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丹江口,一家长投诉学校的教室要翻新,却要求家长掏钱,还列出了详细的费用明细,共计2400元。事后,学校表示这都是家委会的主意,与学校无关。
(来源:纵览新闻)
据悉,从这位家长发布的费用明细中,可以看到有防磁粉及辅料、白色乳胶漆、蓝色汽车油漆、脚手架出租及运费以及人工费等各项开支,总计金额为2400元。
这位家长认为,学校要翻修应该是学校自己掏钱,现在却要求家长来掏腰包,这十分不合理,于是投诉到教育局。
教育局查明事实后进行了通报,称教室翻新并非学校行为,而是某班的家委会成员自发组织的。
在国庆节放假期间,这些家委会成员自行购买涂料、租用脚手架,对教室墙体进行了粉刷。可事后,他们就要求全体家长平摊这笔费用。
对于家委会的这一行为,教育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学校并不知情,也从未通知过家长交钱。不过,学校在管理上存在问题,目前已经责令学校召开家长会,通报并处理此事。
对此,有网友认为,家委会的行为虽然是出于好意,但擅自决定让全体家长平摊费用却是不妥的,这家委会是在滥用权利。
还有网友表示,家委会成员带了那么多东西进学校粉刷教室墙壁,学校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不是开玩笑嘛。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家委会是家长与学校之间沟通的桥梁,那就应当做好桥梁的服务工作,而不是擅作主张,应当多听取家长们的意见。
《小学管理规程》第55条规定,小学应主动与学生家庭建立联系,运用家长学校等形式指导、帮助学生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小学可成立家长委员会,使其了解学校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在校长指导下工作。
本事件中,家委会成员在未征得全体家长同意的情况下,自行给孩子们的教室进行了装翻新,然后又向家长们要求平摊费用,这明显就是先斩后奏,且逾越了职权范畴,侵犯了其他家长的合法权益。
因此,其他家长有权拒绝家委会的平摊费用请求。
2、学校自称不知道家委会所为,这无疑是在逃避职责。
学校在节假日一般不对外开放,除非有特别的需求。因此,家委会成员进教室翻新,学校肯定是知道的。
由此可见,学校存在管理不当的行为。同时,学校也默认了家委会的行为。
因此,学校以不知情为由逃避责任,这是不可取的行为,很难服众。
3、这笔钱应该由学校承担。
由于家委会翻新的是学校的教室,属于学校的财产,那么学校是获利的一方。
如果让家委会承担这笔费用,那家委会肯定会以没掏钱不配享有翻新教室的使用权为由大闹,这样的话对家长和学校均不利。
因此,学校来承担这笔翻新费用是最合理的。
最后,家委会是家长中选出来的,代表家长与学校沟通的组织,所以家委会的重心应该放在家长和学生身上。同时家委会也要考虑家长之间的贫富差距,不要只顾着自己有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当然,如果有钱的家长愿意自掏腰包为大家做贡献,那另当别论。
对于家委会的行为,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