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孩失恋割腕自杀,医院抢救一夜,将女孩抢救过来,妈妈怕女儿再做傻事,便趴在病床看护,岂料,趁妈妈半夜睡着,女孩从楼上跳下,当场摔死!事后,妈妈向医院索赔237万,一审判赔35万,而二审却出现反转! 在都市的喧嚣中,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角,有时这些故事却充满了无尽的哀伤与无奈。 故事的主角,李青青,一个看似普通却内心坚韧的女孩。她的生活轨迹因为一次偶然的救助而发生了改变。那是一个平凡的日子,李青青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了晕倒在路边的宋旭。出于本能的善良,她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将宋旭送往医院。这次救助,像一束光照亮了宋旭的世界,也悄然在两人之间种下了情感的种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从感激之情发展出了深厚的爱情。好景不长,性格上的差异逐渐显现。宋旭发现李青青性格偏执,控制欲极强,这让他感到压抑和束缚。多次尝试沟通,李青青的行为却日益激烈,最终宋旭不堪重负,决定分手。 对于李青青而言,这次分手如同晴天霹雳。她无法接受自己付出真心却换来这样的结果,情绪崩溃之下,选择了割腕自杀。幸运的是,家人及时发现并将她送往医院,经过一夜的紧急抢救,李青青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 这场生死边缘的挣扎并未让李青青走出情感的困境。面对失恋的痛苦,她依然无法释怀,情绪极不稳定。医生多次建议家属24小时监护,并进行专业的精神治疗,李青青的母亲却并未足够重视。 在一个寂静的夜晚,趁着母亲熟睡之际,李青青悄悄离开了病房,爬上医院楼顶,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一幕让她的家人悲痛欲绝,也让整个医院陷入了沉思。 李青青的离世,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让一场法律纠纷悄然上演。李青青的母亲认为,医院在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没有尽到足够的监护责任,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237万元。 这场官司,一时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医院在管理上存在疏忽,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因此判决医院赔偿李青青母亲35万元。医院方面却坚称已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遂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仔细审查,认为李青青的自杀行为系个人主观决定,医院在管理上并无明显过错,改判医院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判决,是对医院管理行为的认可,也是对个人责任意识的强调。 有人同情李青青的遭遇,认为她的离世是情感创伤的必然结果;也有人指责医院管理不善,未能有效防止悲剧的发生。但更多的网友则是从更深层次进行了反思。有网友指出:“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面对情感的挫折,我们应该学会放下,珍惜生命,不是选择极端的方式结束一切。”也有网友呼吁社会加强对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支持,帮助那些在情感困境中挣扎的人走出阴霾。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起案件考验了法院的审判能力,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启示。在面对类似的情感纠纷和自杀事件时,我们应该如何平衡个人责任与机构责任?如何在保障个人自由的同时维护公共安全?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我们关注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要性。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情感压力和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只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支持体系建设,提高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才能有效预防类似悲剧的发生。 李青青的故事充满了悲剧色彩,它却以最直接的方式提醒我们:生命是宝贵的,无论遭遇何种困境和挫折,我们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这起案件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未来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努力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在阳光下自由呼吸、快乐生活。
这种跟医院有半毛钱关系,为什么要赔
幸好那男的跑得快,这种性格谁也受不了
没有男人就一个人过,何必要去跳楼。男人没有几个好东西。
所以父母一定要教育孩子独立自主思考,不能太依赖别人。
医院是治病救人,不是治神经病的,你家孩子脑子有病,不找心理医生不自己合她沟通,管人家家人什么事,已经给你说了你怕出事应该把她绑住,你自己不负责,还想让别人负责好笑
这种人就不要救
前男友有什么魅力能让这个女孩自杀,男的没本事才会这样打光棍,没想到女的也会为了男人作贱自己
应该起诉她前男友更靠谱一点….
死了还要额医院一笔
一出事就开始各种讹能讹多少是多少,所以老太太还是别扶了
就这种心态和心理素质的人,这次不死以后也难搞。谁摊上谁倒霉。这当妈的也是无语,死也要讹医院一笔钱。
小便你管这女孩的性格叫坚韧?你家人坚韧的表现都是坚持自杀不放弃?
ai写的?女的内心坚韧??还会动不动自杀??
刺激 估计💩都摔出来了
怎么啥事到了最后都会归结到钱上?
这当妈的监管不力,应负所有责任!
我死我的,您别救!给不给别人添麻烦就不管我事了。
农夫和蛇
说实话你自己都没看好能怪医院吗
女孩铁定受到天大的侮辱,心态崩溃,能救她的方式只有一个,君子报仇要尽快!
应该赔钱给医院,她的死给医院带来不安的影响!
图一是小编在日常练习
怪不得她妈要救她[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