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白嫖10年!”2010年,男子和女友各出70万买房同居,没想到,两人10年后一拍两散,男子为了补偿女友,直接把房子给了女友,可当他得知前女友把房子卖了530万时后悔了,要求女友分给他265万,被拒后他把女友告了,法院会怎么判? 小美和小北的爱情故事,就像一杯温热的奶茶,甜蜜中带着些许苦涩。2009年两人相遇,一见钟情,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两人都事业有成,但却因为工作繁忙,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某个周末,小北提议:"亲爱的,我们要不要考虑同居啊?这样就能天天见面了。" 于是,两人开始了一场关于未来的头脑风暴。他们仔细考虑了各自的工作地点,甚至用地图标注出可能的居住区域,希望找到一个两人通勤都方便的地方。 小北还做了一个Excel表格,详细列出了租房和买房的优缺点。"租房灵活,但是每个月都要付一大笔钱,感觉像是扔进了水里。"小北皱着眉头说。 小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买房虽然一次投入大,但至少是自己的家。而且,现在房价涨得这么快,说不定还能增值呢。"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得热火朝天。他们分析了当前的经济形势,甚至还查阅了一些经济学家对未来十年的预测。最后,小美和小北一致认为,趁现在年轻,应该背负一些压力,为未来投资。 就这样,两人下定决心要买房子,联系了几家房产中介。在接下来的几个周末,他们马不停蹄地看房子,从一室一厅到三室两厅,从70平米到150平米,几乎把能看的房子都看了个遍。 他们发现了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这套房子采光极好。最重要的是,价格是143.8万元,刚好在他们的预算范围内。 两人仔细询问了房屋的具体情况,得知这套房子的小区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周边有学校、医院和商场,非常适合生活。 小美和小北当即决定要买下这套房子。他们联系了房主,表达了购买意向。经过一番讨论,双方初步达成了交易意向。 然而,当谈到房款的问题时,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微妙。小北提议:"要不我们一人出一半吧?这样最公平。"经过一番商讨,两人最终决定各出一半。 就在准备签合同的前一天,小北突然接到房产中介的电话,说他因为户籍问题不具备购房资格。 小美和小北急忙查阅了当地的购房政策,发现确实有这样的限制。他们绞尽脑汁想办法,甚至考虑过让小北先落户,但程序复杂,时间来不及。 最后,他们不得不、将房子登记在小美的名下。虽然这样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似乎是唯一的选择。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忙着布置新家,每天晚上,他们都会一起坐在新买的沙发上,讨论第二天要添置什么,就这样,他们的家一天天变得更加完整。 然而,甜蜜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实的压力逐渐侵蚀着他们的关系。 小美在公司的工作越来越忙,经常加班到深夜。而小北的项目也常常需要通宵达旦。两人的作息时间渐渐错开,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 即使难得有共处的时光,他们也常常因为琐事而争吵。小美抱怨道:"为什么垃圾总是你不倒?"小北则反击:"你看看厨房,油腻腻的,你就不能收拾一下吗?" 十年时光匆匆而过,曾经甜蜜的爱情早已被柴米油盐的琐碎磨平了棱角,小美和小北终于决定分手。分手后,小美决心要卖掉这个房子,开始新的生活。 房地产市场这些年一直在上涨,小美找到一家靠谱的中介公司,开始着手出售房产。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有一对夫妇看中了这套房子,以530万的价格成交。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小北偶然从共同好友那里得知了房子出售的消息,顿时怒不可遏。他回想起当年为了买这套房子,自己倾其所有,甚至向父亲借了一大笔钱。 小北找到好友老王倾诉:"你说,这房子明明是我们一起买的,凭什么她说卖就卖?而且卖了这么多钱,难道我一分都不应该得到吗?" 在朋友的建议下,小北决定先和小美沟通。他给小美发了一条信息:"听说你把房子卖了?我们能谈谈吗?" 小美冷淡地回复:"房子在我名下,我有权处置。如果你想要回当初的出资,我可以还给你。"小北看到这个回复,心里的怒火更盛,既然小美不讲情面,那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小北的律师强调了小北在购房时的实际出资,并出示了相关的转账记录。小美的律师则强调房产登记在小美名下的事实,认为小北最多只能要求返还原始出资。 法官仔细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并考虑了他们十年同居期间各自的贡献。最终,法院认定这套房子属于小美和小北按份共有,应该按照当初的出资比例分割售房款。 判决结果出来后,小美需要向小北支付2,580,040元。 爱情固然美好,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感情多么深厚,在重大财产问题上,签订明确的协议都是必要的。
共同白嫖,双赢
用字不当,怎么算白嫖呢。
男女之间的事,谁嫖谁?难道对方就不快乐?
02年开始这段时间,上海青年男女认识没多久就共同出资买房,产权共有。即使一半人最后没走到一起,这波风口至少不会错过。我也是其中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