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的母亲从老家送来100个土鸡蛋,被妻子扫地出门,男子和妻子吵了一架,妻

马如侃社会 2024-09-30 18:09:58

江西,男子的母亲从老家送来100个土鸡蛋,被妻子扫地出门,男子和妻子吵了一架,妻子竟然回了娘家,男子去丈母娘家6次,妻子都不跟他回家,丈母娘还出馊主意,让男子和父母一起登门给女儿道歉,妻子被她母亲拱火,还打了男子一耳光,一下子把他打醒了,男子一个举动,妻子彻底傻了眼。

(案例来源:云上新闻)

李阿婆起了个大早,摘了满满一筐新鲜的瓜果梨桃,还是青菜。

她又把不舍得吃的100个土鸡蛋,装在篮子里,让老伴徐大爷把她送到镇上的长途汽车站。

她想进城给儿子儿媳送点土鸡蛋,主要是想孙子了,趁机去看看。

李阿婆坐了一个多小时汽车,才进了城,老伴嘱咐她,下了汽车就打出租车,可她怕花钱没舍得。

她走走停停,终于到了儿子家,累的气喘吁吁,满头是汗,可一进儿子家门,看到的却是儿媳金丽嫌弃的眼神。

金丽连杯水都没给婆婆倒,也没让她坐沙发上歇歇,更别说管饭了。

婆婆拿的菜和蛋,她放在鞋柜旁,也没往厨房拿,就说马上要带儿子去上跆拳道的课,对婆婆下了逐客令。

可怜的李阿婆,就这样灰头土脸被儿媳撵出了门。一路哭着回了家。

看到老伴受了委屈,徐大爷生气了,一个电话就给儿子徐沛霖打了过去,把他臭骂一顿。

徐沛霖不知道母亲来,更没想到,妻子会这么对待母亲,回到家就跟金丽吵了一架。

金丽一气之下回了娘家,看到女儿受委屈,娘家妈勃然大怒,她没觉得自己女儿有错,反而觉得女儿嫁了个农村出身的丈夫亏大了。

尤其是她的公婆,一身穷酸气,每天地里刨食,一生穷苦,将来都是女儿的负担,一想到这些,娘家妈就打心眼里瞧不起他们。

种点破菜还有什么土鸡蛋,就自己吃得了,大老远还送进城,也拿得出手?送个10万块钱还差不多,女儿让他们进门都够给面子了,如果是她,直接拒之门外。

李阿婆听说,因为自己,儿子儿媳闹别扭了,儿媳回娘家了,她心里过意不去,就给儿子打电话,说家和万事兴,让他去丈母娘家接媳妇去,跟自己媳妇低三下四不丢人。

徐沛霖听了,就买了礼品,三番五次去岳母家接妻子,可妻子没消气,她打定主意,徐沛霖求自己3次,她再跟他回家。

没想到,徐沛霖三顾丈母娘家,终于打动了金丽她收拾东西要回家,又被娘家妈拦住了。

“闺女我可告诉你,你别好了伤疤忘了疼,这次这么容易跟他回去了,他就不长记性,下次还这么对你,以后有你哭的时候,让他带着父母给你赔礼道歉,给他们一个下马威,否则不回。”

金丽没主见,对她母亲言听计从,还真答应了,徐沛霖又一次无功而返。

这次他彻底怒了,她不回拉倒,他还不去接了呢,让他母亲道歉,这简直触碰到了他的底线。

双方争执中,金丽一耳光打在徐沛霖脸上,他彻底清醒了,娶到这样的女人,是他的悲哀,是家庭的不幸。

都说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他已经6次登门了,已经没有下一次了。

第七次,徐沛霖又登门了,金丽打定主意这次只要徐沛霖和自己道歉,即使公婆不出面,她也不追究了。

没想到她没等来徐沛霖低三下四的赔礼,反而是一封离婚协议,徐沛霖已经在上面签了字,就差金丽了。

徐沛霖把协议书扔给金丽,扭头就走了,看着他决绝的背影,金丽顿时傻了眼。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娶妻不贤,家无宁日,金丽作为一个妻子和儿媳是不合格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在此案例中,金丽作为妻子,在丈夫徐沛霖多次登门道歉并尝试接她回家时,非但不尊重丈夫,多次拒绝,并在情绪激动时动手打了徐沛霖。

这种行为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尊重,尊老爱幼的义务。尽管法律并未直接规定因拒绝回家就构成违法,但金丽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夫妻间应有的相互支持和关爱。

2、徐沛霖有权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徐沛霖在多次尝试接回妻子未果,且金丽的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他的感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下,选择提起离婚诉讼是合法的。

在此案例中,徐沛霖的行为,包括提出离婚协议可以被视为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确认,如果经过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金丽打了徐沛霖一巴掌,构成家暴吗?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金丽在情绪激动时打了徐沛霖一耳光,这行为可能不构成严重的身体暴力,但结合她多次拒绝回家、对丈夫及公婆的态度,以及最终导致的夫妻关系破裂,她的行为可以视为一种精神暴力或情感虐待。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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