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7旬大爷想给自己买一口棺木,可好的要7000多,他没钱买,便宜的他又看不上

史涣评案 2024-10-09 14:11:21

辽宁,7旬大爷想给自己买一口棺木,可好的要7000多,他没钱买,便宜的他又看不上,他年轻时会木工活,就决定砍了自己种的樟树打口棺木,没想到,邻居嫌他叮叮当当太吵,老是找茬,大爷干了一年才把棺木打好,快要上漆了,被邻居举报了,相关部门说他砍树违法,也不允许私人打棺木要没收,还罚大爷54000元,大爷气的直接躺在棺木里:我要有钱,还用自己打棺木吗?你要罚我,我现在就死给你看,你们把我一起抬走吧。相关部门直接把大爷告上法庭,大爷竟然败诉了。 (来源:裁判文书网) 林大爷一大早,就在院子里叮叮当当干了起来,他砍了自己种的樟树,要打一口棺木,等自己百年后好睡里面。 正干的起劲,邻居赵大奎突然趴在墙头上,对着林大爷气急败坏的喊:我说老林头,你一大早叮当个啥呀,让不让人睡觉了? 林大爷这才意识到,自己吵到邻居了,他赶紧停了下来,一个劲道歉。 林大爷70多岁了,老伙计前一天还跟他下棋,第二天早晨就没醒来,让他意识到,自己这个年纪,随时都可能两腿一蹬。 于是,大爷决定准备后事,别到时候让女儿们措手不及,可他去市场问了一圈,一口好棺木要7000多,便宜的他又看不上,毕竟那是自己长眠之处,他不想对付。 他没这么多钱,又不想跟儿女们要。好在他会木工活,决定砍了自己种的樟树,打一口棺木,既省钱,还结实。 说干就干,他把樟树砍了,运回院子里,没想到打棺木时,赵大奎却老是来找茬。 林大爷早晨打,赵大奎说影响他睡懒觉了,他中午打,对方又说吵到他午休了,他晚上干,赵大奎又说他儿子在写作业,需要安静。 林大爷只能等赵大奎出门了,他就赶紧干,赵大奎一回来,他就停了,毕竟邻里邻居的,别因为这事伤了和气。 就这样,林大爷断断续续打了一年多,棺木才打好,他围着棺木欣赏着自己的手艺,非常满意。 林大爷买来油漆,准备给棺木上色的时候,竟然来了几个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林大爷这才知道,他竟然被赵大奎举报了,他真是觉得赵大奎不是个东西,得罪君子不能得罪小人,否则会背后给你使绊子。 工作人员告诉林大爷,他砍伐树木构成违法,同时,不允许私人打造棺木,罚他54000元,并没收棺木。 林大爷一听,一口气差点没上来,他气的对着赵大奎家破口大骂: “大奎呀大奎,你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你咋干出这样的缺德事,竟然举报我,你就没老的那一天吗?” 然后,大爷跟工作人员讲理:同志,我要是有54000,我何苦自己打棺木?就是5400我也没有呀!再说了,我砍的是我种的树,违的哪门子法?你们行行好,别罚我了,我就是自己的钱不够买棺木,又不想成为儿女的负担,才自己打的…… 可无论林大爷怎么解释,工作人员都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气的林大爷嚎啕大哭。 他直接躺在棺木里:你们要罚我。我没钱,就把我的命给你们,你们要没收棺木,就把我一起抬走吧! 工作人员一看,林大爷情绪太激动,怕他出事,就直接走人了,然后,他们一纸诉状把林大爷告上法庭。 林大爷拿着法院传票,气的浑身发抖,自己老实巴交一辈子,不坑谁不害谁,竟然被人告了,在他看来这是一件丢人现眼的事。 林大爷觉得,这太荒唐了,他砍的是自己种的树,用自己的手艺打棺木,到底哪儿违法了? 按照这逻辑,没有厨师证、健康证,不能自己在家做饭了?没有电工证、安全作业、登高许可证,不能自己在家换灯泡了?没有木工证,不能自己在家锯桌腿了?没有家政服务资格证、健康证,不能自己在家打扫卫生了?没育婴师资格证,不能给孩子喂奶了? 在林大爷看来,他还没有下葬呀!违反殡葬管理条例显然不成立!砍自己种的树,与砍伐森林应该有区别,对一个农民予以54000元的处罚,罚的太多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林大爷未经许可砍伐树木的行为构成违法。 《森林法》第14条第1款: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的除外。 林大爷虽然砍伐的是自己种植的樟树,但根据森林法,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除非法律规定属于集体,且砍伐树木需要经过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 2、已经推行火葬,林大爷的行为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 《殡葬管理条例》第17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林大爷制作棺木并打算用于土葬的行为,违反了这一规定。 此外,在实行火葬的地区,禁止制造和销售棺材,现在多已实行火葬制度,因此林大爷制作棺木的行为可能也违反了这一规定。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森林法》第39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法院审理认为,林大爷构成违法,相关部门的处罚有法可依,林大爷败诉。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森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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