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男子驾车时,看到老太太翻越护栏摔倒,男子下车将其扶起,却遭到老太太讹诈,将男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男子承担40%责任,赔10.8万元,因未买交强险自担全责。男子不服,悬赏11万寻证。 事情发生在2020年5月的一天,李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天津某路段时,发现一名老太太正在翻越护栏,眼看就要摔下去。李某见状立即停车,下车将老太太扶了起来。然而,就在扶起老太太的过程中,两人不慎摔倒在地。老太太声称自己受伤严重,要求李某赔偿。李某表示愿意承担合理的医疗费用,但老太太却提出了13万元的赔偿要求。 双方协商无果后,老太太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李某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没有为所驾车辆投保交强险,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李某被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老太太10.8万元。 李某对此判决不服,认为自己只是出于好心救人,不应该承担如此高额的赔偿。于是,他决定悬赏11万元寻找目击证人,以证明自己在救助过程中并未有过错。他表示,如果能找到证人证明自己的清白,他愿意放弃悬赏金,并且不再追究老太太的责任。 这个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好心救人反被讹诈现象的关注。一方面,我们应该鼓励人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伸出援手,帮助他人;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对这种讹诈行为的法律打击,保护好心人的权益。同时,我们也应该呼吁社会各界关注交通安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