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属讹人!”四川巴中,84岁老人去超市领10个免费鸡蛋,不慎被人推倒在地身亡,

滨培看法 2024-09-25 14:28:28

“纯属讹人!”四川巴中,84岁老人去超市领10个免费鸡蛋,不慎被人推倒在地身亡,家属索赔31万余元,超市却称老人在大街上摔倒,跟他们无关,家属一气之下把超市告上法庭,法院竟然这样判!

“今日进超市前100名,免费领10个鸡蛋!”

早上7点10分,超市外就聚了一百多个老头老太太,正在排队等待50分钟后超市开门。

84岁的杨奶奶也在其中,她年纪大了,行动不便,快赶到时,几名比她年轻的老太太,几步走到她前面,杨奶奶急的一个趔趄,还好又站稳了身子。

等到她终于站到了队伍里,杨奶奶听到前面有人传话:“现在已经没有名额了,前面一百多人了!”

杨奶奶慌了,看到前面空位,又走了几步,不料,整个队伍突然发出一阵声响,大家开始推推搡搡,只想往前钻,不知道是谁推的,好几个老人一起摔倒了。

杨奶奶没有防备,“哎呦”一声摔倒了,等他们站起来, 杨老太还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其他人这才发现不对劲,连忙喊着打急救电话,没一会杨奶奶就被送上了救护车,但还是因为脑出血抢救无效身亡了。

超市得知后,也派人陪杨奶奶去医院,还垫付了2万元医药费。

没想到,家属一到医院,就拉住超市人员,质问他们为什么让杨奶奶摔倒,还让超市赔钱!

超市却觉得冤枉,当时没有开门,人是在大马路摔倒的,关超市什么事?他们能帮忙把人送到医院就已经不错了!

杨奶奶去世后,双方的矛盾再次升级,经过几次争吵后,家属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杨奶奶的丧葬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多项损失,共计31万余元!

那么,法院会如何看待此事,会支持他们的诉求吗?

杨奶奶去超市参加活动,超市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活动了,对自己的目标群体、排队的区域等,也该有 一定的认识,老年人比例这么大的情况下,超市也应该对风险有一定的预见性。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超市、宾馆、车站等公共场所,对进入场所内的人员,也负有一定的保障义务,如顾客不慎摔倒受伤,超市也该做出相应的赔偿。

具体到本事件,老太太虽然是在超市外面摔倒的,但是由于超市活动引起的,超市要求的前100名顾客,让他们产生了推搡,最终导致了这起意外。

杨奶奶已经84岁,已经是手脚不便、需要照顾的老人了,她对自己的身体情况也该有一定的认识,她却为了10个鸡蛋,参与到上百人的竞争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成年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是因为自己的疏忽,造成了严重后果,甚至死亡,也要对此担负责任。

因此,法院认为,杨奶奶个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超市承担次要责任。

在此事件中,杨奶奶的家人也难辞其咎,杨奶奶早上6点多就出门,跑到超市排队。

即使没有被人推搡,也要从6点多,排到8点钟,超市开门,而她就排在队尾,等领到鸡蛋,杨奶奶也站了两个多小时了。

作为家人,也应该注意到杨奶奶的需求,多多陪伴老人,以免老人参与危险的活动,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但事已至此,如今说什么也晚了!

9月25日,据光明网报道,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为超市承担30%的责任,对家属赔偿9.9万元补偿金,这件事总算落下帷幕。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来源:光明网2024年9月25日关于《八旬老太排队领免费鸡蛋,被人群挤倒身亡!家属起诉超市,法院判了》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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