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跟妻子结婚9年后离婚,约定一双儿女归前妻抚养,部分房产和存款归两个孩子。5年后男子再娶,跟第二任妻子没有生育子女。男人再婚3年后去世,留下2套价值千万的房产,数套房产,2辆豪车,800万存款。前妻找到现任妻子,要求一双儿女跟他共同继承男人遗产,不料现任却拿出一份遗嘱,说男人把所有遗产都留给她了。前妻看到遗嘱中1处疑点后,让一双儿女告上法庭,要求确认遗嘱无效。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杭州中院)
李丽走进那套价值千万的豪宅时,赵梅正在花园的树下品咖啡,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影洒下来,衬得她美丽又富贵。
李丽心中冷哼一声,原来一个人真可以通过包装让自己看起来与众不同,但这样的奢华是她不耻的。
她走近赵梅,开门见山地说:“张斌死了,他留下的那些房产,车辆和存款,应该由两个孩子和你平分。”
赵梅淡漠地笑了:“按常理来说,你说的应该是这样。”
赵梅起身,带李丽走进屋内。拿出一份复印件。
李丽瞪大双眼,这是一份打印遗嘱。遗嘱中写道:他死后,除了跟李丽离婚时,曾经许诺把部分房产和存款留给孩子,其余的全部留给赵梅。
李丽不可置信地看着遗嘱。突然,她从里面发现了一处疑点。
但她到底见多识广,她没有揭穿遗嘱中的疑点,而是平静地离开那套豪宅,她要回去咨询律师。
李丽跟张斌,曾经是让人羡慕的夫妻。他们2003年结婚,婚后生下一双儿女,之后夫妻俩奋力打拼,挣得不菲家业。
有儿有女,事业有成,夫妻俩活成亲戚朋友眼中的人生赢家。
如果生活一直这样下去,等着他们的将是美好人生。
遗憾的是,9年后,二人的感情却走到尽头。离婚时,两人协议约定,两个孩子跟着李丽,张斌支付孩子们的抚养费,并把部分房产和存款给孩子们。
两人离婚后,李丽带着一双儿女生活,因为离婚时分得房子和存款,所以娘仨的日子过得很滋润。
离婚后的张斌依旧努力拼搏,并很快购买一套价值千万的豪宅。
他人到中年,又多金,一时间成为众人口中的钻石王老五。很多人要给他介绍女朋友。
在这中间,他和一个叫赵梅的女子交往,并于2017年走上婚姻红毯。婚后,两人没有生育子女。
2020年2月,张斌去世。他去世后,留下2套价值千万的豪宅,房产数套,2辆豪车和800万存款。
张斌去世后,很快有人通知了李丽,于是李丽直接上门找赵梅谈判,却被对方甩出一份遗嘱。
李丽看到遗嘱上的疑点,回去咨询律师后,再次找赵梅谈判。
李丽明确指出,遗嘱上有漏洞,但她不想追究,她只希望自己的两个孩子能和赵梅共同继承张斌的遗产。
李丽原想着,彼此给对方留面子。可她多次找赵梅沟通,都被拒绝。
于是,2021年,李丽的一双儿女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遗嘱无效。
1、李丽的两个孩子说,这份打印遗嘱中有一个很大的疑点。那就是张斌的遗嘱签订时间。
张斌是2020年2月去世,这份遗嘱是在1月底签订的。
也就是说,张斌是在去世前几天才立下这份遗嘱。
既然他想签订遗嘱,为何不提早?却要在生命最后几天立?而且那时候他已经病重,立遗嘱时是否清醒?都是疑问。
如果张斌是在神志昏迷时被人利用,或者是在身体处于困境中被胁迫签订的,那这份遗嘱就是无效的。
2、法院审理后认为:
首先,《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法律规定,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上签名,并标注年月日。
张斌这份打印遗嘱一共四页,其中第一页到第三页没有遗嘱人签名,只有最后一页有张斌的签名和两个见证人的签字。
这份遗嘱不符合打印遗嘱的要件。
其次,《民法典》第1140条第三款规定: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法庭调查,本案中两个见证人之一的王某之前曾经张斌和赵梅借过钱,是二人的债务人。
根据进一步调查后得知,王某和赵梅有利害关系。
既然有厉害关系,那王某当遗嘱见证人就是不符合法律要求。
综上,这份遗嘱是无效遗嘱。
最后,法院一审判决:遗嘱无效。
一审判决后,赵梅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既然判断张斌遗嘱无效,那下一次,双方应该再次起诉分割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张斌之前跟李丽离婚时,已经分割过财产,所以现在张斌死后留下的财产,要看那些是他婚前个人财产。那些是他跟赵梅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应该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出一半归赵梅。剩下的作为张斌的遗产。由他的三个继承人共同均分。
其实这种二婚家庭中,张斌应该提前立好遗嘱,避免他去世后,现任妻子跟原配孩子之间打官司争遗产。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