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小就这么坏”!陕西咸阳,16岁男孩去医院看望受伤的朋友时,见对方的女同学很漂亮,遂邀请她一起去酒吧喝酒,三人共饮3箱啤酒、吸食7盒笑气后,男子将女孩带到酒店开房,并趁机和她发生关系,事后女孩报警称被侵犯,男孩家人却说他还小,请求从轻处理,法院审理后这么判! (案例来源:兴平市法院,人物为化名) 刘利只有16岁,在一所技校上学,喜欢和社会上的人来往,事发前一天下午,顾武宾被人打后告诉刘利,刘利、翟广将顾武宾送到145医院后,一直在医院陪他。 当晚21时许,顾武宾的同学侯娟也来医院看望他,刘利见侯娟很漂亮,心里产生异样的想法,主动凑上前和她聊天,因刘利口才不错,两人相谈甚欢。 看望完顾武宾后,刘利邀请侯娟和翟广一起到酒吧喝酒,刘利还悄悄告诉翟广,喝完酒后想和侯娟发生关系,翟广对此不置可否。 刘利联系上音乐酒吧的朋友,确定还有空位后,三人决定去酒吧喝酒,凌晨0时30分,刘利、翟广和侯娟坐车来到音乐酒吧。 在音乐酒吧内,三人开始喝酒,刘利告诉翟广,晚上把侯娟上了,翟广说他不干,喝酒期间,刘利向翟广和侯娟提议,一起吸食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 两人同意后,刘利便让音乐酒吧老板拿来一氧化二氮吸食,喝完酒和吸食笑气后,侯娟开始发晕,凌晨2点左右,侯娟已经喝醉躺倒在沙发上。 不久后侯娟醒来,刘利见状,便询问侯娟是否上厕所,侯娟同意上厕所后,刘利便跟着进入厕所,在厕所内,刘利趁着侯娟意识不清,便开始在侯娟的嘴上亲,用手在她胸部乱摸。 刘利和侯娟在厕所共处约半个小时,两人从厕所出来后,三人继续喝酒,刘利再次向翟广提议一起上侯娟,三人一共在音乐酒吧喝约3箱啤酒,吸食7盒笑气。 喝完酒结账时,因在音乐酒吧消费750余元,三人只有翟广有钱,刘利便让翟广不要把钱付完,将侯娟的手机押着,留100余元用于酒店开房。 翟广付给酒吧老板550元,刘利让侯娟将她的手机押在吧台,结完账后,三人走出音乐酒吧,刘利带着翟广、侯娟来到一家快捷酒店。 翟广用剩余的100余元开好301号房间,进入房间后,侯娟因为头晕,就在进门靠近厕所的床上直接躺下,翟广在靠近窗户的床上躺着。 刘利上完厕所,就坐在侯娟躺的床上,脱掉自己的衣服,然后将房间的灯关掉,关完灯后,刘利见侯娟在床上睡觉,便开始脱侯娟的衣服。 侯娟意识到刘利在脱她的衣服,便开始反抗,拽住衣服不让刘利脱,但因为当时头晕没劲,很快被刘利强行将衣服脱光,然后刘利趴在侯娟的身上,开始将侯娟的两腿往开掰。 侯娟就骂刘利滚、不要动她,刘利并未因为侯娟不愿意而停下来,而是强行与侯娟发生关系,侯娟喊疼,刘利就用手去捂侯娟的嘴,继续与侯娟发生关系。 侯娟见推不开,就用嘴在刘利的右肩上咬一口,期间,刘利还让翟广一起上,侯娟听见后怒骂翟广,叫他不要过来,因此翟广就没有过去。 大约7分钟后刘利结束,并从侯娟的身上翻下来,躺到翟广那张床去睡觉,侯娟趁机去上厕所,因害怕被刘利再次侵犯,,侯娟将玻璃杯摔碎后,拿着一块碎片放在床头。 8月6日下午16时许,侯娟发微信给朋友庞雄,庞雄开车将侯娟接走,刘利和翟广在酒店休息一会后,就到145医院去看顾武宾。 侯娟告诉庞雄,说她昨晚在酒店睡着起来后没有穿衣服,问是否需要报警,庞雄问侯娟是否自愿的,侯娟说不是,庞雄让她好好想想。 深思熟虑后,侯娟决定报警,并在公安机关的陪同下,提取身体分泌物,6天后的晚上21时许,刘利被兴平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民警对刘利进行人身检查时,在其右肩处发现伤痕并拍照固定,同时对301房间进行现场勘验检查,调查结束后,检方以强奸罪起诉刘利。 刘利辩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刘利的法定代理人辩称,刘利是未成年人,年幼不懂事,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指定辩护人辩称,刘利犯罪时不足18周岁,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好,且又是偶犯、初犯,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所以请法庭充分考虑,按照预防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刘利减轻处罚。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利在被害人醉酒状态下,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刘利犯强奸罪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成立,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刘利在作案时,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本着对未成年“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应当对其从轻处罚。 刘利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上,判决刘利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对此,你怎么看? 果麦 法治的细节
这么小就知道强奸女性,应该化学阉割,成年了也是社会上的渣子
天生坏胚子
一看就是惯犯
都不是啥好货色,男的就是标准的地痞,以后就是社会和监狱轮回的货色,女的也好不到哪去,交往的都是地痞,也喝酒吸笑气,以后也就那样,小孩父母也不是东西,能长歪成这样,不是父母本身就是一样的货色,就是单亲家庭或者不管小孩
现在的小孩发育成熟早,所以刑法要下调一下判刑的年龄。我觉得满十二周岁的人,犯罪了就应该判刑,但可以适当减轻点。年满十四岁的人,犯罪了应当与成年人判刑一样。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自己要与社会上的溜子晃,就应该知道危险及自己的后果,不是不同情,那种圈子没有几个进入社会是正方向的人
先是打架,医院看上直接带酒吧喝酒,吸毒。然后开房强行发生关系。以上最少可以看出两点,第一这是个小混混,打架喝酒吸毒强奸。无恶不作。第二这是个惯犯。先聊天套近乎,然后喝酒吸毒开房,一套流程下来行云流水,无比熟练。另外,提一嘴女孩子也要自爱大晚上的和男生出去喝酒,不是羊入虎口吗。三十年前我也读职高,这种事情见得太多了,那些小混混真的是无恶不作,打架,敲诈霸凌,强奸甚至轮奸。对于他们就是家常便饭只是一种消遣娱乐,并以此为荣。毫无底线不配为人。但是一下女孩子偏偏喜欢和他们一起玩。当然最后结果可想而知。
看来都不是好东西
爽完不给钱,也不买点礼物,活该判刑,没钱就不要玩,本来可以长期免费玩。
手机押酒吧,用什么发微信给别人?
这些都是人渣,出来继续危害社会,为啥要减轻,应该从重判罚
小畜牲!
这女的也不是什么好鸟
这种渣子,应该让他接受同样的处罚,比如给大猩猩上点药,然后把他跟猩猩关在一起
这女孩子也是不可思议,不自爱没人管教
都不是正经人
因未成年减轻处罚,但是伤害未成年人呢,是不是应该从重处罚。这么一减一加。最终什么结果
这女生也不是啥好东西,与陌生男生喝酒、吸毒、厕所里摸摸掐掐。后面可以说酒醉被迫,前面可都是自愿的。
16岁,还喝那么多酒,还一起到酒店开房,很有钱,富二代吧。怎么可能?
轻判无异于纵容!
那女的也不是好东西
这个女生本身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跟着一起喝酒到凌晨还一起吸毒怪谁?虽然那个男孩是惯犯但是自己也有责任!
没说酒吧卖酒给未满十八岁该怎么办???
坏种!
吸食笑气,没有处理?
我以前非常厌恶受害者有罪论,但是这个女的,能和见面的男的一起喝酒数箱,能一起吸食毒品,能一起开房。试问正常女孩会这样?
能吸毒的女的也不是好货[抠鼻][抠鼻][抠鼻]
这种人渣应该化学剦割!!!
这女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认识干嘛和它们出去喝酒
卖笑气的也要判刑!
这个女的第一次见男的,让出去喝酒就去喝酒,还吸食笑气,也得从自身找找原因,老话说的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但凡女的拒绝了没有出去,还能发生这种事!男的也不是个好东西,必须严惩!
男性对女性的性犯罪不应该考虑男性是不是未成年。就哺乳动物来说,性成熟就意味着成年了。
人渣不论大小,现在是小人渣,长大就是大人渣更坏,趁早阉割
对对对,他是未成年人,虽然啥都知道啥都懂,但是不懂事
请求判决无期徒刑,立即执行,这样的人渣必须重判,危害社会,
没一个好货,女孩也是活该,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就和别人出去,还喝酒吸毒,本身就不是啥好鸟!
建议丢到女监狱,不眠不休
自己身上连750块钱都拿不出来还敢酒吧里玩,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货
对于犯罪嫌疑人,相关部门应该调查其生活履历,确定其是善良的公民,还是略迹斑斑恶徒,这点应该不难。然后判罚时,“好人从宽”,“恶人从严”。这才是老百姓想要的即公正,又公平。
别胡说,搞不好以后是建工集团大老板高起小强强
应该枪毙
细节描写的很好
小混子进去,大混子出来。
首先,一个巴掌拍不响,女孩子若不懂自我保护,受伤是迟早的事儿。其次,对强奸课以重刑,如阄割!
趁没有长大,赶紧腌搁了
都不是什么好货,这女的跟这种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一起迟早会发生这样的事
是块傻逼
对罪犯判刑,不应考虑罪犯的年龄。要看犯罪的凶残程度,过程的缜密。对及其凶残,太过周密的罪犯,就应该死刑!
对强奸犯一律上剪刑
小???不小了,都知道干这事了,该长的都长了!有犯错的勇气,就得有承担的能力!
互相利用,一对浪人。
他还是个孩子
7分钟?
物理阉割了他
7分钟
qj不是要判十年嘛?
厕所半个小时都没做完,后来7⃣️分钟就结束了[哭笑不得]
小啥!嗨起来比谁都玩得溜!
熟门熟路,怎么可能是初犯偶犯
还算公平,起码判了,这辈子有了这个污点,还要影响下一代。
子不教父之过,得判他家长
应该判家长的刑
十几岁就去酒吧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强奸罪坐牢带阉割
一个女孩跟打架的小混混是朋友,还跟两个不熟的小痞子大半夜去酒吧吸笑气,后面会发生什么事她心里没数,错在压手机还两个一起强上,把小弟支出去,给她买个新手机比你还主动。
还抽笑气呢。多来点,以后最少高位截瘫。或者只有脑子明白,神经元全部坏死
现在犯罪应该调到14-16岁了
十六岁?未成年?在中国古代,十四、五岁已成年了!可以结婚生子了!
没一个好东西,一堆垃圾
强奸罪不能按未成年轻判,会强奸就说明成熟了!
怎么没说吸毒
才这岁数就什么都知道了?在大点岁数不得了的。
有组织有预谋犯罪家长说它还小?判3~7年就对了。
呵呵
垃圾一堆
都不是好鸟
等等,吸食笑气
带你去酒吧就应该想到结局了吧
都不是好东西
我朋友用类似的手段睡了不下一百个美女,所以我有恐女症
这种吃碗面反碗底的东西,那一天就给他人捅了。
事后给点钱柜或者买点礼物就没事了,能跟小混混交朋友的,也不是什么好鸟
酒吧是一点也不提呦
才七分钟,要坐三年牢,这小子亏大了[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没一个好东西
荒唐之极
手机压在酒吧,咋发信息???
都不是啥好货。
这样的人,父母乍教育的,估计也是人渣,放岀也害人,
应该物理阉割
直接阉了吧,骨子里的坏,和年龄无关。
厕所就加演了一场,女孩懂事就该退出来了,还去宾馆
这么小还会强小,更得重判
死刑,诛三族。。一屋子坏坯,全都该死!!
都不是什么好鸟!半夜三更去酒吧,还吸食!厕所一待就是半小时!就差最后一哆嗦了,当然这小子用强确实该判,该阉割!
精神损失费肯定是要一点的吧,不多5万不能再低了。
应该让刘利的辩护人的女儿再倍刘利一晩,看看刘利是不是年少无知。
吸毒,强奸,这不毙了留着祸害社会?
如果这个女孩是辩护人的女儿,他还会请求教育为主吗?
木有一个好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