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火之路》中严重"失实"的两个情节: 1、赵丽颖饰演的李红樱在嫁给"傻子"的前一夜把身子给了崔大路(肖央饰),还问他这几年来一门心思找孩子还有没有用,而事实证明崔大路不但有用而且还很给力,说实在话这个情节把崔大路的父亲形象拉低了一个档次,找孩子应该没有心思在男女之事上的,但看得出觊觎李红樱很久了,这个情节拍得还有些少儿不宜,实在是太多余了。 2、李红樱的前夫最后被雷给劈死了,虽然他是恶贯满盈,成为人贩子后竟然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小叶子也给卖了,而且任何人都可以被他出卖,做人几乎没有一点底线,但李红樱却一次一次被他骗,根本不长记性,有些太假了,而最后他的结局不是被警察抓,也不是被赵子山崔大路打死,而是被老天爷给收了,这样的情节设置在这部以打拐为主题的写实电影里,实在是严重违和了。
只有这两条吗?虽然没看过,但我感觉这是硬黑吧?找孩子就不能想男女之事?这什么逻辑啊?那你找孩子你不吃饭吗?没听过一句话吗?食色性也。既然找孩子需要吃饭,所以找孩子就不影响想男女之事。2反复被前老公骗很正常吧?因为心中有希望,哪怕有一线希望也要试一试,所以被骗不是很正常吗?孩子是被前老公卖的,如果老公说他有孩子的信息,哪怕有一丝丝希望,被骗也是很正常。相反你说这两点我感觉应该不是浴火之路的缺点,反而导演细节处理的特别好。中国不是有一句话吗?人无欲则刚。而他们这些丢孩子的唯一的欲望就是找孩子,那因为找孩子浪费钱,浪费时间,被人骗不是很正常吗?
小编,你是没有什么吐槽的地方了吧!
昨天看了,挺好看的
这种烂片不看就不需要纠结了
事实是大量的人贩子没有被判。哪个村没几个买来的媳妇。买来的孩子。可又有几个被判刑的。我们村有一个买的媳妇跑了被抓回来吊了一夜死了。被判了三四个人。最多只有七八年。还有一个云南的来的时候人己经疯了。几千块卖给了村里收破烂的。然后每年生一个小孩。留了一个男孩。剩下的一半死了一半卖了
警察抓走又不判死刑!这么拍反而印证了古话:恶人自有天收,天打五雷轰!
避雷了 还好没花钱去看
两次警察的出现才是违和
事实就是指着警察更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