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海一综合格斗女运动员遭遇男子强制猥亵,当事人徐女士接受采访时称:当时

蔻蔻谈趣事 2024-09-08 10:36:23

9月5日,上海一综合格斗女运动员遭遇男子强制猥亵,当事人徐女士接受采访时称:当时想打他,但怕把他打残废所以选择报警,希望更多女生可以保护自己。徐女士还称:“那个男的就是对我动手,一直想亲我,当时蛮想打他的。这件事不了了之,我选择报警是因为如果不把这个人抓起来的话,后面还有女生会受到这样的对待,害怕她们保护不了自己。”(据四川观察)

对此,我说几句:

首先,我支持徐女士报警,这也是任何女士遭遇不法侵害,最终应该选择的正确途径。

其次,一个女士遭遇男子强制猥琐亵,此时不打他(正确说法:自卫)更待何时?我们常说,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尤其是对这种人、这个时候,最需要斗争!否则,练格斗干嘛?打服了他,至少可以打击一下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为被害女士扬眉吐气一番。阿根廷一名女子摔跤陪练因在大街上被抢夺手机,就把歹徒打得满面鲜血!

再次,徐女士面对陌生男子对动手、想亲她,而没打他,想必顾忌的是: 今天我打羸了他,明天我羸不了法官。说来说去,还是担心防卫过当,所谓防卫过当,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这里说的“重大损害”是指由于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我想,作为一个专业格斗手,至少知道如何打服他而又不置他于死地,即避免“重打伤害”,应该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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