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存银行还能凭空消失?”嵊州一储户将800万存入银行,当天即被人转走。储户要求

靖儿谈谈 2024-10-03 16:16:50

“钱存银行还能凭空消失?”嵊州一储户将800万存入银行,当天即被人转走。储户要求银行担责,银行称操作规范,银行无责。法院的判决最终揭开事实真相....... (素材来源:嵊州市人民法院) 杭州的范女士通过拨打广告上的电话,联系上了所谓的“中介人”。“中介人”告诉范女士,如到他们合作的银行存款,一年可获得18%的利息,范女士十分心动。 在这名中介人和银行职员赵先生的帮助下,范女士于2014年9月和11月两次来到赵先生任职的银行,将800万元存入自己在该银行新开立的银行账户。 存款当天,范女士还按照中介人的指示在银行柜台输入密码,随后资金被转到了中介人账户。中介人于当天预先支付了范女士共计149万元的利息,并表示一年到期后,范女士可以到该银行取回800万元本金以及剩余利息。 一年到期后,范女士来到银行欲取回800万元存款及剩余利息,但被银行告知账户内资金已被转移。范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向警方报案。经警方侦办,查明中介人和银行职员赵先生共谋骗取范女士存款,法院判处二人诈骗罪。 范女士认为,自己出于对银行职员赵先生的信任,将钱存入银行,并按照要求在银行柜台输入密码,当时自己根本不知道输入密码是将钱转给第三方,责任不在自己。因此,对于自己遭受的损失,范女士认为应由银行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范女士一纸诉状将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银行返还800万存款本金及利息。 银行辩称,范女士的资金是被诈骗团伙通过合法途径转走的,且范女士在银行柜台亲自输入了密码确认了转账,将款项转给了罪犯,银行的操作完全合规,不存在过错,因此银行不应承担责任。银行还提到,涉案的银行职员赵先生虽是诈骗共犯,但在转账过程中并不在现场,全程都是柜员操作,但柜员没有参与合谋,均是按照规程操作。 法院怎么判? 法院审理认为,银行职员赵先生虽是诈骗共犯,但在转账过程中并不在现场,仅仅是和银行职员打了个招呼,但全程都是由银行柜员办理,而目前无证据证明银行柜员参与诈骗。在范女士将800万转账至犯罪分子账户时,范女士与犯罪分子均在场,双方均持有身份证,且由范女士亲自输入密码实施转账,因此银行柜员的办理流程符合银行转账流程,银行对此不存在过错。 法院进一步认为,范女士作为成年人,应对18%的高额利息保持警惕,且不可能在存款当天就收到全额利息,此举明显有违常理。 最终,法院认为银行不存在过错,范女士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驳回范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289元,由原告范女士自行负担。 律师解读: 1、范女士与银行之间已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有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责任。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银行在转账业务中存在过错,则构成违约,应对范女士进行赔偿。 3、 目前看来,无证据证明银行柜员存在过错。因为《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服务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载明:50000元以上(含)取款、挂失申请,代理人提供双方身份证件即可办理。由于范女士和犯罪分子共同在柜台办理业务,提供了双方身份证,且由范女士输入密码,因此无证据证明柜员存在过错。 4、本案判决的关键在于,法院认为银行职员赵先生没有参与对外转账的指令,仅仅是和柜员打了个招呼,这一行为不足以认定银行存在过错,因为判决范女士责任自担。至于这一认定是否合情合理,留给各位看官评判。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 关注@法律充电站 每日更新,带您了解更多实用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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