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江苏无锡,某虹桥医院被举报存在诸多作假问题,有些病人没有CT影像号

雪峰说法 2024-09-24 12:54:14

“细思极恐!”江苏无锡,某虹桥医院被举报存在诸多作假问题,有些病人没有CT影像号和影片,却在病历中却出现“根据影像诊断”的内容,而这些病历出自某体检中心医生之手,但该医生压根不参与放射科工作。有医生向上级反映后,这些病人凭空多出了影像号和影片,而影片出现多人极为相似、同台机器一分钟内产生多张影片、诊断位置与影片对应位置不一致等情况。有医生继续向主管部门反映,却发现医院以系统更新为由限制了系统查看权限。经过调查,某虹桥医院因涉嫌骗保问题,法人、院长等15人被采取刑事措施。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环球网)   据悉,举报人是放射科的一名男医生,姓朱。朱医生在去年时,就发现系统莫名出现一些没有在科室做过CT检查的患者,却在病历中反映有做相应检查。   而诊断医生是体检中心一名陈医生,该医生没有任何权限操作CT等检查,且这些患者压根就没有影像号和影片。   朱医生怀疑,有人跳过了放射科,通过后台修改了病历,试图伪造病历,骗取医疗保险。   朱医生觉得有猫腻,多次反映问题,但也反映,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多,而涉事医院为了遮掩这些问题,错误愈陷愈深,问题也接踵而至。   朱医生反映,其在反映问题后,影像号和影片从无到有,但编号与平时编号不同,而影片则有多人竟然极为相似,同时佩戴吊坠物品,大小等都差不多。   涉事医院可能操之过急,患者病历中诊断部位竟然和影片中检查位置不一致,这无疑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反而说明有问题了。   涉事医院还是一家等级还不错的民营综合医院,评定等级是二级甲等,而且还是医保定点单位,按理比较规范才对,没想到会暗藏这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   有记者曾试图拨打患者留存电话,发现大部分人的电话是空号,而少部分说并不是要找的人,还有一些则记不太清楚了。   在医保、警方等部门介入调查后,医保局已经取消了设施医院医保定点资格,而警方也以设施医院涉嫌骗保,暂停营业,相关人员逮捕归案。   截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该如何评判呢   1、涉事医院涉嫌骗保,一旦查实,法人、院长等主管人员及直接参与人员均可能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如相关人员还有贪污、行贿、职务侵占等行为的,构成数罪,将数罪并罚。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结合江苏地区司法文件,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6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就本案而言,涉事医院属于企业单位,企业单位不是构成诈骗罪的适格主体,所以,涉事医院不会因为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法定代表人、院长、副院长等主管人员及参与人员以涉事医院名义,骗取保险,该事实一旦查实,而涉事单位是医院,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较久,骗保金额估计不会小,大概率是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相关人员将最高面临无期徒刑的处罚。   正如有网友所说,涉事医院骗保牵扯多方,期间,相关人员不排除还构成其他犯罪行为可能,而犯有数罪的,除符合牵连犯等特定情形外,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   2、涉事医院虽然涉嫌伪造病历骗保,面临终止医保服务、罚款等处罚,但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可能性不大,而主管人员及直接负责等相关人员面临撤职、暂停执业、开除、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45条规定,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管单位可以处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社会保险法》第87条规定,医疗机构等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解除社会保险服务协议、相关人员吊销执业资格。   而结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6条等规定,只有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等情形时,才会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本案中,涉事医院涉嫌伪造病历骗保,均属于违法行为,但主要责任还是由主管人员及直接负责人员来承担,涉事医院则主要是罚款,但不会被吊销执业许可证。   3、在民事责任领域,结合《民法典》第1222条等规定,患者因医院伪造病历等导致错误诊断引发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依法可以向涉事医院索赔。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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