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妻子送孩子上辅导班时,与情人到酒店开房。丈夫跟踪妻子来到酒店,正好看到

我来侃社会 2024-10-08 22:35:38

山东淄博,妻子送孩子上辅导班时,与情人到酒店开房。丈夫跟踪妻子来到酒店,正好看到妻子和情人的赤身裸体。丈夫气不过,对情人拳打脚踢。情人主动提出赔偿2.5万元,事后却以敲诈勒索的罪名报案。一审法院判处丈夫有期徒刑6个月,丈夫不服,经过上诉和再审,省高院终于有了不同的看法。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 )

路忠虎看着妻子张倩描眉画眼,男人的直觉告诉他,妻子肯定有问题。眼看着孩子上课的时间都快到了,张倩一点也不着急,那张脸化来化去就是没完。

妻子以前并不是这样的,自从有了孩子以后,她很少化妆这么久,出门都是说走就走的,送孩子上学也是很利索。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路忠虎看的出来,妻子张倩这肯定有问题,他假装着在打游戏,其实早就盯着妻子。

妻子前脚刚走,路忠虎就悄悄尾随妻子,看看她到底去了哪里。

只见张倩把孩子送到辅导班以后,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转身走进了辅导班附近的一个酒店。

过了一会,路忠虎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拿着证件资料,找到酒店前台,让帮忙开一下张倩的房间。

酒店服务员误以为路忠虎忘记带房卡了,帮忙刷开了张倩的房门。

房间打开的一瞬间,路忠虎傻眼了,眼前的一幕让他心有余悸。

张倩穿着情趣内衣在酒店床上,情人刘箱箱赤身裸体的坐在一边,是个成年人都知道,他们要干什么。

路忠虎赶紧拿出手机,记录下这不堪的罪证,然后冲过去对刘箱箱就是一顿输出,拳打脚踢自然不用说。

张倩看到情况不对,赶紧起身逃跑,溜之大吉,留下赤裸的刘箱箱在宾馆接受者路忠虎的殴打。

刘箱箱看着情况不对,赶紧认错道歉,还一个劲的表示他错了,愿意给路忠虎一定的经济补偿。

路忠虎一听有这好事,手上的力度减轻不少,顺势提出要补偿6万元,然后既往不咎。

刘箱箱一听这么多钱,他实在拿不出来,只能在挨打过程中一边求饶,一边凑钱。

最终,刘箱箱提出给路忠虎25000元的赔偿,并分3次给路忠虎转了过去。

拿到钱以后,路忠虎也信守承诺,放过了刘箱箱。临走的时候,他还不忘拿走桌上的200元现金。

刘箱箱不仅挨了打,还损失了25000元,他越想越憋屈,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控告路忠虎敲诈勒索。

不知情路忠虎还在和张倩办理着离婚手续,手续还没办完,他就被公安机关传唤。

很快,路忠虎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审查起诉后,一审法院认定路忠虎敲诈勒索25200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路忠虎觉得自己太冤枉,妻子出轨,情人给他补偿的钱,怎么就敲诈勒索了?这钱被追回去,还是给了刘箱箱,他破坏别人家庭还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路忠虎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市中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路忠虎又向省高院提起再审,经过省高院的审查,法官认为,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楚,主要证据之间还存在矛盾,因此要求市中院进行再审。

那么,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张倩婚内出轨刘箱箱,这是不道德的,更是违背了公序良俗,案件全是因此而有。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妻贤夫祸少,张倩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被路忠虎发现后,这才有了赔偿一事。

公序良俗不仅是法律底线,更是社会习俗的风向标,一旦突破这个底线,面临的必将是违法犯罪的牢笼。

2、律师认为,这25000元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属于一种过错赔偿。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刘箱箱破坏路忠虎的家庭,本身就是一种过错,他有义务承担过错责任。

赔偿25000元也是刘箱箱主动提出来的,所以,这些钱应该认定为民事过错赔偿,而不是犯罪所得。

3、刑事案件不是儿戏,需要重证实据。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路忠虎看似得到了25200元,但他殴打刘箱箱并不是为了敲诈勒索财物,而是为了发泄心中的愤恨。

这些钱属于民事赔偿,也是自愿给予,所以,没有犯罪客体,不应该认定为敲诈勒索。

最终结果到底是犯罪还是无罪,我们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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