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占用应急车道是为应急,凭什么扣我12分?”上海一男子因油管断裂,紧急占用应急车道,被交警罚款200元,扣12分。男子以处罚不当为由,将交警大队告上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上海男子胡某,是一名客车司机,案发当晚6时,其驾驶大客车从英山县出发,开往上海市载旅客回家过年,约晚7:45到达上海沪宁高速收费站时,客车突然发出油料耗尽的报警。
此时,收费站右边有一加油站,前面已有两辆车在加油,因加油站很小,所以胡某驾驶的客车无法进入,只能将车停靠在加油站的进口处等候加油。 屋漏偏逢连夜雨,停下车后,胡某闻到一股浓烈的柴油味,后经检查,才知道一油管已断裂。胡某赶紧走下车,自顾自的去维修油管。 可不曾想,刚维修完准备离开时,胡某就摊上事了。此时,一辆警车朝胡某驶来,将其逼停在京沪高速上。 胡某再三向民警申明,车辆无油、油管断裂,等候为加油,没有上下客人,请求交警按照应急停车免除处罚。
但民警并未听其陈述、申辩,即以胡某实施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00元,记12分的处罚决定,并开具了《道路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 胡某认为自己理由充足,事后,胡某不服,向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然而,公安局维持了交警队对胡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此,胡某将交警队告上法院,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法》有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意思就是说,交警队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否则其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交警队提供了案发现场的执法记录仪,及具有胡某签字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一份。 交警队辩称,胡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进收费站后,将车辆停放在京沪高速进沪1215前约20米处,其行为违反了《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不得占用应急车道的规定,胡某当场签字,并勾选了无异议。
因此,交警队认为,胡某无视交通法规,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违法停车,是引起本次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原因,而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依据、处罚幅度和处理程序正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 但是,胡某却有不同的意见,胡某认为: 首先,交警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使自己的驾驶资质受到降级的严重影响,进而使自己丧失驾驶大客车资质的严重后果。交警队此举,无异于剥夺自己吃了几十年的饭碗。
其次,当时情况应属紧急情况,且收费站台前后与加油站门口不应等同于应急车道。 此外,胡某向法庭呈上了其在加油站加油的增值税发票,以及乘客冯某、吴某五人的书面证言等证明材料。 然而,胡某提交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却与交警队的通知书不同。 原来,胡某并未在通知书原件上的“有异议”框内打勾,只是在复印件上打勾,仅是为了表明其实际是“有异议”的,签无异议只是迫于无奈。 那么,胡某所诉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行政处罚法》第52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意思就是说,当事人拒绝签字,并不影响行政执法的法定效力。本案中,胡某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没有在违法处理通知书上签字或者签字“有异议”,那么就表示自己没有认可事实和处罚。 其实不然!只要执法人员有证据证明其违法行为,签字与否并不影响最终的处罚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本案中,现场执法民警的工作情况、询问笔录等证据,可以证明胡某并未按照上述要求操作。 此外,胡某无证据证明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系其车辆存在其所述的故障,证人证言言辞闪烁、前后不一致,证人无法当庭陈述证言,并不能支持胡某的主张。
最后,胡某诉称自己为此付出了严重的代价,但其作为一个2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明知车上载着一车人,仍不按规定停靠车辆,并放置警示标识,停靠时,已接近晚上8:00,视线昏暗,一旦发生事故,将有多人为他的疏忽大意买单。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胡某的诉称理由不成立,其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支持,据此,依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 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有一次在高速上车没油,停应急车道,高速巡警过来还放了警示路牌,又去几十公里下高速买油再回来,原以为这油要大出血,没想到他们只收开票的油钱,加好油,油泵又坏,叔叔们又跑了一趟去找修车师傅,回来时还给我带了快餐,我都不好意思,帮了半天忙,红包也不收,百色高速公路巡警真棒
曾经在高速上水箱水温过高,我停在应急车道等水箱水温降低,高速交警也就是过来问了一下,看到水箱报警灯一直亮着,就让我把警示牌放远一点,等故障灯灭了就赶紧走,走的时候还给我留了一大瓶矿泉水要我到时把水箱加满,就走了。
很多人都被带偏了,说什么油管断裂只是司机的片面之言。
七年前送孩子去黄岛上大学,在胶州高速车胎爆了,在应急车道换胎,车上忘带三脚架,快换完了交警来了,问明情况后急忙把交警车上圆形的反光桶放在车后150米的地方,帮忙把换下来的备胎抬到后备箱上,也没罚款,给胶州高速交警点赞。
高路应急车道,有故障、打双闪,必须允许停车避险!
一天到晚喷交警、喷高速、喷城管、喷银行……时间地点人物一看就是AI,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应急车道停车三角架放在车后150米,交警连看都不看你一眼。
车辆紧急情况下需要在应急车道停放 1,打开双闪,车辆尽量紧靠右侧护栏。 2,车上其他乘员撤离到护栏之外远离停车点位置。 3,驾驶员停车后,迅速在车后不低于150米的距离放置警示三脚架。 4,拨打报警电话,告知交警车辆停靠位置,停靠原因,需要什么救助。(那怕是自己短时间能够排除的故障,也要打报警电话报备)
是个正常人都会拍下油管断裂的照片举证吧
必须先报警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按要求摆放三脚架,撤离现场。之后警车会去现场核实处理。
司机一面之词,既然车坏了为什么不放警示标志?现在交警大部分都是特别好的,都是年轻一代的,很人性化
这个无解的,就算你按所以规定执行,但最后一步!就是叫个拖车[哭笑不得]
有一次在高速上开车,轮胎没气了,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在车后方150米放了三角架,花半个小时换了轮胎,继续开到服务区,停下来把轮胎都打了气。这种情况下,交警估计不会处罚。
真有紧急情况要停在应急车道,也得打开双闪,并在车后150米摆放三角警示牌,这些都做不到还算老司机么?活该被罚
胡谋应该是称职的司机,自己处理应急漏油问题,保证了车上乘客的安全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我有次开车轮胎爆了,就临时停在了应急车道,交警很快就过来了,问明情况,还问需不需要帮助。
这肯定是什么警示标志都没有,自顾自的往那儿一停就修。不罚你罚谁。应急车道可以占用,但前提是你要做好警示。
明显假的很,油管破裂他还能随身携带配件更换不成?更换下来的破油管也没有,无法证明他的说法。交警处罚有理有据。
高速上,车辆出现故障或出现事故,遵循的原则:车靠边,放好三脚架,人撤离,即报警。做好上面这些,交警就一定不会处罚你。
没开双闪,不放三角警示牌,应该被罚呀!我也有时在高速应急车道停车,但是一定开双闪,停留时间久一定放警示牌。他纯粹活该。。
从外面回来,高速一直有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个学一个跟一个。
这篇文章是在抹黑交警吗??
高速公路上。应急车道本身就是错误的一个错误的名称,它的正确名称应该叫应急救援车辆专用通道,其他车辆是严禁驶入的
停应急道应报警设置警示开双闪
多年前南京去机场的高速路上水箱漏水开锅,停路边,警察过来看后给了几瓶矿泉水,让开到前面服务区。
现在的人就喜欢网爆自己
应急是有死人伤人了给交警抬尸用的,意思就是你不该停在这应急车道上,车快了就停在路中间,然后出了连坏追尾事故死了死伤一大堆人,这个时候应急车道就是给交警和120车用了,就是这意思
没有放警示牌△牌
看文章应该有隐情司机没说。
那玩意不是应急 车道,而是应急车 道
在高速上不打双闪不放三脚架罚就没毛病,出事就不一定多大的事了,再说只是漏油不是没油,离加油站那么近再走两步不行,就是怕自己损失钱而已,这下损失更大了吧!
扯也不能这么扯,又是加油站,又是应急车道的。
交警的同学说了,停应急车道,第一件事放三角架。
现在那的交警都很好的
交警和法官都是法盲吗?未开双闪和违法停车是俩概念,两种不同的处罚。
正常情况下先报警报备,打双闪,摆三角架。
〝应急车道〞是〝应急车〞道,不是〝应急〞车道,有什么问题,按照科目一考试要求的内容走就是了。
那以后遇到紧急情况不让停应急车道,那就停快车道吧!
9/30号晚上,赶上国庆拥堵高峰,在。京沪高速江都段,车子坏了不能换挡,熄火了打不着火,紧急靠边打双闪,叔叔过来提醒带好人员随身物品,行李架等拖车(他第一时间叫了拖车下高速)全程没有扯什么应急车道罚款之类。因为车子事实坏了[哭笑不得]
大意失荆州
好,最好终身禁驾
应急车 道,[捂脸哭]不是应急 车道[捂脸哭]
车辆失能,双闪放牌报警
支持你
应急车道全名应该是:应急车辆专用道,不是给你应急用的[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应急车道应急车开的 不是应急的
搞清楚,那是 应急车 道 不是应急 车道
那应该停哪里?停路中间被后车撞?
他的过错是没有提前报警。也没有设立三角锥。我车也在高速上坏过,靠边报警,然后给交警说我的位置,10分钟左右,拖车过来给我拖下去,并没有罚单。。
[滑稽笑]躺平算了!车坏了就地停下,摆放好三角形警示牌去通知拖车!
早就提议应急车道改个名,应急车道太容易引起误解,应急用的,我应急用一下没毛病[大哭]改成救援专用车道,简称救援车道,通俗易懂,不容易被误解
应急车道如果不能应急那有什么作业?
开票简单,反诉麻烦[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看交警个人素质,有的人性化,有的任务化。
你这个阿无卵,是你没在后面摆三角牌,不是你车停哪里的关系
应急车道是官家车道,这都不懂,不开眼,
应急车道就是应急的 没事上应急车道的直接吊销驾照就可以
我有一次去交警大队办理违章,扣了我10罚分400,当时十几张纸签名,完后回家一看不对呀,应该是扣8分罚200元,又跑回交警队去要求给我改回来。
胡某无证据证明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系其车辆存在其所述的故障,证人证言言辞闪烁、前后不一致,证人无法当庭陈述证言,
下次你停路中间
这样的事情要调查,如果事情属实,交警要处理,如果不属实,要追究作者的责任,这就是污蔑、造谣
是 应急车 道不是 应急 车道
占用应急车道啥时候12分了[大哭]啥时候改了新规吗。
你又不放置三角牌,又不开双闪,都罚你罚谁?科目一白学了!
大客车遇到的交警太没人味了
队伍里面有好人也有坏人……
所以车辆在高速上出问题应该直接停高速中央吗?
这篇文用心良苦啊,最近很多这种文章,收了多少钱?
同样的高速上车胎坏了,我停应急车道还备胎,先打双闪放警示牌全车人都下车在路边,然后开始换备胎,十分钟钟左右高速交警就来了,他们车就停我放警示牌那里,还问我们需不需要帮忙,看着我们几下换了备胎收拾好就走了,啥事也没有!
感谢交警的处罚,否则会死好多人的。
现在交警就认识钱,一点人性份没有,在长春我在几乎没有几台车的长沙路旁临时停一会取件,这里既不拥堵行驶车辆也很少很少,临时停靠办事也不会导致交通拥堵,可是交警专门爱在这里贴罚单,拥堵路段乱停放他们不去遏制拥堵,在这里造钱。
本来就是拉仇恨的
按说叫“应急车道”应该允许紧急情况下停车,不然的话你就改叫“救援专用车道”吧。
这个世上真正的好人并没有多少,真正的坏人也没有多少,多的是时好时坏的人
干了这样的事,晚上全家还能睡得好?
应该是黑车,没报警没放警示牌没双闪,啥都没,不罚款才怪[笑着哭]
山东省乐陵G25高速,油表坏了,停应急车道报警,拖车在下道送的油,塑料桶10升,价格350+75油钱
有事先报警就没错了
三角架什么的,是基本操作啊
紧急停车带和应急车道是俩码事
开双闪~疏散人员~按要求摆三脚架等警示标识~报警~等待救援或者听交警的下一步指示~这是正常流程,少一个都不行……
真走应急车道又插队堵塞的不见抓。
应急车专用道
法无禁止即可为。希望把应急车道发生什么情况可以停车写详细一点,大家才不会犯法。
应急车道不是给老百姓应急的,是给执行任务的警车应急的
不是罚六分吗
道路逼停客车是否违法?
有谁知道高速上出现车有问题,车应停在应急车道还是在行车道上开启双闪,后放警示三角袈等待救援?有
正常 有好警察 就有不够揍的
谁让你开车不检查油管啊
紧急情况可以停,需要先报警,开双闪,最后放置警示牌。你啥都不弄,不罚你罚谁?之前还有个爆胎的哔哔,说啥停应急车道被罚了。
罚的没毛病!第一没有开双闪危险警告灯,二没有按规定在来车方向放置三角警示架,其中一条没有做好罚你都不冤!
既没有造成事故,又不属于严重违章,有必要罚得这么重吗?
这是“应急车” 道 不是“应急”车道
应急车道,车坏了,不能停,
在广东,车千万别在路上坏,我遭遇过拖车两公里收费600,轮胎补个胎180的真实事情……
觉得胡某的理由都蛮扯淡的。第一天好奇怪的思维。如果说交警处罚不准就说不准好了,还啥影响资质,饭碗,如果依法处罚正确,那不是你该得的么?
抹黑国考工作人员,与敌特一样,建议相关部门予以调查
大家的评论有一个规律,凡是遇到困难了,交警总会第一时间过来帮忙,大家都心存感激。没有和交警打过交道的,一个劲的骂交警坏。
不可能自打嘴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