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我国首例老人讹人被判刑!湖南一女子看到老人摔倒,但无人帮助,女子扶起老人并送到医院,还主动垫付了1000元药费,老人却说是女子撞她的,女子否认,没想到,女子老人的家属说:你没撞,为啥送老人就医,还向女子索赔,女子一气之下报警,谁知老人家属起诉女子,法院却判决老人家属赔偿女子6.8万精神损失费。 那天下午,30岁的李梅(化名)正在长沙市某小巷里散步。突然,她看到一位约70岁的老太太摔倒在地,周围的路人都避而远之,没有人上前帮忙。 李梅心里一紧,想起了几年前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那起案件曾让许多人对扶老人产生了顾虑,但她转念一想:"我们不能因为害怕被讹诈就见死不救啊!"于是,李梅快步走上前去。 "老人家,您没事吧?我来帮您起来。"李梅蹲下身,轻声询问道。 老太太微微抬头,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惊慌和痛苦:"哎呦,我摔得好疼啊,动不了了。" 李梅小心翼翼地扶起老太太,发现她的右腿有些肿胀。"老人家,我看您的腿好像受伤了,我送您去医院吧。" 老太太点点头,李梅立即叫了一辆出租车,将老人送到了附近的医院。在急诊室里,李梅主动为老人垫付了1000元的检查和药费。 就在李梅以为事情告一段落时,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老太太突然改口说:"是你撞倒我的,你得负责!" 李梅惊讶地说:"老人家,您记错了吧?我是看您摔倒了才去扶您的啊。" 这时,老太太的儿子张强(化名)赶到了医院。他一进门就对李梅大声质问:"你撞倒我妈为什么不承认?" 李梅试图解释:"我真的没有撞倒老人,我只是好心扶她起来,送她来医院。" 张强冷笑一声:"没撞倒我妈,你为什么要送她来医院?还垫付医药费?这不是心虚是什么?" 李梅感到十分委屈和愤怒:"我这是在做好事!难道见死不救才是对的吗?" 张强不依不饶:"不管你怎么说,现在我妈受伤了,你必须赔偿!至少要5万块钱!" 李梅坚决不同意无理的要求,一气之下报了警。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张强不仅不认错,反而起诉了李梅,要求她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0万元。 案件很快进入司法程序。在法庭上,李梅的律师王志强据理力争:"我的当事人李梅女士完全是出于善意帮助老人,不仅没有任何过错,反而应该得到表扬。原告方面的指控毫无事实依据,纯属恶意讹诈。" 经过详细调查和取证,法院查明了事情的真相。监控录像清楚地显示,李梅确实是在老太太摔倒后才走近帮忙的。多名目击证人也证实了李梅的说法。 最终,法院不仅驳回了张强的诉讼请求,还判决张强赔偿李梅精神损失费6.8万元,并公开向李梅道歉。这一判决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赞同。 宣判后,李梅激动地说:"我很感谢法院给出了公正的判决。这不仅是对我个人的正名,更是对所有善良人的鼓励。我希望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因为做好事而受到伤害。" 张强则显得十分懊悔:"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一时的贪念让我做出了错误的决定,不仅伤害了好心人,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耻辱。我真诚地向李梅女士道歉,也希望大家能够原谅我。" 这起案件的判决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网友纷纷表示,这个判决为"扶老人难"问题指明了方向,让人们重拾对善良的信心。 案件结束后,李梅表示她不会因为这次经历而改变助人的初心。她说:"尽管经历了这样的事,但我依然相信这个世界充满善意。如果再次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还李梅一个公道,也为整个社会树立了一个积极向上的价值导向。它告诉我们,在法治社会中,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善良终将得到褒奖。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互帮互助、充满正能量的社会氛围,让每一个善举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本文主要参考信源:①西峰融媒.大快人心!中国首例讹人老人被判刑 扶人女大学生获赔6.8万.2023.11.27;②椒点视频.中国首例!湖南女大学生扶跌倒老人被讹事件,女大学生获赔6.8万.2023.11.27)
人家讹她要十万!为什么才判人家陪6W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