡间路,停车场,走到村里,进个公司院,大型库房,越野,去趟工地一出点事就是过失杀/伤人。
    Vactor 回复:
    对等责任都不应该 双方都同时违反了交通法 一方失误死亡导致另一方损失 吃个鸡蛋腻死 你不能怪人家鸡蛋的错啊
  • 2024-09-04 11:05

    父亲违法带孩子去骑,才是过失致死的第一原因,要判得先判这个父亲。

    深山含笑 回复:
    他爸刹车,把娃的车子撞倒,摔到正常行驶车辆下,他爸过失杀人。
    仨儿 回复:
    把孩子撞到那个才是主责。
  • 2024-09-04 11:32

    本文作者无耻至极

    北海星期天 回复:
    举报就完了
    武彬 回复:
    虽然,但她没有扯蛋还算不太蠢!
  • 2024-09-04 07:27

    第一、机动车没有"路"权就代表骑行有"路"权?如果非要说绝对不允许通行那表示进入的人为自己安全负责。 第二、该路段只有这一起事故吗?如果还有其他事故,也是按照刑事定罪吗? 第三、没有证据表明司机知道这个路段禁止通行。即使禁行,参考非机动车进入高架桥等非机动车禁行路段发生事故,摩托车进入禁摩路段发生事故也绝对是按照交通法判罚

    用户68xxx84 回复:
    很有问题,既然不以交通事故来处理了,也就别提什么机动车非机动车了,上到刑事过失致人死亡了,父亲也是第一责任人,让小孩骑成年人的车子还骑的飞快,之前有好心人提醒注意安全还嫌人家多管闲事,孩子骑车摔到车底下是不是父亲的过失,司机就是倒霉
    用户10xxx20 回复:
    不止一辆机动车在行驶,可以认定为正常通行,就像事实婚姻,事实服务等。
  • 2024-09-04 12:09

    施工方责任重大,未移交路段应该用石马封闭,机动车根本无法进入。

  • 闻晨 132
    2024-09-04 07:48

    不懂装懂!司机无责

    用户11xxx42 回复:
    你以为保险傻的?交警敢判小车主责吗?保险的法务干嘛的?
    王博 回复:
    若刑责,应该走不了保险,附带的民事赔偿,多方有责,司机也就几万块。司机.最主要组织者.sb父亲.都要负刑责,大概依上序为:40%.20%.40%
  • 2024-09-04 07:08

    扯淡

  • 2024-09-04 11:44

    在公路上行车只要没有恶意或者故意造成的都算交通事故。至于这个路有没有通车只能另说,如果遇难家人或者警察要追究司机刑事责任,公路管理方,司机,孩子监护人。导致孩子碰倒者,骑行组织者都要付对应责任。

    AAAA 回复:
    说的好,就好比两个电动车追尾撞了,刚好旁边一个大货,结果一个电动车主被卷入大车轮下,压死了,就把货车车主拉去判刑,这事就很操蛋,车压死人了保险赔钱应该,货车主被判刑就很冤枉了[无奈吐舌]
    用户1042307 回复:
    是的,不能抓一个司机就完事
  • 2024-09-04 12:46

    未交付路段必须围闭,施工方告知和安全措施应进未尽,负主要责任。

    用户10xxx36 回复:
    对的,道路管理部门全责
  • 2024-09-04 12:04

    瞎扯淡,道路已经具备事实交付,只是施工方和政府可能因为资金问题,没有交付或怠于交付,难道拖个十年八年,就不走人了?

    韩雪松 回复: 求真相的吃瓜群众
    按规定,是必须用隔离设施和警示通告把未竣工交付的道路桥梁封闭起来的。事实上贴了反光条的矮墙、石球、彩钢瓦围挡、水马都是常见的封闭措施。
    求真相的吃瓜群众 回复:
    既然既然不能交付使用,是不是要封闭起来?
  • OK 84
    2024-09-04 07:48

    道路没开通,车辆能上路,应该是施工或道路管理者的问题。

    老邦 回复:
    人家早就甩锅了,说放了告示标志了,问题是没有落地就有管理责任。
    镜水云渊 回复:
    没验收也不设置路障,确实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放任车辆行驶
  • 道天 81
    2024-09-04 12:58

    这个路已经成了事实上的通行路,不能因为没交付就说不能通行,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司机们已经走了很长时间这段路了,难道汽车在非正式道路上发生事故都是过失杀人罪吗?比如山路村路。。。

    用户68xxx52 回复:
    就是呀,哪个村里的路验收过,既然说没验收那就两端堵起来,要不就是跟这条有关的部门的责任
    ryd643 回复:
    以后人命多啰
  • 长顺 80
    2024-09-04 12:21

    同行骑车的是组织人员,私自带未成年走未同行路段也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呀。怎么就欺负司机一个人。

    自由如风 回复:
    因为好欺负呀
  • 烟火 73
    2024-09-04 07:46

    这不应该是交通意外吗?

    八级大狂风 回复:
    正常人都认为这就是普通的交通事故,不懂给钱了,还是有什么关系
  • Lin 73
    2024-09-04 12:03

    哪条法律规定了只有交付的路上的交通事故才算交通事故?

    用户11xxx42 回复: 阿飞72100
    什么叫道路?有车道,有路,车能走就是道路[抠鼻]!
    阿飞72100 回复:
    只向你一个人回复一下,另外两个人就不回复了。道交法规定,只有道路发生的事故才叫交通事故,交警介入,涉及死人,称为交通肇事;其他(比如小区)发生事故,不叫交通事故,交警不管,派出所(或者刑警队)管,涉及死人,如有过失,就是过失致人死亡;若无过失,就是意外死亡。
  • DYLAN 59
    2024-09-04 11:34

    看见你被骂我就放心了。你别增热度

    我想静静 回复:
    是有人花钱造势,你没看到自媒体都疯了呢,到处都这种。他们有个特点,就是事后某个节点突然一窝蜂出现。
  • 2024-09-04 11:44

    死了活该,自己作死,还出来他妈的害人,

  • 2024-09-04 07:22

    瞎扯淡

  • 橙汁 47
    2024-09-04 12:29

    补偿什么?凭什么要补偿?司机有什么责任?那以后那些自杀碰瓷的不是更嚣张?虽然这孩子有点死得冤枉。但是更多的是自己和他父亲的责任吧?以后哪个不想活了,想给家里骗点钱回去,就这样操作。搞不懂司机有什么责任。换成法官当时开车,我看它有本事不撞死人。

  • 2024-09-04 12:55

    如果是过失致人死亡,那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是三方,道路施工方有过失,孩子家长有过失,机动车驾驶人也是过失,只追究一份是选择性执法。如果是交通事故,那就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万瘦无疆 回复:
    搬开小口子偷偷过汽车,就算你说的是事实,这个口子是这个司机在这次进入时搬开的吗?如果是,这个司机应该负责,如果不是,搬开己经有段时间了,且有其它车辆通过,那就是道路施工管理方的责任,因为他没有及时发现及时补救,疏于管理才致使这辆车进入,因为如果有车走,且没人阻止,汽车司机无法判断道路是否投入使用!
    紫羽 回复:
    树上水果打了农药,也立了告示牌,但是有人偷吃死了谁的责任?
  • 2024-09-04 13:22

    对面骑行的小孩被同行的自行车碰了一下,导致孩子从正常骑行状态,直接摔倒在行驶中的汽车前方,然后被汽车碾压。

  • 2024-09-04 11:39

    遇到不负责的家长小孩子可惜了!花样年华就此落幕!司机也是倒霉之人应该按交通肇事处理

  • 2024-09-04 12:06

    道路虽未验收,但事实是人车都已经通行,要说是有围闭,但被人为打开,建议方与施工方都负有看管不力的责任,并且,不是这个司机强行打开的,打开被人车通行的时间也不短,造成了事实通行状态,大家都在这条路上走,发生的一切事故,理应按照交通法规,而不是谁死谁有理,不能和稀泥,更不能欺负无权无势的底层人。

    难得糊涂 回复: 5945
    有关部门在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制止人民走那条路?
    5945 回复:
    开小车,两边禁止通行的标示牌看不懂?这是刑事案件,交警都没资格参与
  • 2024-09-04 11:37

    乡间道路出事故难道也算过失至人死亡罪?乡间道路比这小多了,也不规范呢

    砚清丶 回复:
    要求有禁行标识,这个司机太倒霉了
  • 2024-09-05 20:33

    那么,乡村的土路上发生了车祸算啥,刑事案吗?草原上,戈壁滩上没有路的地方车祸算啥?真他妈扯犊子。

  • 躺平 20
    2024-09-04 12:43

    我家楼下的路修好已经10年了,一直未交付,乱停车交警不管,但发生剐蹭了交警还是会处理。文章的作者你是收了人家多少钱???

    兔子打嗝 回复:
    发生剐蹭按刑事责任先抓起来
  • 2024-09-04 13:04

    道德的沦丧,社会的倒退

  • 2024-09-05 20:01

    我们这边前些年休了好几条路,包括大名鼎鼎的天府大道,都是修好了没验收就开始让车辆跑了,时间挺长的。南延线更是抢在春节前达到同行条件,绿化、维护什么都没有就让车跑,给春节分流!!以后估计再也不会有这种事了,只要没有交付,绝不让一个车过,即使路好的能跑火车!!南京彭宇案的另一个角度翻版!!

    不惑 回复:
    笨!你自己也说了没验收但让伱跑了,这个是明确不让你跑,你说性质一样吗?说什么路障被移开了,看别人都在走之类的,立得住脚吗?看别人违法你也违法?人家没出事,你出事就不抓你了?
    用户15xxx05 回复: 不惑
    蠢,我说这个事的对错了吗??我只说以后这种本身具备通行条件的路,以后大概率都不会让你在走了,不然出了事谁说的清!!以前那种路让你走,很多路上也出现过交通事故,也都是按照交通事故处理。这次之后,各方为了撇清自己关系,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路直接禁止通行!放半年放一年无所谓!!就和不是你撞到的你为什么要扶??后面也就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不管了,死了活了和自己又有多大关系呢??你还在纠结这个事情的对错,我看的是未来大家对这个事情可能的心理变化!!
  • 微风 19
    2024-09-05 19:31

    这节奏带滴 这路事实已经在使用 钻漏洞 这些骑行的庞大队伍 就看见这一辆汽车吗 这只是众多经过汽车中倒霉的那一辆 成群结队在道路上飙自行车 还带个未成年人参与给撞倒滚进车轮 这些傻缺的安全意识跟责任呢

  • 2024-09-04 12:51

    把孩子别倒那个咋没有处理!真特么不要脸!交通事故还能转成刑事案件!骑行队送的礼挺大!

    feng 回复:
    废话,普通打工人,谁有功夫玩这个。
  • 2024-09-04 12:18

    孩子不也是违法上路骑自行车吗?

    兔子打嗝 回复:
    死了有理[得瑟]
  • hnsz 14
    2024-09-04 06:51

    呵呵

  • 2024-09-04 12:50

    父子害了自已,也害了别人一家。谁撞倒小孩的要找出来,是不是故意推他去对方车道的了

  • 2024-09-04 13:46

    司机无责,孩子无辜,是这个父亲害了孩子,现在当缩头乌龟王八蛋了。

  • 2024-09-04 13:55

    本质是交通事故,哪来刑责,涉嫌刑责本身就是违法!

    砚清丶 回复:
    司机悲剧了,刑法,保险公司不赔,听说司机家里经济不好,哪有钱赔啊
  • 2024-09-05 19:28

    事后第一时间贴个禁止通行!并拍照存档。

  • 2024-09-04 15:44

    事实公路多的很!不是理由!国道翻新的时候没验收难道不通行?都是单边通行,你敢说验收正式通车了?

    融化 回复:
    有道理!
  • 2024-09-04 12:35

    禁行路段所有车辆通行都是违法,那就五五分了,而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责任是组织者组织未成年上路,并且没有尽到维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最直接的责任其实是撞倒这个未成人的骑手。把一个人推向正在行驶的汽车面前导致事故,肯定是推人的全责,怎么会是司机的责任?

  • 2024-09-04 07:32

    动起来

  • 2024-09-05 23:15

    监护人没有起到监护责任 还亲自带头带小孩从事危险活动。 还让被人背锅 作为父亲不称职,作为公民没有良心。

  • 2024-09-05 20:18

    道路与其它施工场地有区别,施工完成后通车是常规做法,通车后没问题才验收

  • 2024-09-04 12:11

    你收钱给自己买股汇合吗?

  • 2024-09-06 17:57

    村民不是说实际通车2年了,怎么回事

  • 2024-09-05 21:41

    去央视看看今日说法避让不及,那个也是在未完工的道路上出的车祸,撞死了一个骑电动车的老人,最后也没判司机刑事责任

  • 2024-09-04 16:31

    要说起来大家都没路权,大家都超速。在这方面大家都对等凭什么明显有过错方没事而没过错方反倒被抓还要被起诉?

  • 2024-09-04 13:30

    王八蛋

  • 2024-09-04 13:18

    现在扯什么路权了,进家查酒驾,查车这些事都是实实在在发生且盖棺定论的,如果真正落实了那种路权逻辑,是不是前面各地出现的这种事,都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只能说这个最终解释权不在你我罢了,认命吧

  • 2024-09-04 16:14

    一定要热炒,不可以坐以待毙,是非公理自在人心!黑白必须分明,支持司机无责,家长应承担看惯不力的责任入刑!

  • 2024-09-04 12:20

    孩子太小,如果他父亲不带着他违法骑行,哪来这么多事?

  • 2024-09-04 12:44

    死了有理?为什么不赔偿司机的精神损失费?

  • 2024-09-04 13:51

    我坚持司机无责 一出事就往司机头上扔 那以后不需要交通法了 出了事 就是司机责任嘛 大家不想活了 都可以找个车撞一撞

  • 2024-09-04 13:45

    这已经是准备交付的道路就算不能用交通法处理,那么施工方也是有责的,未交付的道路有路牌提示但是没有做好障碍物阻拦机动车,继续上诉。

  • 2024-09-04 12:39

    就没人发现,孩子都去了,这家人还在用孩子捞利益

    131121462 回复:
    早发现了!这个孩子刚出事他爹就把以前发的微博都删除了,就准备要讹人了!
  • 2024-09-06 08:14

    机动车道都是骑手该管一下了

  • 2024-09-04 14:06

    被害人自己害自己,司机真倒霉

  • 2024-09-04 17:19

    有明显禁行标识,施工方最多承担10%责任。让未成年骑行的监护人和进入禁行区行驶的司机都负有责任。司机大概率5成责任及以上,只是刑期可能从轻

    用户10xxx14 回复:
    司机还超速了
  • 2024-09-04 13:40

    司机和孩子才是受害者,孩子父亲和骑行组织者主责

  • 2024-09-04 13:45

    大家都忽略了那个把小孩子自行车绊倒的人

  • 2024-09-04 17:18

    别倒小孩子的那个骑行人才是主责

  • 2024-09-04 13:49

    懂了,大家都违法,违法多的死人了!所以就有理[思考]

  • 2024-09-06 07:23

    这个难道不是以事实为准吗,事实是路可以通车,并且已经事实默认可以通过,就像工厂工人上班一样,在工厂上班没签合同,但只要有事实上班依据,依旧是厂里的员工。而不能以未验收为由否认道路有没有通车的事实。如果以验收来判定能否通车的话,那全国有多少路是没有正规验收而有车有走的,难道出了事都一概以未验收不能通车为由判驾驶行为人全责吗

  • 2024-09-04 13:51

    车辆违法上路?是脱保了还是脱检,驾驶员没驾驶证?上了什么路?都不准上,为什么只限制机动车?

  • 2024-09-04 13:49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觉得没有,双重标准

  • 2024-09-06 07:59

    首先这条路为什么不能通行?如果不能通行,为什么车辆能进去?这个管理路段的有直接责任。其次自行车也不能进道路,所以要负一半的责任。现在最大的责任方是负责车队的年龄这么小。还有监护人他的父亲。少来这里丢人现眼的洗白了。

  • 2024-09-04 12:59

    过失杀人不是家长吗?就因为他是父亲害怕孩子连累别人,他就无罪了?

  • 2024-09-04 14:48

    以后乡间小路……保险赔不赔?到底是不是路,不是路又是什么

  • 2024-09-04 12:33

    骑行组织者也一起抓起来才公平

  • 2024-09-04 14:11

    验不验收它都是道路。农村没硬化的土路验收合格了吗?难道它就不是道路了。那交警跑到农村查车不就是违法乱纪了。

  • 2024-09-04 16:14

    FP

  • 2024-09-04 14:47

    还有天理么?

  • 2024-09-04 17:17

    你收了多少黑钱,在这大放厥词!既然道路未验收,未经允许进入的车辆有责任,带孩子骑行的父亲就没有责任?既然认定过失致人死亡,那就要看司机有没有过失,一个常人在那种情况下如何操作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司机忽视了禁行标志,驶入禁行区那是过失,本案人来人往的道路,就因未验收,给司机按照刑事处理,司机是有点倒霉。这个孩子遇上这样的父亲也是倒霉。

  • 2024-09-06 10:47

    机动车如果不能走,非机动车就能走?这不就是双标吗?

  • 2024-09-06 10:57

    那个父亲才是致人过失死亡的

  • 2024-09-06 17:16

    不允许通行路段为什么不堵死,不堵死就是允许通行。施工方责任。

  • 2024-09-08 19:15

    未交付使用[点踩][点踩]你这不是害人吗,为什么不全封闭式起来[点踩][点踩][点踩]什么车、人都能轻松进入,这算什么告示。既然未通过,那应该除了告示还要有警示的标示,至少有人在值守,那就不会有人和车大量进入,就不会出了人命[点踩][点踩][点踩]第一责任应追究这段公路的管理方,至少担责70%。

  • 2024-09-09 12:35

    作者是那个可怜孩子的混蛋老爸雇的水军吧,张口闭口道路未开通,有禁行标志。那你去现场实拍点照片来,不要网上随便找几张图来糊弄,带节奏

  • 2024-09-04 13:57

    违法上路不是刑责的先决条件,也不是判罚交通事故的要件,本质就是交通事故,而且是次责一方!

  • 2024-09-04 13:03

    小孩父亲才应该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小孩死了吗?死了。司机有过失吗?没有,小孩爸爸有过失吗?有

  • 2024-09-04 15:28

    一、意外致人死亡怎么判? 意外致人死亡就是指当事人因疏忽大意没有料到或者已经料到却因为太过相信自己能够避免而造成的他人死亡结果、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他这种情况连过失造成他人死亡都存疑!疏忽大意,即使正常行驶在封闭路段,也不能说他疏忽大意了,因为没有必然因果关系。 倒是孩子他爸,组织者和报道中的弄倒孩子的人存在疏忽大意的主观错误。在有机动车的道路中,组织未成年骑行和用绳子拖拽,网友还提醒过这样危险。 他们怎么没被提审,就因为是孩子他爸?

  • 2024-09-06 08:57

    这个事情,关键在于交警没有判责,有了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介入 省事多了 保险公司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的,焦点就是属不属于交通事故

  • 2024-09-04 11:40

    必须依法处理

  • 2024-09-04 13:58

    司机缺个好律师

    彬彬 回复: 清风徐来
    那是个顶级律师吗?那是个蹭热度的东西
    清风徐来 回复:
    已经有顶级律师代理了
  • 2024-09-04 14:33

    不用凉解,对方态度就是要你赔钱还要你坐牢,没那么简单。

    8799775 回复:
    理由?
  • 2024-09-06 09:15

    应该平等对待。既然不能上路,那就都不能上。

  • 2024-09-06 09:21

    那自行车有路权 照你这么说 只要有问题就都是机动车的问题 如果这起事故是在正常道路 自行车车队没有责任 交警怎么判决 一句没有路权 就全是机动车的问题 知道那些挨捅的是为什么了吗 就是因为不公平

  • 2024-09-06 06:36

    第一:未完成的道路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的,这其中肯定是要包括非机动车的。在这方面双方都是违法的,无法狡辩的。第二:交通法规定未成年人严禁骑自行车,可事实上孩子已经是违法了。第三:事故发生的瞬间,自行车行驶在对向机动车道摔倒在机动车下的,而不是机动车冲撞自行车,这可是有质的区别的。

  • 2024-09-06 03:10

    刑狱方面完全乱套了

  • 2024-09-06 09:20

    这样的无脑作者也有

  • 2024-09-06 08:52

    骑行团????一个一个臭打工的干活都干不完,能去玩这个。

  • 2024-09-07 06:19

    说句难听的话:"小孩家长无良无德,活该断子绝孙″。

  • 2024-09-06 18:49

    是司机主动压的吗?听说是孩子被绊倒,一下子窜到车轮底下的,不到十二岁的孩子去骑行,它那该死的爹没责任?把孩子绊倒的没责任?最无辜的是司机,飞来横祸。

  • 2024-09-10 01:31

    少TM来洗白,如果无路权,人车都没有,大家对等,在此基础之上,孩子的父亲,骑行组织者,骑行队其他人均存在过错,司机就不应该是主责!而且道路上已经举办活动,正常通行很久,实际上已经正常行驶。再有,如果是过失,孩子的父亲,骑行组织者,同骑行人均存在过失,因为他们都知道孩子的年龄不能上路,完全符合过失条件,应该同抓同判!如果这个案子最后只针对司机判刑,将是中国法律又一个至暗时刻!

  • 2024-09-10 18:39

    刚刚学驾照的萌新们,以后千万别去什么断头路,没完工的路练车啊。教练带你去,你也别去。千万要记得没交付

  • 2024-09-06 00:29

    既然车辆不能上路,那你为何不把道路封死?那就起诉公路未通车不封路,导致的交通事故

  • 2024-09-08 03:30

    根据工程验收程序,已经实际使用的,完工时间按照实际使用时间算,说的已经通车两年了,而且出事后道路都没有封闭。

  • 2024-09-09 16:27

    从公平公正出发划分男孩骑行碾压案双方责任,划分双方责任应基于双方各自的义务和能力,不能以一方的义务和能力来定双方的责任。认定骑行方责任时应基于骑行方的义务和能力,那么骑行方知道这条路是未开放的,但这条路所有路口有没有全封闭有没有机动车违法闯入,骑行方即没有义务更没有能力去掌握,因此定骑行方责任时必须基于这条路是未开放道路来考虑,那就不存在男孩违法上路、摔到对方车道等问题。定司机方责任时,道路有没有行文开通司机也没有义务更没有能力去掌握,所以不能以未开放道路来定司机方责任,只能看司机进入这条路的时候路上有没有明显的禁行标志,有就按禁止机动车进入区域处理,司机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就按正常通行道路处理,司机超速350%和未减速,司机全责,司机交通肇事罪。结论:在生活常理层面,骑行方10%责任,司机方90%责任;在法律层面,骑行方无责,司机方全责。

  • 2024-09-10 20:46

    造成碾压死亡的原因不是路权的问题,是车辆的问题,故应当按交通事故处理,好比大风刮倒大树砸着人,你不去追究大树所有人的问题,非要说老天爷的事?让老天爷去赔偿?下大雨桥下积水造成事故,莫非也要追究老龙王的责任?

  • A999 2
    2024-09-05 21:14

    假如一个人从高速路的桥上 跳下来被超速的车撞死了。问车辆超速跟撞死人有因果关系吗?

    A999 回复:
    法律的解释车辆超速跟上方坠落的人相撞是没有因果关系的。一样的道理,道路有没有正式交付跟交通事故也没有因果关系。如果非得说有因果关系。 相当于在说一个设施完善,已经完全具备通行条件只是没有进行管理权上转移的道路上发生了事故就属于非法的。在一个破烂不堪,年久失修的烂路上发生事故就是合法的。对事故的性质判定不是跟发生事故的原因有关系 而是跟一纸公文有关系。
  • 2024-09-04 17:47

    新闻原文中事发地并不是什么公路 是当地防洪堤 郊区公园的一部分 有限速15公里和 禁止车辆通行标识 路口有路障被人挪开的一个口子 司机在禁止通行加上超速 保险公司都可能不赔 不要管自行车有没违规 两者地位是不同 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碰撞若是均无责 那就是机动车全责 超过规定时速50%扣12分并吊销驾驶证 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若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员很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冷暖自知 回复:
    这三图天南地北找来的吧,辛苦了。待会而给你多转点
    用户68xxx84 回复:
    都不以交通事故来处理了,还扯什么机动车,超速,全责,现在是过失致人死亡,就问你家长有没有过失,组织者有没有过失,还有小孩怎么摔倒的,碰到他的有没有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