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男子坐地铁时认识了一女子,随后和女子一起回家,两人躺在床上聊了一会后,两人就发生了两次关系,完事后,男子给了女子1000元就离开了,结果当天下午,男子直接去了女子单位找到了女子,之后又将其带回家里再次发生关系,这一次女子终于不愿意了,于是当即报了警。
张女士刚刚入职一家公司担任人事专员,事发当天傍晚,自己下班后就坐上了地铁准备回家,可是在对面座位上,男子孙某却目不转睛的盯着张女士,起初,张女士以为对方是同事,就随口问了一句。
孙某表示自己没有工作,也是刚来不久,并介绍了自己是河北人,得知对方是老乡后,张女士就放松了警惕,两人就在地铁上聊了起来。
随后,两人一起下了车,在附近买了奶茶又遛了弯,期间孙某偷偷亲了张女士一口,张女士也没有拒绝,于是,孙某的胆子就大了起来。
溜了一会之后,张女士表示要回家,孙某建议去自家坐坐,由于时间也不早了,张女士予以了拒绝,于是,孙某就打了一辆车,把张女士送了回去。
到了张女士家里后,孙某就表示今晚自己不走了,要睡在这里,张女士也同意了,于是两人便躺在床上聊起了天,突然,孙某就开始亲吻张女士,随后两人发生了关系并相拥而睡。
睡到第二天一早,孙某再次和张女士云雨了一番后,孙某就转给了张女士1000元钱,随后两人都各自离去,孙某回了家,而张女士去上了班。
当天下午,孙某来到张女士的单位,张女士觉得不妥,于是就请了假和孙某出来了,随后,张女士就被孙某带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
在房间里,两人第三次发生了关系,因为张女士母亲打来了电话,于是,孙某便将张女士送到楼下,脱离了孙某之后,张女士选择了报警求助,称自己被孙某侵犯了。
按照张女士的说法,第一次和第三次自己是不同意的,第二次算是半推半就。自己之所以收下孙某1000元钱,是因为双方都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也担心孙某身患疾病,所以这1000元本打算是去医院检查的。
起初,孙某表示,自己就是约着见了面,她想到我家中,我觉得她长得不好看就拒绝了,让她走了。我就是觉得她长得不好看,所以不想让她进我家。我们是在路上认识的,两人没有发生过关系。
可是,孙某后来又改了口,称双方对于发生关系,谈好了价格是500元,但是完事后,张女士改了口让自己承担她的租房费用5000元,我给她转了1000元她还嫌弃少了,还威胁我要我转给她1万元,她说要拿给他男友看病。
孙某一口咬定,两人就发生过一次关系,是在张女士家里,在自己家里,两人没有任何的肢体接触,她之所以来自己家,就是为了认认门担心我跑了。
警方对孙某进行了一番调查,结果发现,在事发前3年,孙某就因为涉嫌QJ罪被法院判处了2年的刑罚,这一次刑满还不到一年,又有人指控孙某涉嫌QJ罪。
那么,法院是如何认定本案的?
法院认为,孙某违背妇女意志,以威胁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行为,其行为已构成QJ罪,依法应予处罚。因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据此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可是,判决之后,孙某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于是提起了上诉,坚决要求二审法院改判自己无罪。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的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据此又驳回了孙某的上诉。
有人说,在地铁认识的,又一起回家躺在床上,事后还给了钱,确实这个事情让人不可思议。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这跟路上买了瓶水一般,不用过下脑子?
女人想做兼职,赚个外快,男人想长包,还特意到女方单位,影响了女人风评(女人可能有固定男友),甚至会影响女人岗位,所以就痛下杀手。
不正当男女关系,花钱买个服务,强奸
法院也判得太不公平了,一看这个女的就是做兼职的啦?强奸会去女人家的吗?强奸会两个人躺在床上聊天调情的吗?分明是自愿的啦!不要因为人家有前科就断定是强奸,不要凭一面之词而害人一生。
不讲武德,想来长期白嫖
现在的女人真是太随便了,路上认识就能带到家里云雨一番,想无。还敢告强奸,也不想一想自己是什么货色。
好脑残的新闻,不像是地球人能做出的事
收钱了,卖淫嫖娼
吃饱撑的吧为两次痛快又进去四年[哭笑不得]
这有什么的。起码地铁上认识聊天了才搞,以前我逛公园都有好多不认识的女人叫“靓仔,去玩呀”。我回去就①直照镜子,看看自己靓在哪里,哪来的魅力[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1000块钱是金币?还三连火?该!
因为第三次没给钱,认为被白嫖了,所以报警。
第二次没转钱
带回家还算强奸?
第三次不给钱 吃了霸王餐
第三次没给钱吧。还有案底
这个女的也太不自重了
首先那男人肯定是渣男,既然女的收了钱,事实清楚因属有偿通奸,法院此判不公。
为什么不拍视频?
两个人都破了行规
不愿意还和人家发生了两次关系?!嗨的时候全身软,扭头就把人家卷。你是提裤子不认账啊?!
只要你长的帅,在火车站候车只要你善于搭讪撩个美女第二天再各奔东西都有可能。
这年头是个男卑女尊时代,应该说现代男性特别苦特别累。退休比女性晚五年到十年,同样工资,女性比男性轻松。结婚男性这边还要贷款借钱买那个破房子。
本案,法院判强奸罪,是以违背妇女意志为构成条件,并以先入为主思维,被告人曾经是强奸犯,定其罪名,不顾案情与过程,是对强奸罪条款片面理解,甚至认知偏差,是否构成强奸罪,与被告人之前是因为强奸罪入狱无关联性。
瞎编!
一日夫妻百日恩
这个女人也太随便了,刚认识就两人睡在一起,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为什么老是男人受的惩罚
连续发生,还有那么多前戏,不可能是强奸。现在的法院这么莫名其妙。
好了一半,突然女的不愿意让拔出来,男的不愿意算不算强奸
破鞋烂袜子
强不强奸,全由女人说了算。
现在的女人这么随便吗,刚认识就那个,就是配狗也得跑几圈培养感情阿
比公共汽车还要容易上,白送都不要。
等那个男的出来那个法官又要ok了做的事没有反抗事后报警肯定是利益关系
平台不死老百姓难活,实体经济活不下去,没有工作岗位,怎么让老百姓消费,怎么刺激经济,
这不是相互自愿的么
女人不满意了张嘴就是强奸[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编故事吧,如果真实,女人太可怕了吧
然后生了小编
女的不讲武德,明显的想搞钱
编的
我看就是因为最后一次没给钱 你拍给她一万块钱试试
才判四年还喊冤枉。我老家那边有个强奸被判了七年,不也是老老实实在里面带着了
想白嫖门都没有
新型仙人跳
这女的不讲究
Ai软文吧,法院哪里会有那么蠢?
支持重判!
这男的一千元就想以后免费?
都不是善茬
这女的够骚的……发情期
既然难看还会再去玩第二次,可见前言不搭后语漏洞百出[狗头]
金钱没过关,男人必有灾。
世界上还真的有这样随便。这么随意的女人吗?大开眼界。又大跌眼镜。除非以前认识而且是早有一腿的。,要不就是三陪女。
这个女的太随意了,也应查一下以往从事的工作!
渣男,垃圾:
这个男的瘾头太大,过两天在约肯定没事,再过几天,女的就找你了!
坐个地铁都能找到真爱,牛逼
贞洁牌坊在你毫无防备时突然立起。
买卖不成
这小编又作故事了,许多都是无时间,无具体地点,且对话太详细。注意胡编乱造后果要自己负责任的,不要为了骗流量,
色字头上一把刀,小心仙人跳
哪个单位的?我要去上班
这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钱多结点、强奸不强奸女方说了算
法官太好做了
关键是第二次没给钱!
想讹人
曹了个曹
自古奸出妇人口,她说你有你就有
如果肯打折,也少了差不多一千,格局小了[墨镜][墨镜][doge][doge]
都是一些破鞋烂袜子的有啥好评论的!
第三次没给钱
重点女的不好看。。
这么随意
大头
300一次就是强👍
看文章这男的只给了一次钱
如今的女孩是这样的吗?
二十四小时不到、连扯三火、你凶残!
丢人现眼
都不是什么好鸟
最后一次没给钱 鉴定完毕
随便起来不是银
这个如果算强奸就是扯淡
女的也不能不说没有问题。
为什么老百姓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想长久白嫖
只要给钱,几次都成,谁让你想着一千元包年啊。
编,接着编
苍蝇不叮无缝蛋。两个都不是好东西。
只有戒色最安全
次次要给钱才得,少一次不给就控告你强奸
见过贱的,这个是真的贱!
都是烂货
吃相惨不忍睹,贪得无厌活该!
这样的事情,只有当事人知道咋回事,其他人的评论都是扯淡
两人没一个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