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湖南,男子的舅舅在中学当校长,他通过舅舅的关系,揽下了学校跑道翻修的活,项目预算是80万,可舅舅却给他打了150万,他还处处偷工减料,监工看不下去了,警告他们再这样昧良心就去举报,男子一怒之下,直接把监工锤死,然后埋在跑道下16年。结局大快人心。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邓平回到家眉头紧锁,吃饭都没食欲。
妻子阿珍问他咋了?邓平叹了一口气气说:老杜仗着舅舅的关系,承包下翻修操场的活,预算明明80万,他舅给他打了150万,就这,他还偷工减料,我这个监工实在看不下去了,说了他两句,他还骂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阿珍劝邓平,做人别那么正直,会吃亏的,既然改变不了什么,那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别给自己惹麻烦。
邓平一声没吭,阿珍知道,自己的丈夫太刚正不阿,这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当然了,她劝也白劝,邓平根本听不进去。
邓平在一所学校后勤工作,2003年,因为学校要扩招,而且正赶上50年校庆,所以,校长决定翻修操场跑道。
本来这个项目是需要招标的,但校长的外甥老杜就是个包工头,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个工程毫无悬念的被老杜拿下了。
同时,邓平被委派成这个工程的监管。
老杜就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他一算,这个工程的利润没达到他的逾期,但这不要紧,他各种偷工减料,想利益最大化。
而这一切,都被邓平看在眼里,他是个正直无私的人。
他觉得既然自己是监工,跑道的质量他就要严格把关,否则对不起自己的职责和良心,还有学校的学子们。
而老杜的所作所为,让邓平很是看不惯,他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不行,关键老杜做的太没底线了。
而且,邓平发现,这个工程原本80万预算,可校长舅舅,给这个外甥老杜拨款150万。
这其中有啥猫腻,他心知肚明,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东西,他可以视而不见,也不是他这样的小人物能左右得了的。
他只希望,做人做事凭良心,别太过分,偷工减料太缺德。
这一天,邓平一看老杜又进了一批低劣材料,他实在忍不住了,就去找老杜,发现他正好在他舅舅的办公室。
邓平也没惯着他们,一吐为快,并警告他们爷俩,如果再不收敛,就去举报他们,让他们好自为之。
老杜和舅舅一听面面相觑,好说歹说把邓平安抚住了。
送走邓平后,老杜一想,留着他早晚坏事,不如除之后快。
老杜的想法,被舅舅叫停了:你怎么接的这个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咋回事,你再没有大局观,一点都不低调,早晚会坏事,大家都知道邓平是监工,他要有个三长两短,还不怀疑到你头上?你能不能有点脑子?
老杜一听舅舅说的也是,可这个邓平不知好歹,两只眼睛盯着自己的一举一动,不知道啥时候把他惹毛了,反手一个举报,自己不是就出事了?
这天,他跟自己一个叫大力的手下喝闷酒,说了邓平的事,大力一听,既然他是个绊脚石,那就直接把他搬开。
两人一拍即合,于是,大力找了一些人,直接用锤子把邓平锤死,然后在一个雨天,挖开学校的跑道,把邓平埋在了下面。
邓平的妻子阿珍联系不上丈夫,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于是报了警。
可警方来到学校,地毯式搜索,也没找到一点蛛丝马迹。
阿珍怀疑是老杜所为,但苦于没有证据,也一点办法都没有,她带着孩子们苦苦支撑。
知道16年后的2019年,开展扫黑除恶,阿珍才拨云见日,迎来了曙光,她举报了老杜。
警方立案侦查,终于在学校操场的跑道下面,挖出邓平的尸骨。
阿珍哭的死去活来,她日思夜想的丈夫,终于重见天日。
老杜,还有他舅舅,以及涉案的19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老杜被判处死刑,其他人被判死缓有期徒刑不等。
正义虽然没缺席,但迟到了16年。
有人说,应该给逝者因英勇与坏人做斗争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树碑立传,追荣誉称号,并对死者家属给予抚恤金等相关赔偿金。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老杜等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杜与其手下大力合谋,使用暴力手段将邓平锤死,并埋尸于学校跑道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老杜作为主谋,大力作为直接实施者,均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2、校长构成贪污受贿罪
《刑法》第385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校长的行为涉及贪污受贿罪的认定。作为学校校长,他利用职务之便,将原本预算为80万的操场翻修项目拨款150万给自己的外甥老杜,显然存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的情况,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同时,如果校长在拨款过程中有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还可能构成贪污罪。具体罪名需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进一步确定。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缺席的正义不叫正义,叫真相。。
迟到的正义算正义吗??呸!!!
真实事件!前几年报道过!
假设嫌犯终老而亡,媒体也可这样安慰民众:“嫌犯怀着深深的愧疚,提心吊胆的过完了后半生”[哭笑不得]
杀人的都是觉得自己可以支配别人的生命,只有死刑来临的那一刻杀人犯才能意识到自己的命和被杀的人原来是平等的。
县里,市里,省里,都都都没能。。。。。。一直到中央督导组。。。哎!!!
他是一个人拿钱才杀人的?当地所有人都知道他杀了人,要不是后台倒,他到现在都没事,参考蒋英库人大代表。
操场埋尸案,那校长退休活得好,最后抓回来还说自己无辜的
这不是缺席吗?要是再等个三五十年所有人都死了,难道也算是正义的迟到???
还正义不缺席,刚正不阿的已经死了16年,老婆娃父母不知道多痛苦
湖南省新晃县校场杀人案,
前几年的真事
要是等个三五十年才发现,估计老杜和校长以及其他人都不在人世了!16年前为啥查不出来???
最少三人该判死刑
缺席的正义往往是有人在盖盖子,盖盖子的人退了或者落难了才有机会掀开
旧闻。
湖南省新晃县校场杀人案,真实事件,人心真贪婪
这叫大快人心?那个监工没有亲人?💔
好像是一位学校会计
缺席的正义不叫正义,那叫欠账!!什么缺席的正义?!狗屁不通的心灵毒鸡汤!
正义和复仇皆来自自己,别人给予的是真相,天天说恶有恶报,可是我们都知道一个现实,恶人比好人长命,比好人耐活[抠鼻]
不奇怪,正直的人总是吃亏,根源是什么?
检举人信息谁透露出去的,有一个算一个,都必须杀,不然谁还敢检举。
校长绝对知情杀人
16年,一个月3000x12x16=57.6w。让一个家庭损失57.6w。
凶手逍遥法外了16年,你管这叫大快人心???
校长一旦坏了,比歹徒还要恶劣千万倍!
感觉凶手逍遥法外那么久,归案后,为了使被害的死者得到安息。应当将凶手的惩罚升级,由其原先的死刑,升级为凌迟或者腰斩!
他舅舅还不是没死,好吃好喝的活着
枪毙,千刀万剐。
哪年的事?乱发是造谣生事!
江西的案
校长应该也是死刑
这个老杜也是,为了区区一百五十万杀个人值得吗?
校长去深圳养老
16年前认真查一定有蜘丝马迹,00年监控都很多了
那么,后续补偿赔偿给了多少?教育局是否出面道歉,并且关注了受害者家人生活情况,并给予补贴呢?罪犯,你们惩戒了那么该给的补偿也得拿出来,让他们至少不说大富大贵,应该衣食无忧吧
这是家人的坚持,和正义有关系吗[裂开]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是耻辱
16年才能翻案,人有几个16年
老杜该死,最该死的是校长。
相互牵制才是真正的永久之道
就判一个死刑!
家属该拿赔偿去干死相关人渣!
迟来的正义根本就不算正义,为什么非要等到16年后才把跑道挖开
杜少平[敲打][敲打][敲打]
都故意杀人了,还分情节严重不严重
你他妈的吃独食肯定不行啊
真实事件,多年前报道过
头一次查不到!第二次就查到了!
十六年
早就执行了
挣钱得讲究,不能昧良心。
小辫认为逍遥了16年确实大快人心
这是真事!
好几年了吧
迟到的正义不叫正义叫真相
地毯式搜索都搜不到[哈哈笑]
什么跑道要百把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