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想白嫖20万彩礼的!武汉一位男子,买完婚房后,女友家又提出要30万彩礼,还

撒春艳 2024-09-07 11:28:29

又一个想白嫖20万彩礼的!武汉一位男子,买完婚房后,女友家又提出要30万彩礼,还要在房本上加名。男子灵机一动,跟女友说:给30万彩礼可以,但你们家要陪嫁30万,女友果断拒绝。没想到,男子并没有气馁,而是拿出了第二套方案! 陈鹤宇现在真的是左右为难,他很想给女友30万彩礼,可父母真的拿不出那么多,可是,他又不想因为彩礼,和女友分手,毕竟在一起已经4年了。 就在陈鹤宇犯难的时候,父亲打来了电话:宇儿,彩礼凑够了,28万,现在就等你姐姐明天再打2万过来,你别急,爸妈能搞定。 陈鹤宇知道,爹妈手里根本没有这么多钱,这28万,一大半都是向七大姑八大姨借来的,以后爹妈肯定要勒紧裤腰带还的。 那一刻,陈鹤宇并没有因为爹妈凑够了30万彩礼而开心,反而内心多了一份哀愁,他怪自己没本事,挣不来大钱,也怪女友家狮子大开口,张口就是30万彩礼。 陈鹤宇并没有立马让爹妈把彩礼钱汇过来,而是想办法去说服女友,能不能少要一点彩礼。 可还没等他开口呢,女友就发来微信:我爸我妈说,房子上要加我的名字,不然以后没有保障。 陈鹤宇没有直接同意,但也没有拒绝。 可是那一刻,他心里有点不想结这个婚了,他觉得,成本太大了。 自己一毕业哼哧哼哧的埋头苦干,省吃俭用,再加上爹妈的血汗钱,才勉强买了套房,现在,女友不费吹灰之力就要分走一半,凭啥? 再加上,女友家又要30万彩礼,父母又到处借钱,搞得负债累累。 这让陈鹤宇突然开始思考,结婚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让自己父母在原本该享清福的年纪负债累累?为了让自己辛苦奋斗出来的资产分给别人一半?如果这就是婚姻的真相,那他宁可不要。 可回到感性的世界里,陈鹤宇又舍不得女友,于是他思来想去,想到了两个解决方案。 第一个,他提出30万彩礼可以给,但女友家也要陪嫁30万。 刚说完,直接被女友否决了。 于是,陈鹤宇又提出第二个方案,彩礼给10万,不需要一分钱陪嫁。 可没想到,还是被女友父母否决了。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我们这里嫁闺女,彩礼都是30万起步,我们没有多要。 双方因为彩礼没有谈拢,婚事一再往后推,如今已经陷入僵局。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彩礼是一个彩头,女方家不应借助婚姻索要高额彩礼。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女友父母非要30万彩礼,这种行为就是借助女儿的婚姻敛财。 彩礼本就是个彩头,女方要多少,也要看男方家的条件,一个普通家庭,拿30万彩礼出来,也是不太现实的。 2、陈鹤宇不愿在房本上加女友的名字,也是情理之中,无可厚非。 这套房子本就是陈鹤宇和父母的积蓄买的,女友一毛没出,凭啥要加名字,这是陈鹤宇的婚前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如果陈鹤宇同意添加女友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人万一过不到一块儿离婚,那么到时候,女友就有权分走一半。 所以,陈鹤宇的犹豫和考量也是情理之中。 3、女友家既要30万彩礼,又要在房本上加名,而她们什么都不出,这样对陈鹤宇而言,有失公平。 《民法典》第6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是两个人的结合,也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不应该事事都让男方承担,这样一开始就失衡的婚姻,一开始就有隔阂的婚姻,以后即便结婚了,也不会幸福。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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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07 15:14

    可以一直同居着,直到女友的父母都死绝了

  • 2024-09-07 17:18

    没钱别取小仙女[哭笑不得]

  • 2024-09-07 12:10

    虽然是文案,但是也可以反映出这地方的人是多么的看重彩礼

  • sam 5
    2024-09-07 17:09

    细~像这种女人不能娶,娶回家就要当祖宗一样供起来,稍不顺心,就会离婚分家产

  • 2024-09-09 17:35

    还不及时分手止损

  • 2024-09-08 22:07

    典型的婚骗和卖女儿的,这样一家畜牲赶快拉黑远离吧[捂脸哭]

  • 2024-09-07 18:47

    自私的女人,就出一个人,千方百计想套男人的钱。赶紧换吧。

  • 2024-09-09 07:57

    惯的毛病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