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对婚姻不忠的下场!”广东,男子撞见妻子与健身教练在健身房发生关系,遂用手

阿尧看社会 2024-10-03 18:21:25

“这就是对婚姻不忠的下场!”广东,男子撞见妻子与健身教练在健身房发生关系,遂用手机拍下视频保留证据。事后,男子提出离婚,要求妻子净身出户,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否则就把视频发到家族群里,妻子被迫签下协议。不成想女子后悔,要求平分家产1200万,男子果断把视频发出,妻子无颜见人,选择跳楼结束生命。事后,岳父母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赔124万,法院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据悉,马大勇与王春丽是夫妻关系,王春丽为马大勇生下儿子后,身材长时间得不到恢复,失去了往日的自信,于是就打算去健身房健身。

考虑到王春丽为这个家付出的一切,马大勇决心给王春丽最好的安排。他不仅亲自为妻子挑选健身房,还贴心的为王春丽购买了私教课。

马大勇的初衷,就是想着能让王春丽尽快恢复自信,没想到王春丽却送给自己一个惊喜。

其实对于妻子的异常举动,马大勇早就有所察觉,只是一直没有证据罢了。这次马大勇特意来到健身房,果然就发现了王春丽正跟健身教练交流。

马大勇不动声色的掏出手机,拍下了这一幕。3分钟后,马大勇就像是没事人一样回到家中。

王春丽回家后,马大勇摊牌,他向王春丽提出离婚,并要求王春丽净身出户,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王春丽不答应,那么他就把这段视频发到家族群里,让王春丽身败名裂。

为了自己的名声,王春丽只得同意。可是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突然间一无所有,让王春丽有些不适应。

王春丽还是后悔了,她找到马大勇,要求平分1200万财产,同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马大勇说到做到,果然把视频发布在家族群,王春丽无颜见人,选择跳楼自尽。

事后,王春丽的父母一纸诉状把马大勇告上法庭,要求平分财产,索赔124万,并提出以下理由:

马大勇偷偷拍下视频,并以此为要挟,强迫王春丽签下净身出户的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为此协议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马大勇将视频发布在家族群,侵犯了王春丽的名誉权,与王春丽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马大勇散步视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法院结合现有证据以及当事人的供述,认定王春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出轨的事实,违背了夫妻间忠诚的义务,本就有错在先。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春丽作为一名成年人,理应对跳楼可能造成的后果,有一个清晰正确的认识,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虽然马大勇将视频发布在家族群里,不过范围较小,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不构成犯罪。

综上法院判决,马大勇与王春丽签订的协议有效,具备法律效力,驳回王春丽父母平分财产的诉求。王春丽的死与马大勇并无直接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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