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重庆一已婚男子,瞒着妻子,与一年轻女子在外偷情,不料妻子得知后,将该女子告

陈士杰谈国际 2024-10-10 22:00:58

白嫖?重庆一已婚男子,瞒着妻子,与一年轻女子在外偷情,不料妻子得知后,将该女子告上法院,要求女子退还男子给其花的17万元。不料法院却这样判决。

(来源: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2021年,男子张某与姜女士正处于热恋之中。

然而,张某是个脚踩两只船的人,他一边和姜女士热恋,一边又和相亲对象魏女士暧昧不清。

几个月后,张某背着姜女士与魏女士火速结婚。

可惜,婚后的张某依旧没能斩断前缘,继续以男朋友的身份与姜女士保持着恋爱关系。

对于姜女士来说,张某是她一生认定的人,为了赢得父母的认可,姜女士还带张某去见了父母、朋友。

这样一恋爱就是三年多,转眼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家里人三天两头的催婚,可张某却对结婚之事只字未提。

眼瞅着张某没有要结婚的意思,姜女士决定快刀斩乱麻,果断提出分手。

这时,张某苦苦哀求姜女士,称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想与姜女士分手。

“真的够了!鬼知道你结婚没有?有娃儿没有?耍了几个?有几套房子?有几个车?”一连串的疑问困扰着姜女士,所以她一口气问出了所有的顾虑。

“我对天发誓,你绝对是我的唯一,只是近几年我没钱,我想攒够了钱,风风光光的迎娶你!”

最终,姜女士又被心机的张某哄骗好了!

近日,姜女士又与张某发生矛盾。为了更好的了解张某,姜女士背着张某,偷偷加了张某的微信好友魏女士。

“你好,不好意思打扰了,请问张某是你朋友吗?我在他手机上到你们聊天,我是他女朋友,我们都见过父母”。

当情人找到正室,魏女士一个眼两个大。“你好,你是哪位?”

“不好意思冒昧打扰了,我没有什么恶意,因为张某一直不给我看他手机,最近在和他闹矛盾。如果是朋友请你不要多心哈……”

“你不看他手机你怎么晓得我微信号?”

“哦哦,那你是他朋友吗?”

“避重就轻,你到底是想表达什么,一次性说完就好了,不用遮遮掩掩。”

“我和张某在一起3年多,一直是男女朋友关系,他也见过我的父母,见过我身边所有的朋友,前段时间他给我坦白了一切,说他已经结婚了。这个打击对我太大了,我真的难以接受!如果他有家庭,就分开,我不想当个恶人。”

“我是他的妻子!”

“谢谢你告诉我实情,实在对不起,我是真的不知道他已结婚,这三年做个告别吧,请你不要告诉他,祝你们幸福!别离婚,对孩子不好!”

整整哭了一夜过后,姜女士打算彻底与张某断开。

但令姜女士没想到的是,一个月后,姜女士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原告是魏女士,要求姜女士返还夫妻共同财产178810元。

对于返还这笔钱,姜女士一万个不愿意,合着三年的青春喂了狗,自己的人被张某骗,钱又被正妻要回,这是什么逻辑呢?所以姜女士坚决拒绝返还。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诚。

本案中,张某在与魏女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姜女士转款的赠与行为,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且该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

但对无效后的返还,一审法院则基于本案的具体案情,并结合双方的过错大小、实际共同的支出、个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以避免出现权利义务失衡的情形,酌定由姜女士返还50%,即89405元。

一审过后,姜女士继续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要求张某公开道歉。

姜女士称,首先,恋爱期间的37185元转账,属于张某刻意隐瞒婚姻状态与她进行恋爱,这些转账都是小额转账,且互相存在经济往来,属于同居生活期间生活所需和增进感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不应返还。

其次,在她知道张某结婚后,张某向她支付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该笔款项的性质不是赠与,而是赔偿,不应返还。

另外,她与张某的往来款项中涉及借贷关系,不应和赠与纠纷一并处理。1月5日,她通过银行转账给张某10万元并备注“借款”,另外还给了张某5万元现金。2月1日,张某通过银行转账15万元给她,并备注“还款”,由此可见,该笔款项属于借贷关系。

最后,本案发生的起因是张某婚内出轨的不道德行为所致,不应由作为受害人的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二审法院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相互负有忠实义务,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在张某与魏某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与姜某保持婚外情人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对于其所赠与的财产,因姜女士未举证证明系张某的个人财产,应认定为张某和魏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

张某在未征得魏女士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向姜某转款的行为应属无效。

不论姜某对张某已婚是否知情,是否有意介入对方家庭,均不影响本案的处理结果。

最终,法院驳回姜女士的上诉。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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