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一对夫妻试图在邻居家菜地建房,将植物人母亲放置邻居家门口作为要挟。邻居报警后

我来侃社会 2024-09-10 18:08:41

台州一对夫妻试图在邻居家菜地建房,将植物人母亲放置邻居家门口作为要挟。邻居报警后,夫妻俩试图再次将母亲搬入邻居家,邻居持刀阻止,夫妻俩强行闯入,导致邻居在混乱中砍伤他们。邻居因此被控故意伤害罪,但法院的判决出人意料。   (案件来源:辽宁法治宣传 2018-3-10《「以案释法」抬重病植物人老母进入邻居家要挟被砍伤,算正当防卫么?》)

杨大姐都想不明白,自己这邻居怎么想的,好端端的非要在她家门前的菜地上盖房子。

这块菜地,是杨大姐平日里辛勤劳作的小天地,她精心打理,不仅自给自足,还时不时给邻里送些新鲜蔬菜,增进了不少邻里间的情谊。

但这对夫妻的打算,无疑是打破了这份和谐与宁静。

那天,阳光正好,杨大姐正忙着给菜苗浇水,突然,一阵嘈杂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她抬头一看,只见邻居夫妻俩正抬着一张病床,床上躺着的是他们年事已高、已经成为植物人的老母亲。

这一幕,让杨大姐惊愕不已,心里直犯嘀咕:“这是要干什么?”

只见这对夫妻二话不说,就直愣愣地把病床往她家的菜地上放,还扬言如果杨大姐不答应他们建房的要求,就别想把老母亲接回去。

这哪里是商量,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要挟!杨大姐气得浑身发抖,她知道,一旦这房子建起来,她的菜地就没了,更别提那每日的安宁与快乐了。

无奈之下,杨大姐选择了报警。警察很快赶到现场,了解了情况后,将老人小心翼翼地抬了出去,并警告这对夫妻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没想到夫妻俩竟然不死心,没过多久,又抬着老人来了。

这次,杨大姐有了防备。她手里紧紧握着两把菜刀,那是她平时用来切菜做饭的工具,此刻却成了她保护家园的“武器”。

夫妻俩见状,非但没有退缩,反而更加嚣张地往前冲,想要强行把老人放进杨大姐家。情急之下,杨大姐挥舞着菜刀,试图阻止他们的行为。

混乱中,不知是谁先动的手,场面一时失控。等警察再次赶到时,只见夫妻俩都受了伤,鲜血染红了他们的衣衫。

原来,在挣扎中,杨大姐不小心砍伤了他们。虽然并非有意,但伤害已经造成,杨大姐的心里充满了懊悔与不安。

事后,这对夫妻以故意伤害罪将杨大姐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杨大姐坚称自己是出于自卫才动的手,而夫妻俩则坚称她是故意伤人。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从法律上来看,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个人、财产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御行为。

在本案中,杨大姐面对邻居夫妻的强行闯入和威胁,她的行为可以被视为一种自卫行为。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必须综合考虑事件的起因、经过以及双方的行为。

杨大姐报警后,夫妻俩并未停止其违法行为,反而再次强行闯入杨大姐家中,试图将植物人母亲放置在她家,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杨大姐住宅安宁权的侵犯。

杨大姐在面对这种不法侵害时,出于保护自己家园的本能反应,采取了挥舞菜刀的方式试图阻止对方,这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然而,正当防卫并非无限制,必须符合必要性和适度性原则。也就是说,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并且防卫的手段和力度应当与不法侵害的性质、程度相适应。

在本案中,杨大姐在混乱中不慎砍伤了夫妻俩,虽然并非有意造成严重伤害,但法院需要判断其防卫行为是否超出了合理范围。

最终,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可能会考虑到杨大姐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自卫行为,且其行为并非蓄意伤害,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因此,法院可能会认定杨大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从而减轻或免除其法律责任。

当然,法院的判决还会考虑到夫妻俩的行为对杨大姐造成的心理压力和实际损害,以及夫妻俩在事件中的过错程度。

在综合评估所有因素后,法院将作出公正的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正义。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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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梓崕 15
    2024-09-11 07:29

    私闯民宅,应当有无限防卫权!

  • 2024-09-11 08:33

    关键的问题是菜地是谁的

  • 2024-09-11 14:20

    这要是在国外,估计早成了马蜂窝了。

  • 2024-09-11 20:05

    菜地是谁的?谁闯谁的房

  • 2024-09-11 10:50

    家和国是一样的,大人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