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妈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等女儿结婚时,她又把老房子卖掉,替女儿凑了首付。1

兰亭说事 2024-10-07 11:11:41

福建,大妈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等女儿结婚时,她又把老房子卖掉,替女儿凑了首付。11年后,女儿意外因病去世,不到2年,女婿重新领回家一个女人。还要分割那2套房产,大妈转手掏出一份遗嘱,看完遗嘱上的4条内容后,女婿当场崩溃。 (案例来源,《金牌调解》栏目) "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我女儿走了才两年,你就把新欢领回家?" 王大妈颤抖的手,指着站在门口的女婿,和一个陌生女人,眼中闪烁着愤怒和悲伤的泪光。 女婿林强低着头,不敢直视岳母的眼睛,支支吾吾地说:"妈,您听我解释..." "解释什么?还有什么好解释的!"王大妈怒不可遏,抄起桌上的水杯,朝那个陌生女人泼去。 "啊!"女人尖叫一声,衣服瞬间被凉水浸湿。 林强连忙挡在女人身前,急切地说:"妈,您冷静点!小心伤到自己!" 王大妈看着眼前这一幕,心如刀绞。她想起了自己的女儿,想起了那些过去的画面。 13年前,女儿刚结婚时,她毫不犹豫地卖掉了,自己的老房子,凑了10.5万元给女儿在市里买房。 要知道,早年丧夫的她,可是为了女儿始终没有再嫁。 多年来,好不容易独自将女儿抚养成人,这其中的含辛茹苦简直不忍诉说,但一切只为给女儿一个美好的未来。 等到女儿和这个林强结婚了,王大妈以为日子终于是熬出头了。 作为唯一的指望和依靠,她在女儿结婚有孩子后,更是全心全意地照顾外孙,可以说是一家人其乐融融。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两年前,女儿不幸患上重病,离开了人世。 尽管王大妈当时悲痛欲绝,但为了外孙,她还是强忍悲伤,继续照顾这个家。 她以为,女婿会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可谁知道... "你们给我出去!"王大妈歇斯底里地喊道,"这是我女儿的家,不欢迎你们!" 林强叹了口气,搂着那个女人转身离开。王大妈砰的一声关上门,瘫坐在地上失声痛哭。 接下来的日子里,王大妈总是疑神疑鬼,生怕女婿会带着那个女人回来过夜。她甚至在枕头下藏了一把剪刀,以防万一。 每天晚上,她都坚持让外孙和自己睡在一起,就为了这事,她与林强激烈争执了,不止一两次。 终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林强带着简单的行李,搬出了这个家。 王大妈松了一口气,却又感到一阵莫名的失落。 然而,平静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一个月后,林强突然回来,提出要分割两套房产。 "这两套房子都是,我和你女儿的共同财产,我有权分一半!"林强态度强硬地说。 王大妈冷笑一声,从柜子里拿出一份文件,"你看看这个再说吧。" 林强接过文件,仔细阅读起来。随着阅读的深入,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他几乎崩溃地跌坐在沙发上。 原来,这是王大妈女儿生前立下的遗嘱。遗嘱中清楚地写着: 1. 婚前的那套房子,全部份额给母亲。 2. 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母亲的那部分份额给儿子。 3. 保险受益人是母亲和儿子。 4. 单位的福利待遇分给母亲和儿子。 林强万万没想到,妻子会留下这样一份遗嘱。他痛苦地捂住脸,喃喃自语:"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 王大妈冷冷地看着女婿,说:"我女儿太了解你了。她知道自己走后,你会是什么德行。" 这起家庭纠纷很快引起了社区的关注。调解员小李受邀来到王大妈家,希望能够化解这场矛盾。 小李仔细阅读了遗嘱,又听取了双方的陈述。 她解释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公民可以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订立遗嘱。 遗嘱人可以将遗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那第一套房子..."林强还想争辩。 小李打断道:"第一套房子是王大妈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后来用于支持你们买房,也应视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第二套房子,"小李继续说,"虽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但王大妈的女儿有权处置,自己的那部分份额。她将自己的份额留给儿子,是完全合法的。" 在调解员的帮助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 林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会继续尽一个父亲的责任,照顾好儿子。王大妈也答应给予林强探视权,让他能经常看望儿子。 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启示: 首先,遗产分配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立遗嘱可以有效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也能够避免家庭纠纷。 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次,家庭关系的维系需要尊重和理解。林强的做法伤害了岳母的感情,也影响了儿子的成长环境。 在处理感情问题时,我们应该更加谨慎,考虑到所有家庭成员的感受。 最后,沟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林强能够及时与岳母沟通自己的想法,或许就不会造成如此严重的矛盾。 在家庭中,我们应该保持开放和诚实的态度,及时沟通,化解矛盾。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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