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位李先生和朋友去一家茶馆花了300元点了一壶茶,没想到中途茶喝完要求服

好大的瓜 2024-09-20 23:16:08

陕西西安一位李先生和朋友去一家茶馆花了300元点了一壶茶,没想到中途茶喝完要求服务员续水时不仅被拒绝,而且表示我们是高档茶馆,如果想继续喝茶,那就得重新再花300元买一壶。

李先生和朋友出去谈生意,为了不被打扰,所以选择了一家茶馆,因为李先生觉得茶馆相对于安静,而且比较上档次。

到了茶馆以后,李先生了点了一壶300元的茶水,服务员上完茶水就退了出去,李先生就和朋友边喝茶边谈工作。

很快点的一壶茶就见底了,但是几人事情也没谈完,于是李先生又叫来了服务员,要求其帮忙续一下开水。

李先生此话一开口,服务员的眼神就向看大熊猫似的那么稀奇,反应了一会以后直接对李先生表示我们是高档茶馆,没有续水服务。

并且称店里的茶叶只有茶汤没有茶底,言外之意就是我们的茶叶泡出茶水以后就扔掉了,并不会出现在茶壶里面,喝完就喝完了。

如果李先生几人还想继续喝那就再花300元买上一壶新茶,如果不想买坐着继续聊天也可以,不怕渴就行了。

李先生和朋友一听,现在的服务都这么任性了呢,不买就只能渴着,难道自己喝点白开的权利都没有了么。

双方协调了一番,服务员表示这是商家的规定,自己没有办法解决,只能李先生自己看着办。

对于这样的商家如此的态度,无奈李先生和朋友选择离开,并将此事在网上曝光,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对于商家不能续水,只能另买一壶的行为应当怎么认定?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商家在这之前并没有提前告知李先生这里的茶水不能续,这就侵犯了李先生的知情权,对于消费者选择什么样的服务会有影响。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商家对于李先生的续水要求直接进行了拒绝,表示要么就花钱再买,要么就是渴着,连基本的热水服务都没有,等于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服务的权利,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商家还存在强买强卖的嫌疑,既然作为的是服务企业,那就应该有针对性的做出相应的服务,但是对于李先生续水要求只有重新买或者没有两种选择,这一定程度符合强买强卖的情况。

那么,李先生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处罚标准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情况,李先生首先可以和商家进行协调,如果不符合自己预期期望,可以向315举报投诉或者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对相应的违法行为要求责任整改并给予罚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李先生在消费过程中虽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损害,但是商家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李先生的权利,对此李先生可以要求商家在消费金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并要求赔礼道歉。

0 阅读:1003
评论列表
  • show 10
    2024-09-21 11:19

    不敢公布茶馆的名字,小编和茶馆是一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